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3:7-8 , 箴言3:9 ,
箴言3:10 , 箴言3:11-12 , 箴言3:13 ,
Therefore, if anyone is in Christ, he is a new creation; the old has gone, the new has come!
2014年9月20日 星期六
箴言3:13
得智慧、得聰明的,這人便為有福。
Blessed is the one who finds wisdom,
and the one who gets understa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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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話給我們很大的提醒,讓我們知道人生真正重要且有永恆價值的是甚麼。當我們看見這答案時,是認同還是不認同呢?但是真正有見識的人,是認同『得智慧、得聰明』是有福的!
說到『有福的』,大多以為是一個形容詞。其實這不僅使形容詞,還是一個被動分詞。說到「被動」,就必須有一個主動者,而這個主動者就是上帝。『有福的』,就是指被上帝祝福的人。
既然是上帝主動賜福,我們是被動接受,我們就必須認識到:『得智慧、得聰明』,是上帝的作為。雖然是我們主動去做這些,然而若不是上帝願意給,若不是上帝在我們身上賦予能力,我們豈能『得智慧、得聰明』?
2014年9月18日 星期四
士師記 15:19
上帝就使利希的窪處裂開,有水從其中湧出來。參孫喝了,精神復原;因此那泉名叫隱‧哈歌利,那泉直到今日還在利希。
And God split open the hollow place that is
at Lehi, and water came out from it. And when he drank, his spirit returned,
and he revived. Therefore the name of it was called En- hakkore; it is at Lehi
to this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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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讓參孫使用驢腮骨殺了一千非利士人,在極渴的時候,向上帝呼求,上帝竟然在利希的窪處,使地裂開,有泉水從其中湧出來,參孫喝了,精神就復原了,好像復活一般。這泉被叫做:『叫隱‧哈歌利』,也就是「上帝的回應之泉」之意思。這是說:上帝為回應參孫在以一塊驢腮骨擊殺一千非利士人後口渴的求告,而引出的一股泉源。
其實上帝愛參孫,讓他有一口泉水使其生命復甦。同樣上帝也將這樣的特權給我們這些信靠耶穌的人,正如約翰福音4章14節說:『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又約翰福音7章38節說:『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
接著約翰福音7章39節說:『耶穌這話是指著信他之人要受聖靈說的』。這也就是說,上帝要將聖靈賜給我們,聖靈要如活水一般將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中,使我們滿滿的被上帝的愛所滋潤、所浸透,以至於我們的生命是不再渴,而且使永遠不渴,只要我們向上帝呼求,在基督裡我們要享受聖靈的活水泉,直到永生!
詩篇119:18
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
Open my eyes, that I may behold
wondrous things out of your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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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要被上帝啟示之後,才會發覺上帝律法的奇妙。而上帝的律法廣義來說,就是指聖經。因為聖經是將上帝的心意與目的告訴我們,而律法是聖經最基本的精神所在,所有的聖經都是以摩西所領受的律法為中心。
然而人如何被開啟他的心眼呢?只有他願意接受主耶穌為救主之後,有聖靈內住心中,人的心眼才得以有新的眼光看見上帝律法的奇妙,才有能力會遵行上帝的旨意,行出真正的善。
而人必須透過傳福音的人宣講上帝的救恩,人才會在聖靈感動之下接受耶穌基督成為救主。也因為如此,福音是有傳遞性的,而且使在聖靈的保守下進行的。所以,福音是可以勝過時代的變遷,是一代接一代永不改變。也因此,上帝的律法奇妙!
2014年9月17日 星期三
馬太福音12:20
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
a bruised reed he will not break,
and a smoldering wick he will not quench,
until he brings justice to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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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馬太福音的作者,在此引用以賽亞書42章3節的經文。雖然後面的文字有些許不同,在此說道:『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以賽亞書說:『他憑真實將公理傳開』。
從這裡我們明白上帝仍然是看重人間的「公理」(justice),正如彌加書6章8節說:『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這裡的『公義』其實就是「公理」(justice)。這也就是說,上帝還是看重「人與人之間的公平性」。也唯有這樣的公平性的滿足,才有真正的和平。只是世人因為有罪性,無法實踐這樣的公平性,一直在破壞這個公平,如何修復呢?
這個答案來自前面的兩句話:『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人心必須有超然的主來修復沒有公理帶來的傷害,才能真正的展現「公理」(justice)。若是一味只是要求傷害者或搶奪者要賠償,物質還能賠償,生命誰能賠償呢?除非有人要付代價,但是人又付不起這代價。於是耶穌基督親自用十字架的死來付這代價,使人與上帝、人與人,都因為耶穌基督所付出的,得以滿足,得以和平!這耶就是說,若沒有耶穌基督的代價,上帝無法赦免人,人無法原諒別人的傷害。也唯有耶穌的代價,使人不再是「加害者」和「受害者」,也使人在上帝面前,不再是「罪人」,被稱為義人。也因為如此,我們相信『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上帝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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