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8日 星期二

約翰福音5:35

 

 

約翰是點著的明燈,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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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文結構

分成兩部分:

1️. 對約翰的評價

  • 「約翰是點著的明燈」

2️. 對人的評價

  • 「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

👉 一正一反,形成對比

二、關鍵詞解釋

1️. 「點著的明燈」

原文的意思是:

👉 一盞「燃燒且發光的燈」

這裡有兩個重點:

1)「燃燒」

👉 表示:

  • 約翰的生命是熱切的
  • 有使命、有犧牲(甚至為真理殉道)

2)「發光」

👉 表示:

  • 他帶來啟示
  • 指向真光(基督)

🔑 但注意一點:

👉 約翰是「燈」
👉 耶穌是「光」

(參 約1:8):

「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

👉 差別是:

  • 反射、指向
  • 本體、源頭

 

2️. 「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

這句話帶有很深的批判意味。

1)「情願」

👉 表示:

  • 是你們自己選擇的
  • 不是被迫的

2)「暫時」

👉 關鍵詞!

👉 表示:

  • 短暫的興趣
  • 表面的接受

👉 他們曾被吸引,但沒有持續

3)「喜歡」

👉 原文有「歡喜、享受」的意思

👉 但問題是:

  • 他們「喜歡」約翰
  • 卻沒有「跟隨」他所指向的耶穌

三、深層問題

這節經文揭露一種很常見的屬靈狀態:

👉 欣賞真理,但不接受真理

他們對約翰:

  • 有興趣
  • 有感動
  • 甚至可能有一點悔改

但最終:

👉 沒有走向基督

四、與上下文的關係

這節是 5:33–34 的延續:

  • 5:33:約翰為真理作見證
  • 5:34:人不是最終權威
  • 5:35:約翰的見證曾被接受,但只是暫時

👉 接下來(5:36)會說:有更大的見證(耶穌的工作)

五、神學重點

1. 人的見證有價值,但有限

👉 約翰是「明燈」,不是終點

👉 若停在約翰,就錯過基督

2. 真正的問題是「不持續」

👉 不是完全拒絕
👉 而是「短暫接受」

👉 這比完全拒絕更微妙,也更危險

3. 情感信心

👉 他們「喜歡」光
👉 但沒有「進入」光

👉 屬靈生命不能只停在:

  • 感動
  • 興奮
  • 一時的熱情

\六、屬靈反思

這節經文其實很直接地問我們:

👉 我對真理的回應,是「暫時喜歡」,還是「持續跟隨」?

很多人會:

  • 喜歡講道
  • 喜歡見證
  • 喜歡屬靈氛圍

但問題是:

👉 是否真的走向基督、委身於祂?

七、總結一句話

約翰福音5:35 指出:
施洗約翰如同燃燒發光的明燈,但人對他的回應只是短暫的喜歡,
卻沒有真正進入他所指向的基督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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