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8日 星期二

箴言29:18


沒有異象(或譯:默示),民就放肆;惟遵守律法的,便為有福。

Where there is no revelation, people cast off restraint;
    but blessed is the one who heeds wisdom’s i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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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常常喜歡談「異象」,也覺得這兩個字的意義和「上帝的旨意」非常接近。更有意思的,就是後面接下來的「民就放肆」!讓人覺的「異象」是多麼重要和神秘一般,沒有異象好像就是沒有未來一般!

    然而「異象」其石的原文意義是什麼﹖卻沒有多少人去探就!就像中文譯本在異象後面有括號說:「或譯:默示」!這就讓我們想到保羅說的:「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或譯:凡上帝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後書3:16-17

    因此,「異象」就是「上帝的默示」,也就是「聖經」!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而言「聖經」就是摩西所頒布的「律法」!也因此就產生下一句:「惟遵守律法的,便為有福!」

    這也就是告訴我們異象是來自於聖經的引導,而不是人自我的想像和感覺,雖然經過禱告,有許多時後仍然不準確,仍然需要聖經的查驗,才可以確定真正確認是來自聖靈的引導。

    也因為如此,我們談異象是要來自聖經,而遵行律法就是實踐異象的道路,讓我們再一次透過思考這段箴言,校正我們的想法和腳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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