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9日 星期五

約翰福音8:18

 

 

我是為自己作見證,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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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節經文是整段辯論(8:13–18)的結論句,也是耶穌對「見證是否合法」問題的最終回答。

一、邏輯位置(非常關鍵)

回顧整段推進:

  1. 法利賽人(8:13):你單獨作見證不真
  2. 耶穌(8:14–16):我的見證本來就是真的
  3. 耶穌(8:17):律法需要兩個見證
  4. 👉 8:18:我 + = 兩個見證

👉 所以這節的作用是:正式完成耶穌的論證

二、兩個見證的結構

1️. 「我是為自己作見證」

這延續前面的主張:

👉 耶穌不是否認自己作見證
👉 而是肯定:祂的自我見證本身就是真理

因為:

  • 祂知道自己從哪裡來(8:14
  • 祂與父同在(8:16

2️. 「父也是為我作見證」

這是關鍵補充

👉 第二個見證人不是人,而是:父上帝 Himself

三、父如何為子作見證?

這不是抽象的說法,而是有具體內容的:

1. 藉著耶穌的工作(神蹟)

(約5:36

👉 上帝的能力印證耶穌

2. 藉著聖經(舊約)

(約5:39

👉 經文指向彌賽亞

3. 藉著施洗約翰

(約5:33

4. 藉著內在啟示(聖靈)

👉 讓人認出耶穌是誰

👉 總結:

父的見證是多層次、持續性的

四、神學核心

1️. 三一關係的清楚表達

這節經文顯示:

  • 子(耶穌)作見證
  • 父與子一同作見證

👉 表明:子與父的區別 + 合一

2️. 耶穌的權威來自父

祂不是自我宣稱的宗教領袖

👉 而是:被差遣、被印證的子

3️. 真理的見證是「上帝自己作的」

法利賽人期待:

👉 人的見證

但耶穌指出:

👉 上帝自己在作見證

五、法利賽人的盲點

他們的問題不在邏輯,而在屬靈:

👉 他們無法接受:

  • 父與子之間的關係
  • 上帝正在透過耶穌說話

因此下一節(8:19)他們問:「你的父在哪裡?」

👉 顯示他們完全不明白

六、與整段的總結

這一節總結了三個層面:

1. 自我見證(子)

2. 上帝的見證(父)

3. 律法的要求(兩個見證)

👉 全部匯聚在耶穌身上

七、屬靈反思

1. 你是否接受「上帝為基督作的見證」?

👉 信仰的核心不是:

  • 我怎麼看耶穌
    而是:
    👉 上帝怎麼見證耶穌

2. 我們是否只接受「人的證據」?

很多人像法利賽人:

  • 要人證
  • 要邏輯

👉 卻忽略:上帝已經在歷史與生命中作見證

3. 信仰是回應「父與子的見證」

👉 不是單一聲音
👉 而是:整個上帝的啟示

總結一句話

👉 約翰福音 8:18 的核心是:耶穌表明祂的見證並非孤立,而是與父上帝共同作見證,完全符合律法要求,顯明祂從上帝而來的權威與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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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8:17

 

 

你們的律法上也記著說:『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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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節經文是耶穌在與法利賽人的辯論中,直接引用他們所依據的律法,用來回應他們在 8:13 的質疑。

一、經文位置與作用

回顧脈絡:

  • 8:13 法利賽人:你為自己作見證,不真
  • 8:14–16 耶穌:我的見證是真的,因我從父而來,與父同在
  • 8:17 耶穌:引用律法原則
  • 8:18 耶穌:指出「我 + 父」就是兩個見證

👉 所以這節是邏輯關鍵橋樑

二、律法背景

耶穌引用的是申命記的原則:「人無論犯什麼罪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申19:15

👉 重點:

  • 防止錯誤判決
  • 避免單一見證造成不公

三、耶穌為什麼引用「你們的律法」?

注意祂說:「你們的律法」

這不是否定律法,而是:

👉 站在他們的立場來論證

意思是:「就算按照你們自己所接受的標準,我的見證也成立」

四、耶穌的論證策略

這裡非常精彩:法利賽人的邏輯:

  • 一個人作見證不成立

耶穌的回應(逐步):

  1. 我的見證本來就是真的(8:14
  2. 我的判斷來自父(8:16
  3. 律法需要兩個見證(8:17
  4. 👉 + = 兩個見證(8:18

👉 結論:你們用來反對我的律法,反而證明我是對的

五、神學意義

1️. 耶穌不是違反律法,而是成全律法

祂沒有說:

律法不重要

而是:

👉 真正理解並完成律法的要求


2️. 三一關係開始浮現

這節預備下一節的重要宣告:

👉 父與子同時作見證

這顯示:

  • 耶穌不是孤立個體
  • 祂與父有本質連結

3️. 真理可以經得起最嚴格的標準

法利賽人用最嚴格的法律來質疑耶穌

👉 結果:耶穌完全符合,甚至超越

六、深層對比

法利賽人

耶穌

用律法限制真理

用律法彰顯真理

表面遵守

本質成全

拒絕見證

本身就是見證

七、屬靈反思

1. 我們是否像法利賽人「用聖經反對上帝」?

  • 熟悉經文
  • 卻錯用經文

👉 這在教會中其實很常見

2. 真理不怕檢驗

👉 若出於上帝:

  • 經得起理性
  • 經得起聖經
  • 經得起時間

3. 你是否接受「父與子共同的見證」?

👉 信仰不是只接受一部分,而是:接受整個啟示

總結一句話

👉 約翰福音 8:17 的核心是:耶穌引用律法的「兩個見證」原則,為下一步指出父與子共同作見證鋪路,顯明祂的權柄完全符合甚至成全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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