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8日 星期三

約翰福音1:17

  

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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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節是約翰福音1:1–18序言的神學高峰之一,也是理解「舊約與新約關係」的重要鑰匙。

一、經文結構觀察

這節是非常工整的對比句:

摩西

耶穌基督

律法(νόμος

恩典和真理(χάρις κα λήθεια

藉著傳的

來的

👉 明顯是一種對照式啟示進展

但要注意:

這不是「否定律法」,而是「顯出更完全的啟示」

二、關鍵詞解釋

1️.「律法藉著摩西傳的」

👉 「藉著」(διά)表示:

摩西是中保 / 媒介
律法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上帝透過他賜下的

律法的意義:

  • 是上帝的啟示(不是錯的)
  • 顯明上帝的心意與標準
  • 也顯出人的罪(羅3:20

👉 所以律法本身是:

聖潔的
但不完全(不能帶來救恩的完成)

2️.「恩典和真理」

這兩個詞非常重要,並且在1:14已出現:

「充充滿滿有恩典有真理」

👉 不是兩個分開概念,而是一個整體:

  • 恩典(grace:上帝白白的施予
  • 真理(truth:上帝真實的本性與啟示

👉 這組詞很可能對應舊約:

📖 出埃及記34:6
「有豐盛的慈愛(hesed)和誠實(emet)」

約翰是在說:

👉 耶穌就是耶和華屬性的具體化

3️. 「由耶穌基督來的」

👉 「來的」(γένετο)

與前面的「傳的」形成對比:

摩西

耶穌

傳遞

帶來 / 成就

中介

源頭

👉 意思是:

律法是「給出來」
恩典和真理是「實現出來」

三、整體神學意義

這節經文至少包含三個重要層面:

1️. 啟示的進展(progressive revelation

👉 上帝的啟示是有歷史發展的:

  • 舊約律法(初步啟示)
  • 新約基督(完全啟示)

不是錯 vs
而是影兒 vs 實體

2️.  律法 vs 恩典的關係(不是對立,而是完成)

很多人誤解為:

律法不好恩典才好

但約翰的意思更深:

👉 律法是「預備」
👉 基督是「成全」

對應:

  • 律法指出罪
  • 恩典解決罪

3️. 基督是上帝最終的啟示

👉 摩西傳遞上帝的話
👉 耶穌就是上帝的話(道)本身

這呼應1:1

「道就是上帝」

在耶穌裡:

  • 上帝的恩典具體出現
  • 上帝的真理具體顯明

四、與1:16的關係(非常關鍵)

1:16說:

「恩上加恩」

1:17解釋這句話:

👉 為什麼是「恩上加恩」?

因為:

  • 律法本身也是一種恩典
  • 但基督帶來更完全的恩典

👉 所以是:舊的恩典被更大的恩典成全

五、整段(1:14–18)中的位置

這節是整個序言的「轉折點」:

  1. 1:14 → 道成肉身(恩典與真理)
  2. 1:16 → 我們領受(恩上加恩)
  3. 1:17 → 解釋來源(摩西 vs 基督)
  4. 1:18 → 最終宣告(子將父表明出來)

👉 1:17 是「神學對照的核心句」

六、屬靈反思

這節經文帶出一個很實際的問題:

👉 你現在是活在「律法模式」還是「恩典模式」?

律法模式:

  • 靠表現換接納
  • 常有定罪感

恩典模式:

  • 先被接納,再被改變
  • 在關係中活出真理

👉 約翰要說的是:

上帝最終不是用規條來面對你,而是用一個人——耶穌基督。

七、一句總結

👉 律法透過摩西作為中介被賜下,而上帝完全的恩典與真理,則在耶穌基督裡親自臨到並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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