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招聚四圍驚嚇我的,像在大會的日子招聚人一樣。耶和華發怒的日子,無人逃脫,無人存留。我所搖弄所養育的嬰孩,仇敵都殺淨了。
תִּקְרָא כְיוֹם מוֹעֵד
מְגוּרַי מִסָּבִיב
וְלֹא הָיָה בְּיוֹם אַף־יְהוָה פָּלִיט וְשָׂרִיד
אֲשֶׁר־טִפַּחְתִּי וְרִבִּיתִי
אֹיְבִי כִלָּם׃ 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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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經文中「תִּקְרָא」(召集、呼喚)一詞,描繪上帝以主權的姿態,召集四圍的仇敵臨到耶路撒冷。這裡的語言極其震撼:上帝召集災難的方式,竟然被比喻為在節期中招聚會眾。原本象徵敬拜與喜樂的節期,如今卻轉化為審判與驚嚇的聚集,顯示錫安一切秩序與安全感已完全崩解。
哀歌作者在此並非冷靜地教導道德原則,而是在災難已經發生之後,痛苦地承認:這一切並非偶然,而是在立約關係中,上帝容許審判臨到祂的百姓。這不是為了合理化暴力,而是向上帝發出近乎質問的呼喊——為何連節期的祝福,都變成毀滅的場景?
從改革宗神學來看,這段經文提醒我們:上帝的憤怒是真實的,且不是輕忽罪惡的上帝。然而,這憤怒並非祂最後的話。正如哀歌稍後所宣告的,祂「並非甘心使人受苦」,也「不永遠丟棄人」。在新約的光中,我們更看見,上帝對罪的憤怒已在基督的十字架上被完全承擔。
因此,這節經文不是要教會活在對憤怒的恐懼中,而是呼召我們在十字架的光照下,認真對待罪與悔改。上帝的慈愛不是縱容罪惡,而是引人悔改;若人輕看這恩典,拒絕回轉,最終所面對的審判,將比哀歌所描繪的災難更加可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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