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8日 星期六

馬太福音5:21-26

 

5:21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5: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無緣無故地)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5:23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5:24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5:25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裏了,

5:26 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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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耶穌這裡的教導︰不光做到「不可殺人」,更要做到「尊重別人」。

 

    「尊重別人」包括不可辱罵人(「拉加」是飯桶、笨蛋的意思,而「魔利」是傻瓜之意思),和不可虧欠人(不可得罪人和欠債)。更積極之做法是主動與人和睦,正如主耶穌在此所說:『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所以天國之標準高於摩西之十誡之要求,我們的義要勝過法利賽人,因為律法是刻在我們心版上,我們要主動來行律法,我們既然蒙主耶穌之救恩,已稱為義,就不必要靠被動行為完成義,反而可以用自由來行義;不再是為交差而做,而是樂意來做,所以要做得更好!

 

 

羅馬書7:1-6

7:1 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

7:2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

7:3 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

7:4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上帝。

7:5 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

7: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心靈:或譯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Do you not know, brothers and sisters—for I am speaking to those who know the law—that the law has authority over someone only as long as that person lives? For example, by law a married woman is bound to her husband as long as he is alive, but if her husband dies, she is released from the law that binds her to him. So then, if she has sexual relations with another man while her husband is still alive, she is called an adulteress. But if her husband dies, she is released from that law and is not an adulteress if she marries another man.

So, my brothers and sisters, you also died to the law through the body of Christ, that you might belong to another, to him who was raised from the dead, in order that we might bear fruit for God. For when we were in the realm of the flesh,[a] the sinful passions aroused by the law were at work in us, so that we bore fruit for death. But now, by dying to what once bound us, we have been released from the law so that we serve in the new way of the Spirit, and not in the old way of the written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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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羅這一段話不是要我們反對上帝的律法,就是舊約中上帝所頒布的,而是要我們脫離形式上的做為,就是所謂的形式主義。因為形式主義者認為,我們要做到律法的要求的行為,才是真正的敬畏上帝;而不是內心被感動而歸向上帝。

 

    這有什麼問題呢?用外表的行為好來覺得自己是敬畏上帝的,好壞的判斷是在自己的內心,而不是上帝。然而自以為是敬畏上帝,或是有遵守律法的要求,完全是自欺欺人!因為人要靠行為在律法上成為義是不可能的,這是保羅在前面已經討論過的:人是受到罪的綑綁,跟本不可能靠行為被稱做義人,只有被律法定罪分。所以,上帝才會透過耶穌基督來救贖我們,使我們從耶穌基督所完成的得著義人的資格!

 

    既然義人的資格是從主耶穌來,人就不在能再自以為義了,更不能因為守律法而成為義人,反而要來信靠從死裡復活的主耶穌,才可以真正成為上帝所喜悅的義人!

 

    既然是主耶穌所賜的義,使我們成為上帝的兒女,就不需要再靠禮儀上的律例稱義,因為這些主耶穌以替我們完成!但是,我們仍需要律法上道德的律例來引導,因為聖經已經清楚標示:「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迦書6:8)

 

    因此,不是靠律法來稱義,而是要靠律法做生活的引導,是盡信徒的本分而非靠此得上帝拯救!其實舊約律法的頒布也是在以色列人被上帝拯救出埃及才設立的,用遵行律法做上帝選名的記號!拯救者是上帝,而非遵行律法!

 

 

 

 

箴言24: 9

 


愚昧人的計謀就是罪惡;侮慢別人的,為人憎恨。

 

 The schemes of folly are sin,
    and people detest a moc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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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箴言》中的愚昧人是相對於智慧人,兩者的差別不是在IQ,而是在敬畏上帝與否,這是和一般人的想法不同之處。因為智慧書所強調的是:「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言9:10)

 

    因為愚昧人是不敬畏耶和華導致他們的計謀都是違背上帝想法而罪惡就是得罪或是悖逆上帝是與上帝為敵的於是箴言的作者會說:「愚昧人的計謀就是罪惡!」

 

    得罪上帝的是「愚昧人」,而得罪人的就是「侮慢別人的」。當然得罪別人的人,會被讓人生氣或是厭惡。相對的,得罪上帝的人,必遭上帝生氣或是厭惡,而與上帝所要賜的福毫無關係!

 

    《箴言》作者之所以這樣說,就是要我們離開罪惡來敬畏上帝!然而這樣的動力是來自上帝在基督裡的救贖,若沒有聖靈的工作,人是無法成為真正敬畏上帝的人。然而上帝願意拯救人,以自己的熱心來成就,使祂所揀選的ㄧ群人可以享受這恩典!

 

 

 

 

詩篇19:12

 


 

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願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

 

But who can discern their own errors?

    Forgive my hidden faul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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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造成上帝與人之間隔閡的原因沒有對付好罪的問題人與上帝是無法交流的也因此講到上帝的救贖罪的除去是一個重大的問題!因此,聖經幾乎在引導我們靠著基督的贖罪,重新與上帝和好。

 

    然而人要認識到自己有罪是有困難的,因為人類自始祖亞當夏娃犯罪以後,全人都被罪惡汙染,以致心眼被遮蔽,需要聖靈光照,才能清楚自己是有罪的!

 

    因此詩人面對上帝的時候,他會向上帝禱告:「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願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

 

    願詩人禱告,也成為我們的禱告,天天靠主來走上帝預備的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