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
a bruised reed he will not break,
and a smoldering wick he will not quench,
until he brings justice to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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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馬太福音的作者,在此引用以賽亞書42章3節的經文。雖然後面的文字有些許不同,在此說道:『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以賽亞書說:『他憑真實將公理傳開』。
從這裡我們明白上帝仍然是看重人間的「公理」(justice),正如彌加書6章8節說:『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這裡的『公義』其實就是「公理」(justice)。這也就是說,上帝還是看重「人與人之間的公平性」。也唯有這樣的公平性的滿足,才有真正的和平。只是世人因為有罪性,無法實踐這樣的公平性,一直在破壞這個公平,如何修復呢?
這個答案來自前面的兩句話:『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人心必須有超然的主來修復沒有公理帶來的傷害,才能真正的展現「公理」(justice)。若是一味只是要求傷害者或搶奪者要賠償,物質還能賠償,生命誰能賠償呢?除非有人要付代價,但是人又付不起這代價。於是耶穌基督親自用十字架的死來付這代價,使人與上帝、人與人,都因為耶穌基督所付出的,得以滿足,得以和平!這耶就是說,若沒有耶穌基督的代價,上帝無法赦免人,人無法原諒別人的傷害。也唯有耶穌的代價,使人不再是「加害者」和「受害者」,也使人在上帝面前,不再是「罪人」,被稱為義人。也因為如此,我們相信『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上帝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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