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5日 星期一

約翰福音10:37

 

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們就不必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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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節開始進入耶穌辯證的最後一段(10:37–38,從「聖經論證」轉回到經驗與事實的證據——祂的作為

一、上下文發展

段落

重點

10:30

我與父原為一(宣告)

10:31–33

猶太人控告褻瀆

10:34–36

耶穌用聖經辯護

10:37–38

👉 回到「行動證據」

👉 所以10:37是:從理論(聖經)轉向實證(行為)

二、逐句解釋

1️.「我若不行我父的事」

「行」(ποι

  • 持續性的行動
  • 指耶穌一貫的事工

「我父的事」

👉 在約翰福音中非常關鍵:

不是:

  • 自己的事
  • 或人的事

而是:父上帝的工作在子身上的彰顯

例如:

  • 5:19:「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
  • 5:36:「我所做的事為我作見證」

👉 包括:

  • 神蹟(醫病、復活)
  • 教導(帶權柄)
  • 拯救(赦罪、賜生命)

2️.「你們就不必信我」

這句話非常有力量,也帶點「反向挑戰」:

👉 意思是:如果我沒有行出上帝的作為,你們拒絕我是合理的

👉 換句話說:

耶穌給他們一個「驗證標準」:

  • 看我的行為
  • 判斷是否來自上帝

三、耶穌論證的轉變

這裡出現一個重要轉折:

前一段(10:34–36

👉 聖經權威

這一段(10:37–38

👉 實際證據(works

👉 兩者結合:啟示(聖經) + 行動(神蹟) = 完整見證

四、神學重點

1. 行為是身分的見證

在約翰福音中:耶穌的工作 = 父的工作

👉 所以:看見祂的作為,就是看見上帝在工作

2. 信仰不是盲信

這節經文非常重要:

耶穌並沒有說:

「你們不需要證據,只要信」

而是說:你們可以用事實來判斷

👉 這是一種「可驗證的信仰」:

  • 不是空想
  • 不是情緒
  • 而是根據上帝的作為

3. 不信的責任

這節話其實帶有一種隱含意思:

👉 如果祂確實行了父的事,而你仍不信——

那問題就不是證據,而是:心的拒絕

五、與舊約背景的關聯

在舊約中:

👉 判斷一位先知是否從上帝來:

  • 看他是否行上帝的作為(申18章)

耶穌在這裡其實說:用你們自己的標準來判斷我

六、與10:38的連結

10:37是「否定式」:若我不行不必信

10:38是「肯定式」:我若行就當信(或至少信我的作為)

👉 形成一個完整邏輯:

情況

結論

不行父的事

不信合理

行父的事

不信不合理

七、屬靈反思

這節經文挑戰我們兩件事:

1️. 我們是否願意「檢驗」信仰?

耶穌歡迎人:

  • 觀察
  • 思考
  • 判斷

👉 信仰不是逃避理性

2️. 我們是否對證據誠實?

有時問題不是:

  • 上帝沒有作為

而是:我們不願承認

八、總結一句話

約翰福音10:37中,耶穌提出一個驗證原則:若祂沒有行出父上帝的工作,人可以不信祂,強調祂的身份是以實際作為為證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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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0:36

  

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他自稱是上帝的兒子,你們還向他說『你說僭妄的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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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節是耶穌對10:34–35論證的高潮與結論

一、上下文邏輯總結

先快速回顧整段(10:33–36):

  1. 猶太人:你褻瀆上帝(v33
  2. 耶穌:聖經也稱人為「神」(v34
  3. 耶穌:聖經不能廢(v35
  4. 👉 結論:那我更不算褻瀆(v36

二、逐句解釋

1️.「父所分別為聖」

「分別為聖」(γίασεν)

意思是:

  • 分別出來
  • 歸給上帝
  • 為上帝的使命預備

👉 在舊約中常用於:

  • 先知
  • 祭司
  • 君王

👉 但在這裡的層次更高:耶穌是被父特別設立、完全屬於上帝的那一位

2️.「又差到世間來的」

這是約翰福音極重要的主題:

👉 「差遣」(mission / sending

  • 3:17:「上帝差他的兒子到世間」
  • 5:23–246:38

👉 含義:耶穌不是從地上來,而是從父那裡來的

👉 兩個動作連在一起:

動作

意義

分別為聖

身份(被上帝設立)

差到世間

使命(被上帝差遣)

3️.「他自稱是上帝的兒子」

👉 注意:

  • 耶穌這裡用「上帝的兒子」來描述自己
  • 對應前面的指控:「你把自己當作上帝」

👉 在約翰福音中:「上帝的兒子」不是較低稱號,而是:與上帝同等的身份表達(參5:18

4️.「你們還向他說:你說僭妄的話嗎?」

這是一個反問句,帶有強烈邏輯力量:

👉 意思是:既然聖經都可以這樣用語,你們憑什麼定我為褻瀆?

三、整體論證(完整呈現)

耶穌的思路可以整理為:

小前提:聖經稱「承受上帝話語的人」為上帝(詩82:6

大前提:聖經是不能廢的(權威確立)

結論:

那麼我這位:

  • 被父分別為聖
  • 被差到世上
  • 與父有獨特關係的

👉 稱自己為上帝的兒子,怎麼會是褻瀆?

四、神學重點

1. 耶穌身份的三重強調

這節經文揭示耶穌的三個層面:

本質來源:從父而來

身份地位:被分別為聖

使命方向:被差到世上

👉 合起來就是:祂是上帝所差來的獨特啟示者

2. 從「較低」到「更高」的論證

耶穌的策略是:

層次

對象

稱呼

人(審判官)

耶穌(從父來的)

上帝的兒子

👉 結論:如果低層次都允許,高層次更合理

3. 基督論的深化

這節沒有降低耶穌的身份,反而提升:

👉 因為祂不是:

  • 單純承受上帝的話

而是:被父差來、代表父、與父有本質關係的那一位

五、與整卷約翰福音的呼應

這節呼應多處:

經文

主題

1:14

道成肉身

3:17

上帝差子到世間

5:23

與父同尊

17:3

父差子

👉 「被差來」是約翰上帝學的核心之一

六、關鍵澄清

耶穌是否在「降格」自己?

👉 不是

祂不是說:

  • 「我只是上帝的兒子,不是神」

而是:用對方接受的聖經,證明他們的控告邏輯錯誤

👉 接著(10:37–38)祂會再回到:

  • 用「作為」證明祂與父的合一

七、屬靈意義

這節經文提醒我們:

1️. 認識耶穌的真正身份

祂不是:

  • 宗教人物
  • 先知

而是:被父差來、與父密切合一的上帝兒子

2️ 信仰需要正確解經

猶太人的問題不是沒有聖經,而是:錯用聖經來拒絕上帝

八、總結一句話

約翰福音10:36中,耶穌指出自己是父所分別、差到世上的那一位,因此自稱為上帝的兒子並非褻瀆,反而是合乎聖經與上帝旨意的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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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0:35

 

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上帝道的人尚且稱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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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節是耶穌在10:34引用詩篇82:6之後,對其權威性與應用的進一步說明,也是整個辯證的「中樞」。

一、經文結構拆解

這節可以分成兩部分:

「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

👉 關於聖經權威

「若那些承受上帝道的人尚且稱為神」

👉 關於詩篇82:6的解釋與應用

二、逐句解釋

1️.「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

原文重點

  • 「不能廢」(ο δύναται λυθναι
    =
    不能被廢除、取消、推翻、解開

👉 含義是:聖經的權威是不可動搖的

神學意義

這句話非常重要,幾乎是耶穌對聖經觀的明確宣告:

  • 聖經不是可隨意解釋或否定的
  • 其中的用詞本身具有權威

👉 在這裡甚至連「一個用詞(稱為神)」都成為論證基礎

拉比式解經特色

耶穌的做法類似猶太拉比:

  • 以一節經文
  • 一個詞
  • 建立神學論證

👉 表明:每一句經文都具有神學重量

2️.「若那些承受上帝道的人尚且稱為神」

這句是對詩篇82:6的解釋。

「承受上帝道的人」

(原文:πρς ος λόγος το θεο γένετο)

👉 意思是:那些領受上帝話語的人

可能指:

  • 以色列的審判官
  • 領袖
  • 被上帝委派執行權柄的人

👉 重點不是他們本身,而是:他們與「上帝的話」有關聯

「尚且稱為神」

👉 回到詩篇82:6

  • 這些人被稱為「神」(elohim
  • 因為他們代表上帝執行審判

三、耶穌的論證(進一步清楚)

這節是整個邏輯的「關鍵中段」:

 

論證流程:

1️. 聖經是不可廢的(權威確立)

👉 你們不能否認詩篇82

2️. 聖經稱某些人為「神」

👉 即使他們只是「承受上帝話語的人」

3️.(下一節結論 v36

👉 那我這位「父所分別、差來的」,更不應被控褻瀆


四、神學重點

1. 聖經的絕對權威

耶穌在這裡清楚表達:聖經的話不能被推翻

這對基督教神學極為關鍵:

  • 支持聖經的權威性
  • 強調解經要尊重文本

2. 啟示帶來「代表性身份」

那些人之所以被稱為「神」,是因為:

  • 他們承受上帝的話
  • 代表上帝行動

👉 這是一種「功能性稱呼」

3. 為更高基督論鋪路

這節其實在「鋪墊」:

如果普通人因承受上帝的話就能被稱為神,
那麼——

👉 真正從父而來的子(耶穌)更有資格

五、關鍵澄清

這節不是在說「人本質是神」

👉 耶穌不是在教導:

  • 人都有神性
  • 或人人都是神

👉 而是在說:「聖經曾用這樣的語言描述特定角色」

重點在「論證策略」,不是「定義神性」

👉 這是一個辯護性論證(defensive argument

目的:讓對方的控訴站不住腳

六、屬靈反思

這節經文提醒我們兩件事:

1️. 我們如何看待聖經?

耶穌的態度是:每一句都是有權威的,不能隨意否定

2️. 我們是否正確理解上帝的啟示?

猶太人的問題是:

  • 熟悉經文
  • 卻誤解上帝正在做的事

👉 今天同樣可能發生

七、總結一句話

約翰福音10:35中,耶穌強調聖經權威不可廢,並指出那些承受上帝話語的人尚且被稱為「神」,為祂自己更高層次的神性宣告鋪路,進一步瓦解對祂的褻瀆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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