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人和老年人都在街上躺臥;我的處女和壯丁都倒在刀下;你發怒的日子殺死他們。你殺了,並不顧惜。
שָׁכְבוּ לָאָרֶץ חוּצוֹת נַעַר וְזָקֵן
בְּתוּלֹתַי וּבַחוּרַי נָפְלוּ בֶחָרֶב
הָרַגְתָּ בְּיוֹם אַפֶּךָ
טָבַחְתָּ לֹא חָמָלְתָּ׃ 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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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經文中「שָׁכְבוּ」(躺臥)一詞,原意為「躺下」,在此並非指睡眠,而是指死亡的狀態。少年人與老年人躺臥在街上,描繪的是耶路撒冷淪陷後,屍體暴露、無人埋葬的極端慘況。這不是抽象的神學語言,而是哀歌作者以極其具體、殘酷的畫面,呈現上帝子民所經歷的歷史災難。
在哀歌第二章中,詩人將這一切直接歸因於耶和華的烈怒,並非因為他冷酷無情,而是因為在立約關係中,百姓的敗壞與悖逆已經使審判無可避免。然而,這樣的描寫並不是為了宣告「他們死有餘辜」,而是向上帝發出痛苦的哀號與質問:為何立約的主,容許祂的百姓落到如此地步。
從改革宗神學的角度來看,這段經文並不能被理解為「未被揀選之人的下場」。相反地,躺臥街頭的,正是上帝所揀選、所立約的百姓。這清楚表明:上帝的揀選從來不是免於歷史審判的保證,也不是避免苦難與死亡的護身符。揀選關乎的是上帝最終不放棄祂的百姓,而非他們在今生必然平安順遂。
因此,哀歌 2:21 不是用來警告我們「若不是被揀選就必滅亡」,而是提醒我們:即便是被揀選的百姓,也可能在歷史中經歷上帝嚴厲的管教,甚至看似被棄絕的處境。然而,改革宗信仰同時堅信,這樣的審判並不是上帝最後的話。正如哀歌稍後所宣告的:「主必不永遠丟棄人;他雖使人憂愁,還要照他諸般的慈愛發憐憫。」
最終,這段經文把我們帶向基督。上帝並沒有揀選一群永不受苦的人,而是揀選祂的獨生子,親自進入被審判、被棄絕、甚至躺臥在墳墓中的處境,使凡在基督裡的人,即便穿越死亡與審判,也不會失去上帝憐憫的應許。這正是揀選論所要指向的福音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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