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是奉派替人辦理屬 神的事,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或譯:要為罪獻上禮物和祭物)。 5:2 他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為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 5:3 故此,他理當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 5:4 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 神所召,像亞倫一樣。 5:5 如此,基督也不是自取榮耀作大祭司,乃是在乎向他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的那一位; 5:6 就如經上又有一處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5:7 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 5:8 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 5:9 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 5:10 並蒙 神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稱他為大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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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是希臘文,是從希伯來文之“彌賽亞”翻譯來的。而“彌賽亞”是指“受膏者”,在猶太人受膏者包括:祭司、先知與君王。
在此論及基督是祭司。人間的祭司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而基督是無罪的,將自己當成贖罪祭為百姓的罪獻上。不僅如此還以順從成為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
所以,基督是以主動與被動之順服完成救贖大功,使屬祂的人因著祂得永遠之救贖。既然得贖,就與上帝和好,就成為上帝兒女,承受永生,得享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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