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9日 星期二

約翰福音9:39

 

 

耶穌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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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臘文:

Ες κρίμα γ ες τν κόσμον τοτον λθον,
να ο μ βλέποντες βλέπωσιν,
κα
ο βλέποντες τυφλο γένωνται.

直譯:「我是為了審判來到這世界,使那些看不見的人能看見,而那些自以為看見的人成為瞎眼。」

一、與前文的關係

9:38 記載:「主啊,我信!」就拜耶穌。

接著立刻出現 9:39

因此這節不是突然談論末日審判,而是在解釋整個第9章神蹟的真正意義。

表面的神蹟

瞎子得醫治。

更深的神蹟

瞎子得著屬靈的眼光。

更深的悲劇

法利賽人失去屬靈的眼光。

二、「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

這裡出現一個神學問題。

因為約翰福音 3:17 說: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

那麼:為何9:39又說「我為審判來」?

解答:不同層面的審判

3:17

談的是:耶穌降世的主要目的

不是來毀滅人,而是來拯救人。

9:39

談的是:耶穌的出現所帶來的結果

當光來到世界時,人必須作出回應。

於是:

  • 有人相信
  • 有人拒絕

這種分別本身就是審判。

好比太陽升起:

  • 有人走向光明
  • 有人躲進黑暗

太陽本身不是來定罪,但光照出每個人的真實狀態。

三、「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

這不是指肉體瞎眼的人。

而是指:屬靈上知道自己需要神的人

例如:

  • 生來瞎眼的人
  • 稅吏
  • 罪人
  • 撒瑪利亞婦人

他們承認:我需要神。

因此他們能接受耶穌。

在馬太福音 5:3:虛心的人有福了。

「虛心」就是知道自己貧窮。

這種人反而容易得著真理。

四、「能看見的,反瞎了眼」

這是諷刺性的話。

不是指真的看得見。

而是:自以為看得見的人。

這正是法利賽人的寫照。

他們認為:

  • 自己懂律法
  • 自己敬虔
  • 自己認識神

所以拒絕接受耶穌。

耶穌不是使他們變瞎,

而是:祂的光顯明他們原來就是瞎的。

就像光照進房間,灰塵才顯露出來。

光不是製造灰塵,而是揭露灰塵。

五、約翰福音的重要主題:光與黑暗

從第一章開始就出現:光照在黑暗裡。(1:5

耶穌又說:我是世界的光。(8:12

9章正是這個主題的具體實現。

兩種人站在同一位耶穌面前:

瞎子

承認自己看不見

結果:看見了。

法利賽人

堅持自己看得見

結果:真正顯出瞎眼。

六、9:40-41是本節的解釋

法利賽人立刻問:「難道我們也瞎了眼嗎?」

耶穌回答:「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

意思是:真正的問題不是無知,而是驕傲。

不是看不見,而是不承認自己看不見。

神學意義

約翰福音9:39揭示了一個屬靈原則:

人的態度

結果

承認自己看不見

得著光明

自以為看得見

落在黑暗

因此耶穌的到來帶來兩種完全不同的結果:

  • 對謙卑的人,是救恩與光明。
  • 對驕傲的人,是審判與黑暗。

奧古斯丁(Augustine)曾概括這段經文的精神:瞎眼的人承認自己的黑暗,因此得見光明;自以為有光的人拒絕真光,因此陷入更深的黑暗。

這正是約翰福音第9章的核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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