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8日 星期二

約翰福音5:35

 

 

約翰是點著的明燈,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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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文結構

分成兩部分:

1️. 對約翰的評價

  • 「約翰是點著的明燈」

2️. 對人的評價

  • 「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

👉 一正一反,形成對比

二、關鍵詞解釋

1️. 「點著的明燈」

原文的意思是:

👉 一盞「燃燒且發光的燈」

這裡有兩個重點:

1)「燃燒」

👉 表示:

  • 約翰的生命是熱切的
  • 有使命、有犧牲(甚至為真理殉道)

2)「發光」

👉 表示:

  • 他帶來啟示
  • 指向真光(基督)

🔑 但注意一點:

👉 約翰是「燈」
👉 耶穌是「光」

(參 約1:8):

「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

👉 差別是:

  • 反射、指向
  • 本體、源頭

 

2️. 「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

這句話帶有很深的批判意味。

1)「情願」

👉 表示:

  • 是你們自己選擇的
  • 不是被迫的

2)「暫時」

👉 關鍵詞!

👉 表示:

  • 短暫的興趣
  • 表面的接受

👉 他們曾被吸引,但沒有持續

3)「喜歡」

👉 原文有「歡喜、享受」的意思

👉 但問題是:

  • 他們「喜歡」約翰
  • 卻沒有「跟隨」他所指向的耶穌

三、深層問題

這節經文揭露一種很常見的屬靈狀態:

👉 欣賞真理,但不接受真理

他們對約翰:

  • 有興趣
  • 有感動
  • 甚至可能有一點悔改

但最終:

👉 沒有走向基督

四、與上下文的關係

這節是 5:33–34 的延續:

  • 5:33:約翰為真理作見證
  • 5:34:人不是最終權威
  • 5:35:約翰的見證曾被接受,但只是暫時

👉 接下來(5:36)會說:有更大的見證(耶穌的工作)

五、神學重點

1. 人的見證有價值,但有限

👉 約翰是「明燈」,不是終點

👉 若停在約翰,就錯過基督

2. 真正的問題是「不持續」

👉 不是完全拒絕
👉 而是「短暫接受」

👉 這比完全拒絕更微妙,也更危險

3. 情感信心

👉 他們「喜歡」光
👉 但沒有「進入」光

👉 屬靈生命不能只停在:

  • 感動
  • 興奮
  • 一時的熱情

\六、屬靈反思

這節經文其實很直接地問我們:

👉 我對真理的回應,是「暫時喜歡」,還是「持續跟隨」?

很多人會:

  • 喜歡講道
  • 喜歡見證
  • 喜歡屬靈氛圍

但問題是:

👉 是否真的走向基督、委身於祂?

七、總結一句話

約翰福音5:35 指出:
施洗約翰如同燃燒發光的明燈,但人對他的回應只是短暫的喜歡,
卻沒有真正進入他所指向的基督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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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5:34

 

 

其實,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然而,我說這些話,為要叫你們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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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文結構

這節有一個明顯的對比:

1️. 否定

  • 「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

2️. 轉折(然而)

  • 「我說這些話,為要叫你們得救」

👉 核心張力:人的見證 vs. 上帝的目的(救恩)

二、關鍵解釋

1️. 「不是從人來的」

這句話不是否定施洗約翰的見證,而是:

👉 表明耶穌的權威最終不是建立在人身上

意思是:

  • 約翰的見證是有效的
  • 但不是最終、最高的根據

👉 真正的根基是:

  • 父上帝的見證(5:37
  • 耶穌自己的工作(5:36

2️. 為什麼還提約翰?

這就是下半句的答案:

「然而我說這些話,為要叫你們得救」

👉 耶穌提到約翰,不是因為祂需要人的支持
👉 而是因為「你們需要」

換句話說:

👉 這是為了聽眾的益處,不是為了耶穌自己

三、深層意義

1. 啟示的「降卑性」(condescension

耶穌在這裡其實做了一件事:

👉 用人能接受的方式與人對話

  • 他們尊重約翰就用約翰作見證
  • 他們需要證據就提供他們能理解的證據

👉 這是一種「為人著想的啟示」

2. 救恩導向(非常重要)

這節明確說明:

👉 耶穌談「見證」,目的不是辯論勝負
👉 而是:

「為要叫你們得救」

👉 所以整段 5:31–47

  • 不是單純護教
  • 而是拯救性的對話

3. 人的見證是「橋樑」,不是「根基」

👉 約翰的見證:

  • 是引導人到基督的橋樑

👉 但最終信心必須建立在:

  • 上帝自己與基督本身

四、與整段見證結構的關係

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層次:

  1. 約翰(人的見證)為人預備
  2. 神蹟(工作的見證)顯明能力
  3. 父上帝(終極見證)權威來源
  4. 聖經(歷史見證)長期證明

👉 5:34 在說:第一層(人)不是最終,但對你們仍然重要

五、屬靈反思

這節帶出一個很實際的問題:

👉 我們是否只停留在「人的見證」?

例如:

  • 牧師、老師、見證分享

這些都很好,但:

👉 最終必須走向:親自面對基督與上帝

六、總結一句話

約翰福音5:34 表明:
耶穌的權威不依賴人的見證,但祂仍引用人的見證,
是為了引導人得救,而不是為自己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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