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2日 星期六

歌羅西書 1: 23

 

[經文]

1:23 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至被引動失去〔原文作離開〕福音的盼望.這福音就是你們所聽過的、也是傳與普天下萬人聽的.〔萬人原文作凡受造的〕我保羅也作了這福音的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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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音是指耶穌基督的好消息,這好消息對我們有甚麼好處呢?

 

這好消息最大的好處就是給我們盼望。這盼望又是怎樣的盼望呢?

 

首先讓我們來思考一句成語:「種瓜得瓜,種豆得豆。」

 

很多人以為這句話是討論因果關係,種甚麼因就會得甚麼果。那麼人的行動就受制於因果嗎?其實並非如此,人行動之原動力是盼望。盼望得瓜,所以種瓜;盼望得豆,所以種豆。所以盼望勝過因果,因為人是為盼望而努力而活,沒有盼望的人形同死人,故盼望是超越因果和生死。

 

盼望有很多對象,除了上帝以外,其他都是短暫的,不可靠的。聖經告訴我們:亞伯拉罕所信的上帝是使無變有和使死人復活的上帝。所以上帝是全能的上帝,以祂為盼望的人是有福的!

 

福音就是讓我們對上帝有盼望,因為福音告訴我們:上帝如何經由耶穌拯救世人進入上帝國,得享永生。

 

 

加 拉 太 書 3:5-9

 

5 那 賜 給 你 們 聖 靈 , 又 在 你 們 中 間 行 異 能 的 , 是 因 你 們 行 律 法 呢 ? 是 因 你 們 聽 信 福 音 呢 ?

 6 正 如 亞 伯 拉 罕 信 神 , 這 就 算 為 他 的 義 。

 7 所 以 , 你 們 要 知 道 : 那 以 信 為 本 的 人 , 就 是 亞 伯 拉 罕 的 子 孫 。

 8 並 且 聖 經 既 然 預 先 看 明 , 神 要 叫 外 邦 人 因 信 稱 義 , 就 早 已 傳 福音 給 亞 伯 拉 罕 , 說 : 萬 國 都 必 因 你 得 福 。

 9 可 見 那 以 信 為 本 的 人 和 有 信 心 的 亞 伯 拉 罕 一 同 得 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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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羅除了在羅馬書強調“因信稱義”之外,也在加拉太書中討論。然而“因信稱義”之啟示不是由保羅開始,早在創世記就有記載亞伯拉罕之事蹟。他被上帝稱為義,不是因為他行為達到上帝要求之標準,而是因為祂信靠上帝,相信祂的應許不會落空,一定會成就。

 

    保羅之所以有如此看見,是因為上帝將福音的奧秘向他啟示:不論是猶太人或非猶太人只要信靠福音都可以在上帝面前稱為義,並得著兒子之名份,還可以成為上帝國之後嗣,是有繼承權的。

  

    也是由於這樣的啟示,保羅奉差遣在非猶太人中間傳福音。更奇妙的是猶太人之救世觀(或說彌賽亞論)竟成了全世界的基督論,這也是上帝其妙之作為。可見“因信稱義”在信仰中是多麼重要!

 

    然而這麼重要之奧秘也曾經受到教會之忽略,再加上異教之混雜,使其暗淡多年,快破壞殆盡之時,上帝藉由馬丁路德、加爾文、…等改教先驅將其恢復了,使我們可以藉由信靠福音得以稱義!得以在基督裡享受一切天上屬靈之福氣!

 

    所以再此進一步強調︰救恩是在基督裡而非教會裡,教會是救恩的果子,教會不是救恩之源頭,救恩之源頭是耶穌基督!

羅馬書 4:13-16

 

4:13 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4:14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4:15 因為律法是惹動憤怒的(或譯:叫人受刑的),哪裏沒有律法,那裏就沒有過犯。

4: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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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信稱義”是馬丁路德從事改教一個非常重要之原則。而“因信稱義”並非馬丁路德所設立的,是聖經的啟示,並且是在亞伯拉罕的生命中,就有這樣之經歷。因為他信靠上帝,相信祂的應許必定成就,上帝就以他為義人。這也是說亞伯拉罕的義不是自己爭取來的,是出於上帝所賜的義,完全是上帝的恩典。

 

    而亞伯拉罕“因信稱義”,帶給馬丁路德很大之震撼。因為他是一個熱心追求“義”的人,費盡各種方式使自己成為一個義人,但是仍然無法達成他心中所認為“義”的程度,所以其內心是多麼痛苦。

 

    所以他讀到保羅寫給羅馬人之書信﹙也就是一般所稱之羅馬書﹚,提到“因信稱義”,體認到上帝如此浩大之恩典,願意將祂的義賞賜給屬乎祂的人,而屬祂的人不是靠行為努力遵行與持守,只要與亞伯拉罕一樣,只要“因信”就”稱義”。

 

這真是天大的好消息!也扭轉了馬丁路德的生命,使其找到永生之道,也帶給教會極大之變革,“因信稱義”照亮了許多“被擄”的人,使他們明白:義的源頭是上帝,雖然我們都有罪的問題,也因罪的緣故,全然敗壞,墜入永死。但如今靠上帝所賜的義,使我們不再為罪所捆綁,也不虧欠律法的債,得著真正的自由,不僅如此,出永死入永生。

 

所以“因信稱義”,讓我們在上帝之恩典下,承認自己是無能且無用,只能完完全全靠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贖大功方能討上帝喜悅,這也是“十字架神學”所說:唯有透過十字架上的耶穌方能認識上帝!

 

 

路加福音 19:1-10

 

19:1 耶穌進了耶利哥,正經過的時候,
19:2
有一個人名叫撒該,作稅吏長,是個財主。
19:3
他要看看耶穌是怎樣的人;只因人多,他的身量又矮,所以不得看見,
19:4
就跑到前頭,爬上桑樹,要看耶穌,因為耶穌必從那裏經過。
19:5
耶穌到了那裏,抬頭一看,對他說:「撒該,快下來!今天我必住在你家裏。」
19:6
他就急忙下來,歡歡喜喜地接待耶穌。
19:7
眾人看見,都私下議論說:「他竟到罪人家裏去住宿。」
19:8
撒該站著對主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
19:9
耶穌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19:10
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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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發生在耶利哥城之故事,有一大家討厭之稅吏長撒該遇見耶穌之事件。為何稅吏長會被討厭?這與當時羅馬政府收稅制度用包之方式有關,他可以多收一點稅私飽中囊,所以很容易致富,遭人眼紅。另外,就民族大義而言,他簡直是羅馬人隻走狗。


雖然如此,他仍然和一般人一樣,渴慕遇見耶穌,他爬上樹去看耶穌,因為他的長得不高又惹人厭,大家都不讓他,只好如此!


耶穌當然有意要呼召他,也要讓大家認識上帝之救恩,了解上帝和人的眼光不同,選召人是沒有特定條件,祂要憐憫誰就憐憫誰,祂要拯救誰就拯救誰!


而救恩臨到撒該時,他的生命真的有改變,撒該站著對主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


我們要注意這個順序,要先有救恩,才有悔改。人要先被聖靈重生,才能信靠主耶穌。同樣要先蒙恩,才能認清自己的罪惡是多麼大,無法靠自己得救,只有靠耶穌寶血,才得以潔淨。而悔改是因為上帝的愛之激勵,人才會有之反應。因此不是悔改得救,而是得救悔改。

羅馬書5: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哥林多後書11:16-33

 

11:16 我再說,人不可把我看作愚妄的,縱然如此,也要把我當作愚妄人接納,叫我可以略略自誇。

11:17 我說的話,不是奉主命說的,乃是像愚妄人放膽自誇;

11:18 既有好些人憑著血氣自誇,我也要自誇了。

11:19 你們既是精明人,就能甘心忍耐愚妄人;

11:20 假若有人強你們作奴僕,或侵吞你們,或擄掠你們,或侮慢你們,或打你們的臉,你們都能忍耐他。

11:21 我說這話,是羞辱自己,好像我們從前是軟弱的;然而人在何事上勇敢(我說句愚妄話),我也勇敢。

11:22 他們是希伯來人嗎?我也是。他們是以色列人嗎?我也是。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嗎?我也是。

11:23 他們是基督的僕人嗎?(我說句狂話,)我更是!我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

11:24 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

11:25 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著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裏;

11:26 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裏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

11:27 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

11:28 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我身上。

11:29 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

11:30 我若必須自誇,就誇那關乎我軟弱的事便了;

11:31 那永遠可稱頌之主耶穌的父神知道我不說謊,

11:32 在大馬色的亞哩達王手下的提督把守大馬色城,要捉拿我,

11:33 我就從窗戶中,在筐子裏,從城牆上被人縋下去,脫離了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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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對哥林多之信徒被假使徒之影響,懷疑保羅的使徒身份與福音,保羅在此說了重話,把自己為福音之緣故所遭遇的逼迫和遇到之苦難與危險,一一說明。表示他不是利用福音來圖某自己的好處,如同那些假使徒一樣。

 

    另外,他也為眾教會掛心,希望眾教會不要受到誘惑偏離主的道路,這也讓保羅感覺壓力與焦慮的事。因為他明白主的托負,不容許惡者和牠的僕役來破壞主的教會。因為偏差的道理,不僅讓信徒在世之生命被榨取,也讓他們失去活水泉之供應。

 

雖然聖徒永遠蒙主的保守,但是祂也藉由聖徒相通,互相扶持,救拔弟兄脫離水火,勝過各樣之試煉與磨難。所以,只要有聖靈之感動與啟示,發現有不符合福音真理之處,要靠主勇敢駁斥,不要怕得罪人,因為我們一心軟、一懼怕,那惡者就有機可乘,這會讓我們事後懊悔的,良心受責,因為弟兄姐妹受到虧損!

 

各位弟兄姐妹,我們受洗歸於主的名下,我們也接受托負並立誓要一生一世與魔鬼爭戰,所以對於攪亂教會之異端邪說,要靠主勇敢駁斥,不管是從誰的口中說出,不管他有無在教會任職(牧師、長老、執事)。但是,這一切要按教會程序與法規進行,使教會傷害程度最小為宜。

 

 

 

路加福音13章

    路加福音13:1-9  ,

    路加福音13:10-17 ,

    路加福音13:18-21 ,

    路加福音13:22-30 ,

    路加福音13:31-35 ,

路加福音13:10-17

13:10 安息日,耶穌在會堂裏教訓人。

13:11 有一個女人被鬼附著,病了十八年,腰彎得一點直不起來。

13:12 耶穌看見,便叫過她來,對她說:「女人,你脫離這病了!」

13:13 於是用兩隻手按著她,她立刻直起腰來,就歸榮耀與神。

13:14 管會堂的因為耶穌在安息日治病,就氣憤憤地對眾人說:「有六日應當作工,那六日之內可以來求醫,在安息日卻不可!」

13:15 主說:「假冒為善的人哪,難道你們各人在安息日不解開槽上的牛驢,牽去飲嗎?

13:16 況且這女人本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被撒但捆綁了這十八年,不當在安息日解開她的綁嗎?」

13:17 耶穌說這話,他的敵人都慚愧了;眾人因他所行一切榮耀的事,就都歡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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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穌在此張顯上帝的憐憫,祂看顧一個被鬼附著且病了十八年的女人,她腰彎得一點直不起來。但是耶穌仍在安息日對她說︰「女人,你脫離這病了!」於是用兩隻手按著她,她立刻直起腰來,就歸榮耀與上帝。

 

    這事當然引起管會堂的不滿,於是耶穌教訓︰「假冒為善的人哪,難道你們各人在安息日不解開槽上的牛驢,牽去飲嗎?況且這女人本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被撒但捆綁了這十八年,不當在安息日解開她的綁嗎?」

 

    耶穌在這裡更表達拯救人使人得自由比一切表面之律法與規定更重要,這好比救護車可以闖紅燈,肇事可以不用負責,救人第一。

 

    安息日牲畜都可以牽出去喝水,人生病不能救嗎?可見主耶穌看重人過於律法的規定,律法的存在是為保護人,不是限制人

 

 

2020年8月21日 星期五

撒母耳記上2:27-36

 

2:27 有神人來見以利,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祖父在埃及法老家作奴僕的時候,我不是向他們顯現嗎?
2:28
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我不是揀選人作我的祭司,使他燒香,在我壇上獻祭,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又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父家嗎?
2:29
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
2:30
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說:『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
2:31
日子必到,我要折斷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
2:32
在上帝使以色列人享福的時候,你必看見我居所的敗落。在你家中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
2:33
我必不從我壇前滅盡你家中的人;那未滅的必使你眼目乾癟、心中憂傷。你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
2:34
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所遭遇的事可作你的證據:他們二人必一日同死。
2:35
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為他建立堅固的家;他必永遠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
2:36
你家所剩下的人都必來叩拜他,求塊銀子,求個餅,說:求你賜我祭司的職分,好叫我得點餅吃。』」

 

27 Now a man of God came to Eli and said to him, “This is what the Lord says: ‘Did I not clearly reveal myself to your ancestor’s family when they were in Egypt under Pharaoh? 28 I chose your ancestor out of all the tribes of Israel to be my priest, to go up to my altar, to burn incense, and to wear an ephod in my presence. I also gave your ancestor’s family all the food offerings presented by the Israelites. 29 Why do you[e] scorn my sacrifice and offering that I prescribed for my dwelling? Why do you honor your sons more than me by fattening yourselves on the choice parts of every offering made by my people Israel?’

30 “Therefore the Lord, the God of Israel, declares: ‘I promised that members of your family would minister before me forever.’ But now the Lord declares: ‘Far be it from me! Those who honor me I will honor, but those who despise me will be disdained. 31 The time is coming when I will cut short your strength and the strength of your priestly house, so that no one in it will reach old age, 32 and you will see distress in my dwelling. Although good will be done to Israel, no one in your family line will ever reach old age. 33 Every one of you that I do not cut off from serving at my altar I will spare only to destroy your sight and sap your strength, and all your descendants will die in the prime of life.

34 “‘And what happens to your two sons, Hophni and Phinehas, will be a sign to you—they will both die on the same day. 35 I will raise up for myself a faithful priest, who will do according to what is in my heart and mind. I will firmly establish his priestly house, and they will minister before my anointed one always. 36 Then everyone left in your family line will come and bow down before him for a piece of silver and a loaf of bread and plead, “Appoint me to some priestly office so I can have food to 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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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利家的行徑讓上帝非常不喜悅,有神人來見以利,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祖父在埃及法老家作奴僕的時候,我不是向他們顯現嗎?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我不是揀選人作我的祭司,使他燒香,在我壇上獻祭,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又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父家嗎?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

 

    這話讓人聽得非常傷心也讓我們聯想到教會的牧者若像以利家的行徑豈能蒙上帝賜福呢所以有的傳道人的長輩勸告後進的傳道人若是把錢看的很重就不要來作傳道的服事雖然如此教會不可以虧待傳道人這樣就不合乎聖經的教訓了所以教會若看見傳道者有需要就要主動協助才能使傳道者安心服事這才是教會之福

 

    但是上帝必定狠狠地對待以利家正如神人所傳:「日子必到,我要折斷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在上帝使以色列人享福的時候,你必看見我居所的敗落。在你家中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我必不從我壇前滅盡你家中的人;那未滅的必使你眼目乾癟、心中憂傷。你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所遭遇的事可作你的證據:他們二人必一日同死。」後來這事應驗了!

 

    在上帝毀壞的過程上帝也建立正如神人所傳:「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為他建立堅固的家;他必永遠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這就是指撒母耳!

 

    上帝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相信以利也知道這法則,但他沒有好好行出來!

 

    神人的話也是我們要記在心中:「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作一個從心裡尊主為大的人!

 

 

 

 

撒母耳記上2:12-26

2:12 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
2:13
這二祭司待百姓是這樣的規矩:凡有人獻祭,正煮肉的時候,祭司的僕人就來,手拿三齒的叉子,
2:14
將叉子往罐裡,或鼎裡,或釜裡,或鍋裡一插,插上來的肉,祭司都取了去。凡上到示羅的以色列人,他們都是這樣看待。
2:15
又在未燒脂油以前,祭司的僕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將肉給祭司,叫他烤吧。他不要煮過的,要生的。」
2:16
獻祭的人若說:「必須先燒脂油,然後你可以隨意取肉。」僕人就說:「你立時給我,不然我便搶去。」
2:17
如此,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了,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或譯:他們使人厭棄給耶和華獻祭)。
2:18
那時,撒母耳還是孩子,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侍立在耶和華面前。
2:19
他母親每年為他做一件小外袍,同著丈夫上來獻年祭的時候帶來給他。
2:20
以利為以利加拿和他的妻祝福,說:「願耶和華由這婦人再賜你後裔,代替你從耶和華求來的孩子。」他們就回本鄉去了。
2:21
耶和華眷顧哈拿,她就懷孕生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那孩子撒母耳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
2:22
以利年甚老邁,聽見他兩個兒子待以色列眾人的事,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
2:23
他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何行這樣的事呢?我從這眾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
2:24
我兒啊,不可這樣!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
2:25
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

2:26 孩子撒母耳漸漸長大,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

 

12 Eli’s sons were scoundrels; they had no regard for the Lord. 13 Now it was the practice of the priests that, whenever any of the people offered a sacrifice, the priest’s servant would come with a three-pronged fork in his hand while the meat was being boiled 14 and would plunge the fork into the pan or kettle or caldron or pot. Whatever the fork brought up the priest would take for himself. This is how they treated all the Israelites who came to Shiloh. 15 But even before the fat was burned, the priest’s servant would come and say to the person who was sacrificing, “Give the priest some meat to roast; he won’t accept boiled meat from you, but only raw.”

16 If the person said to him, “Let the fat be burned first, and then take whatever you want,” the servant would answer, “No, hand it over now; if you don’t, I’ll take it by force.”

17 This sin of the young men was very great in the Lord’s sight, for they[b] were treating the Lord’s offering with contempt.

18 But Samuel was ministering before the Lord—a boy wearing a linen ephod. 19 Each year his mother made him a little robe and took it to him when she went up with her husband to offer the annual sacrifice. 20 Eli would bless Elkanah and his wife, saying, “May the Lord give you children by this woman to take the place of the one she prayed for and gave to[c] the Lord.” Then they would go home. 21 And the Lord was gracious to Hannah; she gave birth to three sons and two daughters. Meanwhile, the boy Samuel grew up in the presence of the Lord.

22 Now Eli, who was very old, heard about everything his sons were doing to all Israel and how they slept with the women who served at the entrance to the tent of meeting. 23 So he said to them, “Why do you do such things? I hear from all the people about these wicked deeds of yours. 24 No, my sons; the report I hear spreading among the Lord’s people is not good. 25 If one person sins against another, God[d] may mediate for the offender; but if anyone sins against the Lord, who will intercede for them?” His sons, however, did not listen to their father’s rebuke, for it was the Lord’s will to put them to death.

26 And the boy Samuel continued to grow in stature and in favor with the Lord and with 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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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撒母耳成為拿細耳人和以利一家人一起服事上帝然而以利的兩個兒子不受教不尊重上帝的祭物!不僅如此,還亂搞男女關係,以利勸他們,他們竟然不聽!在這事看來好像是人不守規矩,其實背後有上帝的心意:「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

 

    然而撒母耳在這樣的環境中,她的父母還是將撒母耳放在以利那裡,只是「他母親每年為他做一件小外袍,同著丈夫上來獻年祭的時候帶來給他」。而已利也為以利加拿和他的妻祝福,說:「願耶和華由這婦人再賜你後裔,代替你從耶和華求來的孩子。」他們就回本鄉去了。耶和華眷顧哈拿,她就懷孕生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可見上帝喜悅他們奉獻撒母耳!

 

    然而撒母耳漸漸長大卻蒙上帝賜福:「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這樣的形容詞也在主耶穌身上,路加福音252節說;「耶穌的智慧和身量(或譯:年紀),並上帝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

 

     願上帝也將這樣的福分賜給我們的兒女們,讓它們如主耶穌:「智慧和身量(或譯:年紀),並上帝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

 

 

 

 

撒母耳記上2:1-11

2:1 哈拿禱告說:我的心因耶和華快樂;我的角因耶和華高舉。我的口向仇敵張開;我因耶和華的救恩歡欣。

2:2 只有耶和華為聖;除他以外沒有可比的,也沒有磐石像我們的上帝。

2:3 人不要誇口說驕傲的話,也不要出狂妄的言語;因耶和華是大有智識的上帝,人的行為被他衡量。

2:4 勇士的弓都已折斷;跌倒的人以力量束腰。

2:5 素來飽足的,反作用人求食;飢餓的,再不飢餓。不生育的,生了七個兒子;多有兒女的,反倒衰微。

2:6 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往上升。

2:7 他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

2:8 他從灰塵裡抬舉貧寒人,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使他們與王子同坐,得著榮耀的座位。地的柱子屬於耶和華;他將世界立在其上。

2:9 他必保護聖民的腳步,使惡人在黑暗中寂然不動;人都不能靠力量得勝。

2:10 與耶和華爭競的,必被打碎;耶和華必從天上以雷攻擊他,必審判地極的人,將力量賜與所立的王,高舉受膏者的角。

2:11 以利加拿往拉瑪回家去了。那孩子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

 

Then Hannah prayed and said:

“My heart rejoices in the Lord;
    in the Lord my horn[a] is lifted high.
My mouth boasts over my enemies,
    for I delight in your deliverance.

“There is no one holy like the Lord;
    there is no one besides you;
    there is no Rock like our God.

“Do not keep talking so proudly
    or let your mouth speak such arrogance,
for the Lord is a God who knows,
    and by him deeds are weighed.

“The bows of the warriors are broken,
    but those who stumbled are armed with strength.
Those who were full hire themselves out for food,

    but those who were hungry are hungry no more.
She who was barren has borne seven children,
    but she who has had many sons pines away.

“The Lord brings death and makes alive;
    he brings down to the grave and raises up.
The Lord sends poverty and wealth;

    he humbles and he exalts.
He raises the poor from the dust
    and lifts the needy from the ash heap;
he seats them with princes
    and has them inherit a throne of honor.

“For the foundations of the earth are the Lord’s;
    on them he has set the world.
He will guard the feet of his faithful servants,

    but the wicked will be silenced in the place of darkness.

“It is not by strength that one prevails;
10     those who oppose the Lord will be broken.
The Most High will thunder from heaven;
    the Lord will judge the ends of the earth.

“He will give strength to his king
    and exalt the horn of his anointed.”

11 Then Elkanah went home to Ramah, but the boy ministered before the Lord under Eli the pri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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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拿獻完祭後在上帝面前禱告為上帝在他身上的作為讚美上帝也宣告上帝的權能!因為上帝高舉她,使他可以懷孕生子,還可以將這孩子獻上帝成為拿細耳人!而孩子的爸爸也贊成太太的決定,甘心樂意讓孩子為上帝所用!

 

    今日我們蒙上帝的恩,我們也要將自己的孩子獻給上帝,以聖經的方式來教導兒女,因為兒女是上帝所賜的,要歸還上帝!正如詩篇1273節:「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

 

    因而父母是要成全小孩,不是要控制兒女!保羅也教導父母:「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以弗所書64節)

 

    而人信主耶穌以後,就是上帝的兒女。小孩子受小兒洗之後,地上的父母的責任就是要教導小兒長大成人之後,真正成為上帝的兒女,讓他們透過堅信禮歸入主的名下,父母的責任才算完成!

 

馬太福音22:23-33

22:23 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那天,他們來問耶穌說: 

22:24 「夫子,摩西說:『人若死了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

22:25 從前,在我們這裏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孩子,撇下妻子給兄弟;

22:26 第二,第三,直到第七個都是如此。

22:27 末後,婦人也死了。

22:28 這樣,當復活的時候,她是七個人中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都娶過她。」

22:29 耶穌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

22:30 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22:31 論到死人復活,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

22:32 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22:33 眾人聽見這話,就希奇他的教訓。

 

***************

 

    撒都該人是屬於祭司集團,卻是與羅馬政府有良好之關係,也因為如此受希臘化的程度也很深,而在信仰上只接受摩西五經為正典,不接受詩歌與先知書(包括歷史書),故認為沒有復活的事,當然就用此來責難耶穌。

 

    在此他們配合摩西律法來設一個情境,而耶穌也用智慧藉聖經的話語來回答:『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上帝的大能;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論到死人復活,上帝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

 

    這話也提醒世人,當趁現在趕快接受上帝的救恩,死亡臨到以後就沒有機會了!

 

 

羅馬書4章17節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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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超忽自然之信仰︰『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上帝!』

 

    你所信的上帝是否也是亞伯拉罕所信的?是的話,我們也當有他的信心。

 

在上帝沒有難成的事!祂從“無”創造宇宙萬物,不僅如此,還用祂的大能保守,不會使宇宙萬物返回“無”,這是何等之大能!

 

不僅如此,祂要叫死人復活,所以亞伯拉罕相信有一天他會復活,看到他的子孫如繁星和塵土一般多!

 

亞伯拉罕有如此的盼望,您呢?

 

所以,“信、望、愛”是基督徒經歷上帝恩典所產生的,是由上帝而來的!

 

 

 

 

羅馬書4章9-12節

 4:9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4:10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4:11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4:12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

 

    當然對於猶太人而言除了律法很重要,割禮也很重要,因為這是一個記號,表示他們是屬於上帝且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以下是上帝與亞伯拉罕立割禮之約的記載(創世記171-14節)︰

 

17:1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17:2 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

17:3 亞伯蘭俯伏在地,神又對他說:

17:4 「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

17:5 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

17:6 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

17:7 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

17:8 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

17:9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

17:10 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

17:11 你們都要受割禮(原文是割陽皮;十四、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節同),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

17:12 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無論是家裏生的,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銀子從外人買的,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

17:13 你家裏生的和你用銀子買的,都必須受割禮,這樣我的約就立在你們肉體上,作永遠的約;

17:14 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

 

    而亞伯拉罕因信稱義是在這之前,創世記156節:『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因此,保羅要表達的真理是︰因信就可以稱義,外邦人(非猶太人)信主耶穌,可以不用受割禮,割禮與稱義得無關,只要因信就稱義了!

 

 

羅馬書4章1-8節

4:1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

4: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

4:3 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4:4 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4:5 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4: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4:7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4:8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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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羅以信心之父亞伯拉罕之事蹟說明『因信稱義』!

 

    創世記156節:『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亞伯拉罕的一生都是活在上帝的應許中,雖然他沒有安居的土地,也沒有像天上的星星和海邊的沙一般多的子孫,但是他因為“信”已領受到比這些更大之祝福: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他能領受這樣的福,不是由於行為,而是出於上帝的恩典,只要“信”就可以領受到,因為『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為義!』

 

    也因為如此亞伯拉罕在上帝並無可誇,同樣我們蒙耶穌基督救恩的人,也是無可誇口的,一切都是上帝之恩典,無需誇自己或其他弟兄姐妹很有“信心”,要誇只能誇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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