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t Jesus answered him, “Let it be so now, for thus it is fitting for us to fulfill all righteousness.” Then he consen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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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是「義」的代表,所以祂也成為「義」的模範,因為上帝要求人要認罪悔改並且受洗,才能進入上帝所設立之「義」的團體,所以耶穌在這時候「要求」施洗約翰要為祂施行洗禮,已表明祂願意完成上帝的旨意,成為得救之人的代表,使上帝與人透過祂有合宜的關係。
這對我們有重大之意義,使我們與上帝的關係是的的確確建立在耶穌基督這根基上,而不是靠著別的因素或關係,也好使人不要有別的想法與概念。因為人很容易用眼見的、可以自我表現之方式來宣揚自己認為「對」的標準,而不是義上帝的旨意為標準。
更明顯的事,就是人喜歡對自己或別人歌功頌德,好藉由這樣的作為與別人或自己有好的關係,好得一些好處。也因為如此,人不願意透過耶穌基督為基礎與上帝建立關係,總覺得透過耶穌基督要放下自己。因此,除非聖靈的感動,人無法稱耶穌基督為主,並且順服祂,以祂為生命的依歸,與上帝和好關係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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