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2日 星期四

信與不信不能共負一軛----哥林多後書6:14-18

哥林多後書6:14-18

14 不要跟不信的人同負一軛。正和邪怎能合作呢?光明和黑暗怎能共存呢? 15 基督和魔鬼怎能協調呢?信和不信的人有甚麼共同的地方呢? 16 上帝的聖殿和偶像怎能並立呢?我們是永生上帝的聖殿。正如上帝說:我要與我的子民同住,在他們當中往來。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17 因此主說:你們要離開他們,從他們當中分離出來。不要沾染不潔之物,我就接納你們。 18 我要作你們的父親;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話是我─全能的主說的。

2 Corinthians 6:14-18 NIV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Do Not Be Yoked With Unbelievers
14Do not be yoked together with unbelievers. For what do righteousness and wickedness have in common? Or what fellowship can light have with darkness? 15What harmony is there between Christ and Belial[a]? What does a believer have in common with an unbeliever? 16What agreement is there between the temple of God and idols? For we are the temple of the living God. As God has said: "I will live with them and walk among them, and I will be their God, and they will be my people."[b]
17"Therefore come out from them
and be separate, says the Lord.
Touch no unclean thing,
and I will receive you."[c]
18"I will be a Father to you,
and you will be my sons and daughters, says the Lord Almighty."[d]
Footnotes:
a. 2 Corinthians 6:15 Greek Beliar, a variant of Belial
b. 2 Corinthians 6:16 Lev. 26:12; Jer. 32:38; Ezek. 37:27
c. 2 Corinthians 6:17 Isaiah 52:11; Ezek. 20:34,41
d. 2 Corinthians 6:18 2 Samuel 7:14;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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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很嚴束而且實在之問題,「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是無法「和平」相處的,因為「正和邪怎能合作呢?光明和黑暗怎能共存呢?基督和魔鬼怎能協調呢?信和不信的人有甚麼共同的地方呢?」

所以,夫妻信仰不同,婚姻是無法幸福美滿。家中成員信仰不同,必定吵鬧不休。基督徒若做到不令人討厭,是不可能的。所以,基督徒在非基督徒中必定被排擠。這些事情臨到我們,不要以為奇怪!

而且主也要求我們要過分別為聖之生活,『你們要離開他們,從他們當中分離出來。不要沾染不潔之物,我就接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親;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話是我─全能的主說的。』

基督徒活在世上是基督耶穌的見證人,是要向世人宣告與傳揚基督,要勇敢活出基督,所以要活出「聖潔」,這是上帝給我們之使命!

2009年1月22日 星期四

上帝顧念你

<經文>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馬太福音10章30-3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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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情侶而言撥頭髮是愛意之表現。

上帝也是如此,祂細數你每一根頭髮,是甚麼顏色祂都知道。祂除了細數頭髮,祂也顧念我們生活之大小事情。祂不像人,只會說甜言蜜語,祂是全能的上帝,祂會用祂的權能運作萬事,使我們屬祂的人、愛祂的人,受到最適當之照顧,雖然很多事,當時不明白,將來都會知道,祂的愛是何等奇妙!

耶穌在此教導我們︰『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是的,我們在上帝的眼中是極珍貴的,祂允許臨到的事,都有祂美好旨意,要張顯祂的榮耀。我們當存感恩的心,降服在祂大能的手下,祂使人降卑,也使人能升高!祂所賜的喜樂必從淚光中顯現!

願上帝祝福您!阿們!

2008年10月22日 星期三

悔改得救贖(路加福音15章3-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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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15:3 耶穌就用比喻說:
15:4 「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著呢?
15:5 找著了,就歡歡喜喜地扛在肩上,回到家裏;
15:6 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去的羊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15:7 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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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用比喻說明上帝盼望罪人悔改,如同牧羊人找到那失去的羊一樣快樂!
很多時候,大家對上帝之認識是祂聖潔和威嚴之一面,認為祂是一位嚴苛的審判官,賞罰分明,誰也無法求情。所以上帝應該喜悅義人過於罪人。
然而耶穌在此卻說︰『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
罪人就是不義的人,為何不義,因為有罪行。人的罪行從何而來?當然是從罪性產生。人被造之時是按照上帝形像與樣式造的,本該也和上帝一般聖潔無罪性,為何有罪性呢?是因為亞當夏娃犯罪以後,罪就進入人性之中,並且會遺傳,更會發生影響,且越來越嚴重,使人離開上帝越來越遠,而導致滅亡,落入永死之苦,無止盡之受苦。
然而人既是按照上帝形像與樣式造的,當然是上帝之最愛。既然如此,上帝就有祂救贖之計畫。因為祂知受造之物,有其不完全性,會傾向敗壞。所以在創造萬物之前,預留餘種,並要親自取人身,活在人中間,並成為贖罪羔羊,為世人的罪孽而死,敗壞掌死權的。
上帝為讓祂的救贖計畫實現,更藉聖靈做有效之呼召,使人看見救恩的需要,產生悔改之行動,願意離棄罪惡歸向上帝。人能悔改是上帝之作為,是上帝喜悅的。
所以,人肯悔改是上帝的恩典。不願意悔改,是人自以為義。因此,『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
您要做那個肯悔改的罪人進入上帝的國;還是自以為是不用悔改之義人,落入永死之苦?

2008年4月28日 星期一

雅各書2:1-13

2:1 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
2:2 若有一個人帶著金戒指,穿著華美衣服,進你們的會堂去,又有一個窮人,穿著骯髒衣服也進去,
2:3 你們就重看那穿華美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好位上。」又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裏。」或:「坐在我腳凳下邊。」
2:4 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嗎?
2:5 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
2:6 你們反倒羞辱貧窮人。那富足人豈不是欺壓你們,拉你們到公堂去嗎?
2:7 他們不是褻瀆你們所敬奉(所敬奉:或譯被稱)的尊名嗎?
2:8 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
2:9 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
2:10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2:11 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
2:12 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
2:13 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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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勸勉弟兄姐妹不可按著外貌待人,對貧窮者更是要有憐憫的心,要尊重與善待。

雅各更嚴厲警告︰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雖然只犯了一條罪,在上帝的眼中仍然是致命的罪。更何況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小罪最後還是變成大罪。

所以,我們既蒙上帝之憐憫就更要憐憫貧窮的人,不可按著外貌待他們。

2008年4月26日 星期六

羅 馬 書 12:1-2

1 所 以 弟 兄 們 , 我 以 神 的 慈 悲 勸 你 們 , 將 身 體 獻 上 , 當 作 活 祭 , 是聖 潔 的 , 是 神 所 喜 悅 的 ; 你 們 如 此 事 奉 乃 是 理 所 當 然 的 。
2 不 要 效 法 這 個 世 界 , 只 要 心 意 更 新 而 變 化 , 叫 你 們 察 驗 何 為 上 帝的 善 良 、 純 全 、 可 喜 悅 的 旨 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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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勸勉我們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意思是要我們全人獻上。人雖然有靈魂和身體,但兩者是不可分的,只要獻其一就代表全人擺上!

上帝拯救我們就是要我們來服事祂。服事上帝最基本的就是遵行上帝的旨意,遵行上帝旨意之前,要察驗上帝之旨意為何?所以受教者的耳是非常重要的!

更重要的是上帝會更新我們的生命,讓我們重生不再效法這個世界—以自我為中心,聖靈讓我們知道唯有耶穌基督是主,自然相信上帝的旨意是: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於是樂意遵行!

<禱告>
親愛的天父︰
感謝祢,藉由聖靈動工重生了我,使我成為祢的兒女並且要承受上帝國,成為祢的後嗣,將那完全之平安賞賜給我,我願意獻上自己為祢所用,無論在那裡,我都要遵行祢的旨意,雖然我常常軟弱和失敗,但我知祢必保守我到底,永遠不失落,奉主耶穌的名, 阿們!

2007年8月29日 星期三

詩 篇 34:4-8

Psalm 34:4-8 NIV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4 I sought the LORD, and he answered me; he delivered me from all my fears.
5 Those who look to him are radiant; their faces are never covered with shame.
6 This poor man called, and the LORD heard him; he saved him out of all his troubles.
7 The angel of the LORD encamps around those who fear him, and he delivers them.
8 Taste and see that the LORD is good; blessed is the man who takes refuge in 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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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 曾 尋 求 耶 和 華 , 他 就 應 允 我 , 救 我 脫 離 了 一 切 的 恐 懼 。
5 凡 仰 望 他 的 , 便 有 光 榮 ; 他 們 的 臉 必 不 蒙 羞 。
6 我 這 困 苦 人 呼 求 , 耶 和 華 便 垂 聽 , 救 我 脫 離 一 切 患 難 。
7 耶 和 華 的 使 者 在 敬 畏 他 的 人 四 圍 安 營 , 搭 救 他 們 。
8 你 們 要 嘗 嘗 主 恩 的 滋 味 , 便 知 道 他 是 美 善 ; 投 靠 他 的 人 有 福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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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是我們的保護者,祂要帶領我們經過一切之患難,祂的使者在四圍保護搭救我們這屬於祂且敬畏祂的人。所以,我們不論遇到任何事,要到主面前禱告尋求幫助,主必要搭救,正如主耶穌說:『只要信,不要怕!』

2007年8月24日 星期五

作最快樂的人─台北福音餐會 領人歸主 - 基督日報

作最快樂的人─台北福音餐會 領人歸主 - 基督日報

這是基督日報載8/24/2007年之報導, 很多時候基督徒藉著餐會, 歌唱向人傳福音, 而這樣的聚會通常做見證者皆以生活遇到問題獲得解決向人訴說耶穌基督的奇妙!

但是主的救恩不是針對我們生活獲得改善, 而是為我們永遠之得贖, 這是比較不好表達, 也較不容易描述, 但是基督信仰獨特之處也在此, 因為天上地下, 除了耶穌基督以外, 沒有賜下別的名可以拯救人!

基督徒所要宣告的福音是耶穌基督之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