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 誰的眼也不可憐你,為你做一件這樣的事憐恤你;但你初生的日子扔在田野,是因你被厭惡。
16:6 我從你旁邊經過,見你滾在血中,就對你說:你雖在血中,仍可存活;你雖在血中,仍可存活。
No eye pitied you, to do any of these things to you out of compassion for you, but you were cast out on the open field, for you were abhorred, on the day that you were born.
“And when I passed by you and saw you wallowing in your blood, I said to you in your blood, ‘Live! ’ I said to you in your blood, 'Liv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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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此看見上帝的憐憫,祂樂意扶持、看顧、幫助那些被人看不起的人,尤其是以色列人必定有深深的感受。因為她不是一個令人注目的強權國家或民族,是被人厭棄,被強權所消滅的國家。也是一個不怎麼起眼的國家或民族,竟然被上帝揀選為預備救恩的重要關鍵。
今天,基督徒好像很活躍,很有影響力,還常常自稱自己的信仰最棒、最好,超越其他的信仰,是其他宗教信仰所望塵莫及的!其實我們仔細想一想,真的是如此嗎?
我們不要忘記我們的熱心與敬虔,比起一般台灣民間宗教的信徒是輸一大截;比起哲理或經典,和佛教徒是不能比的;比起行善,更是輸給許多非宗教或類宗教團體。我們有什麼好誇口呢?
要不是上帝的憐憫與同在,教會如何在這世代做見證呢?我們不要自大自滿,一切都是上帝的憐憫,一切都是上帝的作為,我們算甚麼呢?我們本是這世界不配有的人,是上帝揀選我們成為祂寶貴之器皿。也因為如此,理當將自己獻給主用,要多宣揚主的榮耀,不是我們自己有多棒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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