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9日 星期四

羅馬書5:10

Friend or Enemy?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上帝兒子的死,得與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For if while we were enemies we were reconciled to God by the death of his Son, much more, now that we are reconciled, shall we be saved by his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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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上帝超乎人想像的作為在我們和上帝還是仇敵的時候上帝竟然以他的愛子作為和好的代價為我們得罪上帝的罪而死了使上帝不再追究我們的罪接納我們與我們和好

    就人而言,這不是人與人之間和好之道,別人得罪我,是他虧欠我,他要償還我的損失,這才是公道。同樣,是人得罪上帝,不是上帝得罪人,祂竟然自己替人償還得了,不管對方領不領情,或對方願不願意;然而上帝竟然這樣做了,也沒有要求人一定要接受。這是何等的愛啊

    當然上帝不僅是讓我們的罪之代價得償還,更藉由耶穌基督復活的生命,拯救我們脫離死亡的權勢,進入永生成為上帝家中的兒女。更要藉由這些蒙恩的兒女,來彰顯與見證祂的榮耀與權能,使人感謝上帝的慈愛與恩典。

    可是上帝竟然藉由聖靈讓我們明白了,我們就一定要向人說這樣的愛,不管對方聽不聽得進去、接不接受,這是我們一定要說的,就是擺上生命,我們還是要說因為,這樣的愛太偉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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