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上帝所喜悅的。
And do
not forget to do good and to share with others, for with such sacrifices God is
plea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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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祭本是宗教行為,然而基督徒的信仰把獻祭延伸到生活的善行,要讓我們知道行善如同獻祭是上帝所贊同與支持的。這樣做與得救無關,卻是活出得救生命該有的樣式,就是要的上帝的贊同與支持。
這樣的說法和《羅馬書12章1節》所說的活祭有相同的意義:我們不是靠自己的行為得救,但是我們得救之後,要用好行為來活出得救的生命,使人看見上帝的拯救大能。而這樣的行善要主動,不是覺得有感動才做。
既然如此,基督徒不要因為行善與得救無關,就不主動行善,反倒要主動去行。也因此經文提醒我們: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