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5日 星期一

約翰福音10:35

 

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上帝道的人尚且稱為神,

 

*********

 

這一節是耶穌在10:34引用詩篇82:6之後,對其權威性與應用的進一步說明,也是整個辯證的「中樞」。

一、經文結構拆解

這節可以分成兩部分:

「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

👉 關於聖經權威

「若那些承受上帝道的人尚且稱為神」

👉 關於詩篇82:6的解釋與應用

二、逐句解釋

1️.「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

原文重點

  • 「不能廢」(ο δύναται λυθναι
    =
    不能被廢除、取消、推翻、解開

👉 含義是:聖經的權威是不可動搖的

神學意義

這句話非常重要,幾乎是耶穌對聖經觀的明確宣告:

  • 聖經不是可隨意解釋或否定的
  • 其中的用詞本身具有權威

👉 在這裡甚至連「一個用詞(稱為神)」都成為論證基礎

拉比式解經特色

耶穌的做法類似猶太拉比:

  • 以一節經文
  • 一個詞
  • 建立神學論證

👉 表明:每一句經文都具有神學重量

2️.「若那些承受上帝道的人尚且稱為神」

這句是對詩篇82:6的解釋。

「承受上帝道的人」

(原文:πρς ος λόγος το θεο γένετο)

👉 意思是:那些領受上帝話語的人

可能指:

  • 以色列的審判官
  • 領袖
  • 被上帝委派執行權柄的人

👉 重點不是他們本身,而是:他們與「上帝的話」有關聯

「尚且稱為神」

👉 回到詩篇82:6

  • 這些人被稱為「神」(elohim
  • 因為他們代表上帝執行審判

三、耶穌的論證(進一步清楚)

這節是整個邏輯的「關鍵中段」:

 

論證流程:

1️. 聖經是不可廢的(權威確立)

👉 你們不能否認詩篇82

2️. 聖經稱某些人為「神」

👉 即使他們只是「承受上帝話語的人」

3️.(下一節結論 v36

👉 那我這位「父所分別、差來的」,更不應被控褻瀆


四、神學重點

1. 聖經的絕對權威

耶穌在這裡清楚表達:聖經的話不能被推翻

這對基督教神學極為關鍵:

  • 支持聖經的權威性
  • 強調解經要尊重文本

2. 啟示帶來「代表性身份」

那些人之所以被稱為「神」,是因為:

  • 他們承受上帝的話
  • 代表上帝行動

👉 這是一種「功能性稱呼」

3. 為更高基督論鋪路

這節其實在「鋪墊」:

如果普通人因承受上帝的話就能被稱為神,
那麼——

👉 真正從父而來的子(耶穌)更有資格

五、關鍵澄清

這節不是在說「人本質是神」

👉 耶穌不是在教導:

  • 人都有神性
  • 或人人都是神

👉 而是在說:「聖經曾用這樣的語言描述特定角色」

重點在「論證策略」,不是「定義神性」

👉 這是一個辯護性論證(defensive argument

目的:讓對方的控訴站不住腳

六、屬靈反思

這節經文提醒我們兩件事:

1️. 我們如何看待聖經?

耶穌的態度是:每一句都是有權威的,不能隨意否定

2️. 我們是否正確理解上帝的啟示?

猶太人的問題是:

  • 熟悉經文
  • 卻誤解上帝正在做的事

👉 今天同樣可能發生

七、總結一句話

約翰福音10:35中,耶穌強調聖經權威不可廢,並指出那些承受上帝話語的人尚且被稱為「神」,為祂自己更高層次的神性宣告鋪路,進一步瓦解對祂的褻瀆指控。

 

 

 

** 歡迎繼續閱讀:    約翰福音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