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0日 星期一

約翰福音21:25

  

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地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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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21:25 是整卷約翰福音的最後一節,也是非常有文學性、神學性的一個結尾。它不只是說「耶穌做了很多事」,而是在告訴我們:福音書所記載的耶穌,雖然真實,卻不是耶穌全部生命與工作的完整記錄;作者是有選擇地記載,為的是引導人相信基督。

「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地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約翰福音21:25

一、首先要注意:「還有許多」

經文一開始說:「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

這句話非常重要。

約翰不是說:「我已經把耶穌所有的事情都寫完了。」

恰恰相反,他承認:他所寫的只是耶穌所行之事的一部分。

這與20:30–31非常一致:「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

因此我們看到約翰福音一個非常重要的特點:選擇性記載。

約翰並不是要寫一本「耶穌生平百科全書」。

二、這也解釋20:30–31

20:30–31其實已經告訴我們:「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

為什麼沒有全部寫?

因為:「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所以約翰的目標不是:「把所有資料都保存下來。」

而是「選擇足以見證基督身份的事情,使人相信。」

這是理解21:25最重要的鑰匙。

三、「若是一一地都寫出來」是一種強烈的修辭

25節說:「若是一一地都寫出來……

這不是說約翰真的打算把耶穌每一天做過的事情全部列出來。

而是一種誇張性的文學表達:耶穌所做的事實在太多,不可能全部記錄。

所以最後說:「世界也容不下了。」

這不是數學上的意思。

不是說:「如果寫完耶穌的一生,地球真的沒有地方放書。」

而是在強調:基督的工作之豐富,遠遠超過一本書所能容納。

四、「世界也容不下了」是一個非常美的結尾

這句話在希臘文裡帶有一種強烈的誇張感。

約翰的意思是:耶穌的作為多到無法窮盡地記錄。

所以我們讀約翰福音時要知道:我們讀到的不是耶穌全部的故事,而是聖經所揀選、保存、默示、為信仰目的記錄的見證。

這非常重要。

五、這節不是說「聖經不完整,所以不可靠」

這是一個很容易產生的誤解。

有人可能會問:「既然約翰說沒有把耶穌全部寫下來,那我們是不是只知道耶穌的一小部分,所以不能確定祂是誰?」

其實恰恰相反。約翰的意思是:雖然不是全部,但已經足以完成福音書的目的。

20:31已經說:「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所以:不是「全部記錄」才叫完整;而是上帝要我們知道的、為了信仰所必要的見證,已經被記錄下來。

六、這裡可以區分「完整」與「充分」

這是讀聖經非常重要的一個觀念。

約翰福音不是:完整的耶穌傳記。

它沒有記錄耶穌所有言語、所有神蹟、所有旅程。

但約翰福音是:為信仰目的充分的見證。

也就是:不是 exhaustive(窮盡性的),卻是 sufficient(充分的)。

所以我們不能要求約翰福音回答:「耶穌每一天到底做了什麼?」

因為這不是這卷書的寫作目的。

我們應該問:「約翰為什麼選擇記錄這些事情?」

答案就是:「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七、這也與21:24「見證」連在一起

上一節:21:24:「我們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

下一節:21:25:「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

這兩節放在一起非常漂亮:

21:24這些記載是真的。

21:25但這些記載不是全部。

也就是:真實全部。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聖經觀念。

約翰沒有聲稱:「我把所有事情都寫了。」

而是說:「我所見證、所記載的是真實的;但耶穌所做的遠超過這些。」

八、這也提醒我們:耶穌比我們讀到的更豐富

這是21:25最美的屬靈意義之一。我們可以透過約翰福音認識耶穌:

  • 祂是道
  • 祂是生命
  • 祂是世界的光
  • 祂是生命的糧
  • 祂是好牧人
  • 祂是復活與生命
  • 祂是道路、真理、生命
  • 祂是復活的主

但是約翰最後卻告訴我們:這還不是全部。

換句話說:我們永遠不能把基督縮減成一本書裡的一套公式。

聖經真實地啟示基督,但基督本身比我們有限的理解更加豐富。

九、這與「道成肉身」的奧秘有關

約翰福音一開始:「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1:1

然後:「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1:14

到了結尾:「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世界也容不下了。」

這形成一個很漂亮的首尾呼應:無限的道進入有限的人類歷史,但有限的文字不可能窮盡無限豐富的基督。

因此,21:25其實帶有很深的基督論意味。基督是可以被真正認識的,但永遠不能被我們完全窮盡。

十、這對我們研讀聖經非常重要

有時我們讀聖經會犯兩個相反的錯誤。

第一個錯誤:把聖經當成百科全書

例如:「聖經既然是上帝的話,就應該回答耶穌一生每一天發生什麼事。」

不一定。

約翰福音21:25自己告訴我們:沒有全部寫下來。

第二個錯誤:因為沒有全部記錄,就認為聖經不可靠

也不對。約翰的目的不是:「記錄全部。」

而是:「作見證,使人相信。」

因此讀經的問題不是:「這裡還漏了什麼?」

而首先應該是:「作者為什麼選擇記錄這件事情?」

十一、這節也說明「啟示」不是「把所有資訊都給我們」

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神學概念。

上帝的啟示不是:「把所有關於宇宙、歷史、耶穌的資訊全部公開。」

而是「把人為了認識祂、得救、相信基督所需要知道的真理啟示出來。」

所以聖經裡有很多「沒有告訴我們」的事情。

申命記29:29說:「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上帝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

約翰福音21:25也有類似的提醒:我們知道的是真實的,但我們知道的不是全部。

這使我們在研經時保持一種非常重要的態度:謙卑。

 

十二、這節也讓我們看到「聖經的目的」不是滿足好奇心

約翰沒有試圖回答所有問題。

他沒有說:「我要把耶穌所有的神蹟都寫下來。」

因為他的目標不是:滿足人的好奇。

而是:引導人相信耶穌。

因此聖經最重要的問題不是:「我還想知道什麼?」

而是:「這段經文要我認識基督什麼?」這是非常重要的釋經原則。

十三、21:25也是對「基督不可窮盡」的宣告

我們可以把它濃縮成:聖經所啟示的基督是真實的,但基督的豐富超過我們能完全描述的範圍。

因此,神學研究永遠不應該讓我們產生一種錯覺:「我已經完全了解耶穌了。」

真正成熟的神學反而會產生:更深的敬畏。

因為我們越認識基督,就越發現:祂遠比我們所能理解的更豐富。

十四、把約翰福音21:24–25放在一起

這兩節是整卷約翰福音很好的結尾:

21:24「他的見證是真的。」可靠性

21:25「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豐富性

所以:

我們所知道的是真實的,
但我們所知道的不是全部。

這兩句話非常平衡。

既不讓我們懷疑聖經的可靠性,也不讓我們以為自己已經把基督完全掌握。

十五、從改革宗角度:聖經的「充分性」

這一節很適合與改革宗的**聖經充分性(sufficiency of Scripture**連在一起。

「聖經充分」不是說:聖經記載了所有歷史資料。

而是:聖經充分地提供了上帝要我們為信仰與救恩所知道的真理。

所以:聖經不是「完整的耶穌傳記」,卻是「充分的福音見證」。

約翰福音20:31就是最清楚的解釋:「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因此21:25不是削弱聖經權威,反而幫助我們理解:聖經的目的不是提供所有資訊,而是忠實地見證上帝在基督裡的救恩。

十六、整個約翰福音21章現在可以完整地串起來

你從21:17一路問到21:25,其實已經走過一條非常完整的神學道路:

21:17「你愛我嗎?」愛基督

21:17「餵養我的羊。」牧養使命

21:18「帶你到你不願意去的地方。」十字架與捨己

21:19「你跟從我吧。」門徒道路

21:21「這人將來如何?」人的比較

21:22「與你何干?你跟從我吧!」不比較,忠於自己的呼召

21:23「耶穌不是說他不死。」不把人的推論當成主的話

21:24「我們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使徒見證的可靠

21:25「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基督的豐富超過文字所能完全記錄

最後總結約翰福音21:25

如果用一句話來說:約翰福音21:25告訴我們:福音書所記載的耶穌是真實可靠的見證,但這些記載並不是耶穌全部的工作;基督的豐富遠超過一本書所能容納,而聖經所選擇記載的,足以引導我們相信祂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因此,約翰福音最後不是把我們帶到:「我已經完全了解耶穌。」

而是帶到:「我已經從可靠的見證認識耶穌,因此我要相信、跟隨、敬拜祂;而我仍然知道,祂遠比我的理解更加豐富。」

這其實是非常適合作為整卷約翰福音結尾的姿態:見證是真的;基督不可窮盡;信心因此產生;門徒繼續跟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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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21:24

  

為這些事作見證,並且記載這些事的就是這門徒;我們也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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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21:24 是整卷約翰福音非常重要的「見證宣告」。前面21:20–23談到「耶穌所愛的門徒」以及門徒對耶穌話語的誤解;到了24節,作者把焦點從「彼得與約翰的將來」轉回到一個更根本的問題:我們為什麼可以相信這卷福音書所見證的耶穌?

「這些事是為這些事作見證,並且記載這些事的就是這門徒;我們也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約翰福音21:24

一、先看經文結構

這節可以分成三個部分:

「這些事是為這些事作見證」

原文思想是:「這就是那門徒為這些事作見證的人。」

也就是說,這位「耶穌所愛的門徒」不是單純的故事人物,而是:見證人。

「並且記載這些事的就是這門徒」

這裡進一步把:見證記載連在一起。

也就是:他看見他見證他的見證被記載。

「我們也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

這裡突然從「他」轉成:「我們」這是一個非常值得注意的地方。

二、「見證」是約翰福音非常重要的神學概念

約翰福音不是把自己描述成:「我提供一套哲學思想。」

而是一直強調:見證(μαρτυρία / μαρτυρέω)

例如:

約翰福音1:7:「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

約翰福音5:36:「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

約翰福音19:35:「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

到了21:24「這門徒……作見證。」

所以約翰福音的一個核心思想就是:耶穌是誰,不是靠人的想像,而是透過見證來認識。


三、「見證」在約翰福音中不只是「我有一個故事」

聖經裡的「見證」不是單純:「我個人覺得耶穌很好。」

而是帶有一種公開作證、指出真實事件的意味。

尤其約翰福音20:30–31說:「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所以21:2420:30–31可以連起來:有見證有記載為的是叫人相信耶穌。

這是約翰福音寫作的重要目的。

四、「這門徒」是誰?

這裡仍然延續21:20的:「耶穌所愛的那門徒。」

從約翰福音的敘事來看,這位門徒:

  • 在最後晚餐親近耶穌(13:23
  • 知道誰要出賣耶穌(13:24–26
  • 在十字架旁(19:26–27
  • 見證耶穌死亡(19:35
  • 到空墳墓(20:2–8
  • 21章認出復活的耶穌(21:7
  • 現在被描述為「作見證」的人(21:24

因此,他的身份具有一個重要功能:他是耶穌事蹟的見證人。

傳統教會將他認定為使徒約翰;但從學術研究來說,這個身份仍有討論空間。因此比較嚴謹的解經方式,是先尊重約翰福音本身的稱呼:「耶穌所愛的門徒。」

五、最重要的一句:「我們也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

這一句非常重要。

原文:κα οδαμεν τι ληθής στιν μαρτυρία ατο

可以理解為:「我們知道他的見證是真實的。」

這裡出現:「我們」

這表示這個見證不只是某個人的私人經驗。

它具有某種群體性的確認。也就是:「我們知道這個見證是真的。」

六、「我們」是誰?

這是新約研究中一個很值得討論的問題。經文沒有明確告訴我們「我們」究竟是誰。因此不能過度武斷。比較合理的理解包括:

可能一:門徒群體

「我們」可以指與這位門徒一起生活、服事、見證基督的信仰群體。

可能二:福音書的見證群體

也可能指那些接受並保存這位門徒見證的人。

可能三:作者/編輯群體

有學者認為21章可能具有後來編輯或群體確認的特徵,因此「我們」可能反映一個群體對這份見證的認可。

但我們需要保持謹慎:21:24本身沒有足夠資料讓我們精確確定「我們」到底是哪些人。

所以最安全的結論是:這是一個群體對「耶穌所愛的門徒」見證之真實性的確認。

七、這節與21:23的「澄清」有很重要的關係

這一點非常漂亮。

21:23有人把耶穌的話傳成:「那門徒不死。」

作者馬上澄清:「其實,耶穌不是說他不死。」

21:24作者又說:「我們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這裡似乎在告訴讀者:不要被錯誤的傳聞影響,要回到真正的使徒見證。

換句話說:21:23處理「錯誤理解耶穌的話」;21:24則重新確認「真正的見證」。

八、這裡出現一個很重要的「見證記載相信」結構

可以這樣整理:

耶穌所愛的門徒

親眼見證耶穌的工作

為這些事作見證

把見證記載下來

教會確認這見證是真的

讀者因此相信耶穌

這與20:31完全吻合:「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所以約翰福音不是單純在說:「這是一個很好的耶穌故事。」

而是在說:「我們所傳的耶穌,是有見證根據的。」

九、這節對「聖經可信度」有什麼意義?

這裡要稍微精確一點。

21:24並不是現代意義上的:「這本書經過科學驗證,所以完全正確。」

它是在古代見證文化中宣告:這些關於耶穌的事情,是由見證人傳下來的,而且這個見證被信仰群體認為是真實可靠的。

因此我們可以說:約翰福音把自己的權威建立在「見證」之上。

而不是:「作者自己發明了一套神學。」

十、從改革宗角度看:「信仰不是盲信」

這節對基督教信仰很重要。

基督教的信仰不是:「我不知道,所以我就相信。」

也不是:「只要有感覺,就是真的。」

約翰福音的模式是:見證真理信心

也就是:先有上帝在基督裡的啟示與作為,然後有使徒的見證,再由聖經保存並傳遞給教會,使人相信。

因此信仰不是反理性的。

信仰是:對上帝所啟示之真實的信靠。

十一、但要小心:21:24不是說「門徒什麼都親眼看見」

這一點也需要避免過度推論。

「這門徒作見證」不代表:他一定親眼看見約翰福音裡每一個事件。

因為約翰福音包含許多不同時期、不同地點、不同人物的事件。

更準確地說:這位門徒是整體見證傳統的重要來源與權威見證人。

因此21:24強調的是:約翰福音的見證具有使徒性、見證性和群體性的根據。

十二、21:24與約翰福音19:35非常相似

這是一個很值得注意的平行。

19:35「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

21:24「這門徒……作見證……我們也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

兩處都有:見證真實相信

所以這不是21章突然出現的新思想。

而是約翰福音一貫的寫作方式:耶穌的身份與工作需要見證;見證是為了引導人相信。

十三、21:24也為21章最後的結尾做準備

21:25緊接著說:「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地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

所以21:24–25形成一個很漂亮的結尾:

21:24「我們所寫的是真的。」

21:25「但我們所寫的還不是全部。」

這兩件事可以同時成立。

也就是:聖經不是記錄耶穌所有事情的完整傳記,但它所記載的見證是真實而有目的的。

這與20:31非常一致:「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十四、21:24其實把我們帶回整卷約翰福音的核心

約翰福音從一開始就要回答:耶穌究竟是誰?

答案不是:「祂是一位偉大的老師。」

而是:祂是道成肉身的上帝之子。

約翰福音1: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

約翰福音20:31:「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21:24則說:「這些事是有見證的,而且這見證是真的。」

所以整卷書形成:看見基督見證基督記錄基督相信基督。

十五、對今天教會最重要的提醒

約翰福音21:24不是叫我們單純「相信某個人的故事」。

它更深的意思是:教會的信仰必須建立在使徒所見證的基督之上。

所以教會不是建立在:

  • 某個牧師的魅力
  • 某個神學家的思想
  • 某個人的屬靈經驗
  • 某種流行的宗教感受

而是:基督使徒見證聖經教會的信仰。

這也是改革宗非常重視: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的重要背景之一。

不是說「只有一本書而已」,而是:教會一切關於基督的教導,都必須回到使徒見證所保存的聖經。

最後總結約翰福音21:24

我會把這一節濃縮成四個詞:見證記載真實相信

約翰福音21:24是在宣告:「耶穌所愛的門徒是這些事情的見證人;他的見證被記錄下來,而教會也確認這見證是真實的。因此,讀者可以信靠這份關於耶穌的見證。」

而且這節與21:23放在一起尤其重要:

21:23:不要把人的誤傳當成耶穌真正說的話。
21:24
:要回到可靠的見證。

最後再連到20:31見證的目的不是滿足人的好奇心,而是「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所以約翰福音21:24最終不是在強調:「你要相信這位作者。」

而是在呼召我們:「藉著這位見證人的見證,相信他所見證的那一位——耶穌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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