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2日 星期日

耶利米哀歌4:22

 

 

錫安的民哪,你罪孽的刑罰受足了,耶和華必不使你再被擄去。以東的民哪,他必追討你的罪孽,顯露你的罪惡。 

 

תַּם־עֲוֹנֵךְ בַּת־צִיּוֹן

לֹא יוֹסִיף לְהַגְלוֹתֵךְ

 פָּקַד עֲוֹנֵךְ בַּת־אֱדוֹם

גִּלָּה עַל־חַטֹּאתָיִךְ׃ 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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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錫安的民哪,你罪孽的刑罰受足了」中的 תַּם 表示完成或終止,指出審判階段已達終點。עָוֹן 不僅指罪行本身,也包含罪責與其後果。因此,此處並非宣告罪不存在,而是宣告因罪而來的刑罰已經完成。

「耶和華必不使你再被擄去」應理解為對這次毀滅性流亡的終結宣告,而非歷史上再無任何外邦壓制。這是一種盼望性的神學語言,與耶利米書29章及3033章的復興應許相呼應,顯示聖約關係並未廢除。

「以東的民哪,他必追討你的罪孽」中的 פָּקַד 表示審判性的訪察與清算,強調上帝主動介入歷史。以東的罪並未被忽略,而是在上帝的主權之下等待揭露。

「顯露你的罪惡」中的 גִּלָּה 意為揭開或暴露。若前一節強調身體的羞辱,這一節則揭露道德層面的罪責。從外在赤裸到內在罪惡的暴露,形成完整的羞辱與審判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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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哀歌4:21

 

 

住烏斯地的以東民哪,只管歡喜快樂;苦杯也必傳到你那裡;你必喝醉,以致露體。

 

שִׂישִׂי וְשִׂמְחִי

בַּת־אֱדוֹם יוֹשֶׁבֶתי בְּאֶרֶץ עוּץ

 גַּם־עָלַיִךְ תַּעֲבָר־כּוֹס

תִּשְׁכְּרִי וְתִתְעָרִי׃ 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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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東是以掃的後裔,與以色列同源卻長期敵對。耶路撒冷淪陷時,聖經傳統描繪以東幸災樂禍,甚至參與掠奪(詩137:7;俄1:1014),因此成為審判的對象。

「烏斯地」的確切位置未明,可能在以東或其勢力範圍附近(參伯1:1)。此處重點不在地理精確,而在神學指向——以東這個兄弟民族。

「只管歡喜快樂」是一種先知式諷刺,允許惡人暫時得意,卻預告其結局。這種語氣製造審判張力。

「苦杯也必傳到你那裡」運用了先知書常見的審判意象(耶25章;賽51章;結23章)。苦杯象徵上帝主權下的忿怒分配,顯示審判不僅臨到猶大,也臨到萬國。

「你必喝醉,以致露體」則以羞辱語言描繪審判結果。喝醉象徵被審判壓倒,露體象徵榮耀被剝奪與罪惡被揭露。昔日的嘲笑,終將轉為自身的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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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哀歌4:20

 

 

耶和華的受膏者好比我們鼻中的氣,在他們的坑中被捉住;我們曾論到他說:我們必在他蔭下,在列國中存活。

 

רוּחַ אַפֵּינוּ מְשִׁיחַ יְהוָה

נִלְכַּד בִּשְׁחִיתוֹתָם

אֲשֶׁר אָמַרְנוּ

 בְּצִלּוֹ נִחְיֶה בַגּוֹיִם׃ 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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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的受膏者」(מְשִׁיחַ יְהוָה)首先指歷史中的猶大王,極可能是西底家,而非直接的彌賽亞預言。然而,在大衛之約的神學架構中,君王是上帝治理百姓的代表性中介,其合法性來自上帝的揀選與授權。因此,這位受膏者的被擄象徵聖約秩序進入危機。

「好比我們鼻中的氣」是一種強烈的生命隱喻,表達君王與民族存亡緊密相連。這種語言運用了聖經中「氣息=生命」的觀念,顯示君王在古代政治神學中被視為國家生命的承載者。他的被捕意味民族生命的斷裂與秩序的崩潰。

「在他們的坑中被捉住」中的「坑」(שַׁחַת)常指陷阱或毀滅之地,呼應前文的追逐與獵捕意象。從百姓被追趕,到君王落入陷阱,整個民族的政治與屬靈結構在審判中全面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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