耶穌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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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臘文:
Εἰς κρίμα ἐγὼ εἰς τὸν κόσμον τοῦτον ἦλθον,
ἵνα οἱ μὴ βλέποντες βλέπωσιν,
καὶ οἱ βλέποντες τυφλοὶ γένωνται.
直譯:「我是為了審判來到這世界,使那些看不見的人能看見,而那些自以為看見的人成為瞎眼。」
一、與前文的關係
9:38 記載:「主啊,我信!」就拜耶穌。
接著立刻出現 9:39。
因此這節不是突然談論末日審判,而是在解釋整個第9章神蹟的真正意義。
表面的神蹟
瞎子得醫治。
更深的神蹟
瞎子得著屬靈的眼光。
更深的悲劇
法利賽人失去屬靈的眼光。
二、「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
這裡出現一個神學問題。
因為約翰福音 3:17 說: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
那麼:為何9:39又說「我為審判來」?
解答:不同層面的審判
約3:17
談的是:耶穌降世的主要目的
不是來毀滅人,而是來拯救人。
約9:39
談的是:耶穌的出現所帶來的結果
當光來到世界時,人必須作出回應。
於是:
- 有人相信
- 有人拒絕
這種分別本身就是審判。
好比太陽升起:
- 有人走向光明
- 有人躲進黑暗
太陽本身不是來定罪,但光照出每個人的真實狀態。
三、「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
這不是指肉體瞎眼的人。
而是指:屬靈上知道自己需要神的人
例如:
- 生來瞎眼的人
- 稅吏
- 罪人
- 撒瑪利亞婦人
他們承認:我需要神。
因此他們能接受耶穌。
在馬太福音 5:3:虛心的人有福了。
「虛心」就是知道自己貧窮。
這種人反而容易得著真理。
四、「能看見的,反瞎了眼」
這是諷刺性的話。
不是指真的看得見。
而是:自以為看得見的人。
這正是法利賽人的寫照。
他們認為:
- 自己懂律法
- 自己敬虔
- 自己認識神
所以拒絕接受耶穌。
耶穌不是使他們變瞎,
而是:祂的光顯明他們原來就是瞎的。
就像光照進房間,灰塵才顯露出來。
光不是製造灰塵,而是揭露灰塵。
五、約翰福音的重要主題:光與黑暗
從第一章開始就出現:光照在黑暗裡。(1:5)
耶穌又說:我是世界的光。(8:12)
第9章正是這個主題的具體實現。
兩種人站在同一位耶穌面前:
瞎子
承認自己看不見
結果:看見了。
法利賽人
堅持自己看得見
結果:真正顯出瞎眼。
六、9:40-41是本節的解釋
法利賽人立刻問:「難道我們也瞎了眼嗎?」
耶穌回答:「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
意思是:真正的問題不是無知,而是驕傲。
不是看不見,而是不承認自己看不見。
神學意義
約翰福音9:39揭示了一個屬靈原則:
|
人的態度 |
結果 |
|
承認自己看不見 |
得著光明 |
|
自以為看得見 |
落在黑暗 |
因此耶穌的到來帶來兩種完全不同的結果:
- 對謙卑的人,是救恩與光明。
- 對驕傲的人,是審判與黑暗。
奧古斯丁(Augustine)曾概括這段經文的精神:瞎眼的人承認自己的黑暗,因此得見光明;自以為有光的人拒絕真光,因此陷入更深的黑暗。
這正是約翰福音第9章的核心信息。
** 歡迎繼續閱讀: 約翰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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