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6日 星期四

約翰福音20:24

 

那十二個門徒中,有稱為低土馬的多馬;耶穌來的時候,他沒有和他們同在。

 

*********

 

約翰福音20:24是「多馬事件」的開頭。若把它放在20:19–29整段來看,這一節其實不是單純描述「多馬不信」,而是約翰開始處理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如果一個人沒有親眼看見復活的基督,他還能不能相信?

這對第一世紀的約翰群體,也對今天的基督徒,都非常重要。

一、「那十二個門徒中」:多馬仍然屬於門徒群體

約翰首先說:「那十二個門徒中,有稱為低土馬的多馬。」

這句話很重要。

約翰並沒有把多馬描寫成:「一個不信耶穌的外人。」

他仍然是:「那十二個門徒中」

也就是說,多馬是耶穌的門徒

這提醒我們:疑惑不等於已經離開信仰。

多馬的問題不是:「我不要耶穌。」

而是:「我還沒有看見,我怎麼能相信?」

所以我們讀20:24時,不宜太快把多馬簡化成「懷疑的壞門徒」。

二、「低土馬」是什麼意思?

約翰特別說:「有稱為低土馬的多馬」

「多馬」(Thomas)來自亞蘭文,意思是:「雙生子、孿生者」

約翰又加上希臘文的:Didymus(低土馬)也是「雙生子」的意思。

所以這裡是把同一個名字用兩種語言說出來:Thomas = Didymus = Twin

Burkett也特別指出,「Didymus」和「Thomas」都是「雙生子」的意思;多馬是耶穌的使徒之一,而後來與多馬有關的早期基督教文獻也使用這個名字。

但有一點要注意:約翰並沒有告訴我們多馬究竟是誰的雙胞胎。

所以我們不需要猜測他的孿生兄弟是誰。

三、最重要的一句:「他沒有和他們同在」

這句是20:24真正的核心:「耶穌來的時候,他沒有和他們同在。」

你會發現約翰不是先說:「多馬不信。」

而是先告訴我們:他不在場。

這與20:19–23直接形成對比。

20:19門徒聚集在一起。

20:19耶穌來到他們中間。

20:20他們看見耶穌的傷痕。

20:20門徒就喜樂。

但是:

20:24多馬不在。

因此,多馬沒有經歷其他門徒所經歷的:「看見主」

這是理解20:24最重要的背景。

四、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多馬後面會要求「看見」

20:25:「那些門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

可是多馬回答:「我非看見祂手上的釘痕……我總不信。」

這就非常合理了。

其他門徒說:「我們看見了。」

多馬的處境卻是:「你們看見了,但我沒有看見。」

所以20:24其實已經為20:25預備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沒有親眼看見的人,如何相信復活?」

五、這裡也開始出現「見證」的問題

這與前面20:18–23有很深的關係。

20:18:馬利亞:「我已經看見了主。」

20:20: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

20:25:多馬:「我若不看見……我總不信。」

所以約翰把「看見」這個概念反覆放在讀者面前。

這不是偶然的。

約翰福音最後幾章正在處理一個非常重要的信仰問題:第一代門徒看見了復活的主;那麼後來的人呢?

因為後來的基督徒不可能全部親眼看到復活的耶穌。

這就引向約20:29

耶穌最後對多馬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所以20:24是為20:29鋪路。

六、多馬其實代表了後來的基督徒

這是整個20:24–29最深的神學意義。

第一代門徒:看見相信

但是後來的信徒:沒有親眼看見卻相信

Burkett對約翰福音20章的概括非常值得注意:多馬的懷疑被用來與後來約翰群體所需要的信心形成對比;後來的信徒必須在沒有親眼看見的情況下相信。

所以多馬不只是歷史人物。

他也成為:第一代見證人與後代信徒之間的橋樑。

七、這對今天的基督徒非常重要

我們今天沒有辦法像20:20的門徒那樣:看耶穌的手。

也不能像多馬一樣:觸摸耶穌肋旁的傷痕。

那我們憑什麼信?

約翰福音的答案是:使徒見證福音宣講聖靈工作信心

這就是為什麼20:21–22剛好先出現:「我也照樣差遣你們。」

然後:「你們受聖靈!」

接著才是多馬的故事。

換句話說:復活的主差遣使徒作見證,聖靈使見證得以傳遞,而後來的人藉著見證相信。

八、多馬不是「科學理性主義者」的簡單例子

我們有時候會把多馬講成:「他一定要科學證據。」

這其實太現代化了。

約翰20章真正的問題不是:「科學證據夠不夠?」

而是:「使徒的復活見證是否可信?」

其他門徒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

多馬卻要求親自確認。

因此這是一個關於:見證與信心的問題。

而約翰最後要讀者面對的問題也是:你是否相信使徒所見證的復活基督?

九、20:24還有一個很牧養性的提醒

多馬「不在」。

這件事看起來很小,卻造成很大的差異。

其他門徒:看見主得平安得喜樂領受使命與聖靈

多馬沒有在場沒有看見仍然困惑

這提醒我們:信仰並不是完全孤立的個人經驗。

基督徒的信仰與:

  • 教會群體
  • 使徒見證
  • 聖經
  • 福音宣講

有密切關係。

多馬後來仍然回到門徒群體中,而耶穌也沒有放棄他。

十、這也讓我們看見耶穌如何對待疑惑的人

這是20:24–29非常寶貴的牧養信息。

多馬說:「我總不信。」

耶穌並沒有因此說:「你不配做我的門徒。」

反而八天以後:耶穌再次來到他們中間。

並且特別處理多馬的疑惑。

這說明:耶穌不害怕人的疑惑。

真正的問題不是:「你有沒有問題?」

而是:「你的問題最終把你帶向哪裡?」

多馬的疑惑最後沒有把他帶離基督。

反而使他在20:28發出整卷約翰福音最偉大的信仰告白之一:「我的主!我的上帝!」

所以多馬的故事不是:疑惑失敗

而是疑惑遇見復活基督信仰告白

十一、20:24其實也是「信仰不是盲信」的重要經文

約翰沒有要求讀者:「不要問問題,只管相信。」

恰恰相反,約翰把多馬的問題寫進福音書。

而且讓讀者看見:耶穌的復活有見證。

門徒「我們已經看見主了。」

耶穌顯明手上的釘痕與肋旁的傷口。

最後約翰又說:「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20:31

所以約翰所要求的「信」不是毫無內容、毫無根據的跳躍。

而是根據使徒見證,相信復活的基督。

十二、把20:24與前面的20:23連起來

這一點很有意思。

20:23「你們赦免誰的罪……

20:24「多馬……沒有和他們同在。」

也就是教會已經開始承擔復活主所託付的見證使命,教會群體裡仍然有人有疑惑。

這提醒我們:教會不是一群「從來不懷疑的人」,而是一群在復活基督面前不斷被堅固的人。

13. 用一句話總結20:24

約翰福音20:24藉著指出多馬沒有參與第一次復活顯現,預備了「看見與相信」的核心問題:第一代門徒是復活主的親眼見證人,而後來的信徒雖沒有親眼看見,卻要藉著使徒的見證相信;因此,多馬的疑惑最後成為約翰對後世信徒信心的教導。

可以把20:24–29記成:

不在場沒看見疑惑耶穌再次顯現看見相信「我的主!我的上帝!」

而約翰福音最終要把讀者帶到20:29「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所以從整卷約翰福音來說,多馬不是故事的終點;多馬其實是讀者的鏡子。

因為我們今天也沒有看見復活的耶穌。

但我們有:使徒的見證聖經的見證聖靈的工作信心。

這也是為什麼20:30–31緊接著說明約翰寫這些事的目的,是叫讀者**「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Burkett也指出,20:30–31是約翰福音「神蹟/記號資料」的結論,說明作者寫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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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20:23

  

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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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20:2320:21「差遣」與20:22「賜聖靈」的直接結果,也是整段20:19–23最需要仔細解釋的一節。

這句話很容易產生一個問題:耶穌真的把「赦罪的權柄」交給門徒,使門徒可以決定一個人的罪是否被上帝赦免嗎?

從約翰福音整體來看,我認為答案必須非常謹慎地說:門徒確實得到與赦罪有關的權柄與使命,但這不是門徒自己成為赦罪的源頭;他們是代表復活基督,在聖靈裡宣告並執行基督已經成就的赦罪。

一、首先要看20:21–23的完整邏輯

不要把20:23單獨拿出來。

這三節有非常清楚的次序:

20:21「我也照樣差遣你們。」——門徒被差遣。

20:22「你們受聖靈!」——門徒領受聖靈。

20:23「你們赦免誰的罪……——門徒開始執行與福音、罪得赦免有關的使命。

所以整體結構是:差遣聖靈赦罪的宣告這非常重要。

20:23不是獨立的「權力授予」,而是20:21差遣與20:22賜聖靈的使命結果

《新約導論》也把20:19–23視為一個完整單元,特別指出其中包含「聖靈的賜下與罪的赦免」這個重要的復活後宣告。

二、「赦免」與「留下」是一組相反的宣告

原文的兩個動詞形成鮮明對比。

赦免φίημι(aphiēmi有「釋放、放走、赦免」的意思。

留下κρατέω(krateō有「抓住、持守、保留」的意思。

所以耶穌不是只說:「你們要宣講赦罪。」

祂同時說:「赦免」與「留下」。

也就是說,福音的宣講本身帶著一個判決性

三、為什麼福音會同時帶來「赦免」與「留下」?

因為同一個福音,對不同的人產生不同結果。

例如:

「相信耶穌基督,罪得赦免。」

對悔改相信的人:赦免。

但如果人拒絕基督:罪仍然在他身上。

這其實與約翰福音前面的神學非常一致。

例如: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約3:18

所以20:23不是突然增加一種新的神學。

它是把約翰福音一直講的「信與不信」帶進教會的宣講使命。

四、因此「赦罪」首先不是門徒自行決定誰得救

這一點非常重要。

不能把20:23理解成:「彼得今天說你得赦免,所以你就得赦免;彼得說你不得赦免,上帝就拒絕赦免你。」

因為這樣會讓門徒變成赦罪的源頭

可是約翰福音一直宣告:真正赦罪的根源是基督。

例如施洗約翰指著耶穌說:「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

所以20:23的權柄不是:「門徒取代基督。」

而是「門徒代表基督宣告基督所成就的赦罪。」

五、這也解釋20:22「聖靈」為什麼緊接著出現

如果20:23只是:「門徒得到一項宗教管理權。」

20:22的聖靈就很難解釋。

但如果20:21–23一起看:基督差遣聖靈裝備福音宣講罪得赦免或仍被留下

就非常清楚。

門徒不能靠自己的智慧判斷誰得救。

他們需要:聖靈引導他們忠實地宣講基督。

這也符合約翰福音14–16章對聖靈的描述:聖靈會教導、引導門徒進入真理,並為基督作見證。

六、這節與「教會宣講福音」有非常深的關係

從改革宗角度,我認為這是20:23最重要的理解方向之一。

教會宣講:「在耶穌基督裡,罪得赦免。」

這不只是提供一個宗教意見。

它是一個福音性的赦罪宣告

例如牧師宣講:「凡悔改相信基督的人,罪就得赦免。」

這不是牧師說:「我自己決定上帝赦免你。」

而是根據基督的福音,代表教會宣告上帝已經在基督裡成就的赦罪應許。

反過來「若拒絕基督、拒絕悔改,罪仍然留在你身上。」

這也是福音的判決性宣告。

七、因此「赦免」與「留下」其實是福音的兩面

我們很容易只喜歡20:23前半:「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

但忽略後半:「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可是兩者不能分開。

福音同時宣告對悔改相信的人:罪得赦免。

對拒絕基督的人:罪仍然留下。

所以教會真正的宣教不能只有:「上帝愛你。」

還必須有「你需要悔改、相信基督,因為罪的問題必須被處理。」

八、這與約翰福音3:18形成非常漂亮的呼應

3:18:「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

20:23:「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你會發現兩段的邏輯非常接近:

相信不被定罪/赦免

拒絕罪仍然存在/留下

因此20:23不是在說:「門徒獲得一個新的超自然能力。」

而是在說:復活的主現在把「生命與審判」的福音託付給祂的見證群體。

九、這裡也涉及「鑰匙」的概念

雖然約翰20:23沒有使用「鑰匙」這個字,但它與馬太福音16:1918:18的「捆綁與釋放」有相似的功能。

尤其馬太18章的背景是:

  • 教會
  • 犯罪
  • 勸戒
  • 悔改
  • 饒恕
  • 教會的判斷

因此,這個權柄不是給個別門徒用來任意控制別人。

它是為了:維護教會的聖潔,宣告福音,呼召罪人悔改,並確認悔改者在基督裡的赦免。

十、改革宗特別要避免兩個極端

極端一:門徒自己擁有赦罪能力

這會變成:「牧師/教會決定誰得救。」

這是不對的。

只有上帝能真正赦罪。

而基督是赦罪的根基。

極端二:教會完全沒有赦罪宣告的權柄

另一個極端是:「既然只有上帝能赦罪,所以教會什麼都不能說。」

這同樣不符合20:23

耶穌明確把使命交給門徒:「你們赦免誰的罪……你們留下誰的罪……

因此教會確實有一種宣告性、牧養性、紀律性的權柄

只是這個權柄是:從基督而來、以基督的福音為內容、靠聖靈執行。

十一、這也讓「教會紀律」有了神學基礎

從改革宗教會論來看,20:23可以與教會紀律連結。

當一個人:犯罪被勸戒悔改

教會可以宣告:「在基督裡,你的罪得赦免。」

但是如果一個人:犯罪被勸戒堅持不悔改

教會也可能必須說:「你若繼續拒絕悔改,你的罪仍然在你身上。」

這不是教會報復一個人。

而是教會忠於福音的兩面:恩典與審判。

十二、這節與20:19「平安」其實有很深的關係

你前面問過20:19–22,我們現在可以把整個段落連起來:

20:19「願你們平安!」

基督把平安帶進恐懼的群體。

20:20「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

復活帶來喜樂。

20:21「我也照樣差遣你們。」

喜樂的群體被差遣。

20:22「你們受聖靈!」

差遣的群體得到聖靈。

20:23「你們赦免誰的罪……

聖靈充滿的群體宣講赦罪的福音。

所以20:23其實是前面整段的高潮之一:復活的基督把「平安」帶給門徒,而門徒要把「罪得赦免的福音」帶給世界。

十三、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神學重點

請注意:耶穌不是說:「你們自己赦免罪。」

而是:「你們赦免誰的罪……這個差別很微妙。

門徒的權柄是代表性的

就像大使代表國家說話。

大使宣布:「我的國家與你和平。」

他不是自己創造和平。

同樣,教會宣告:「在基督裡,你的罪得赦免。」

教會不是自己創造赦免。

赦免已經由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

教會只是忠心宣告這個福音。

十四、用一句話總結20:23

約翰福音20:23不是把「上帝赦罪的主權」轉交給門徒,而是復活的基督藉著聖靈,把福音的赦罪與審判宣告託付給祂所差遣的教會;教會按照基督的福音,向悔改相信的人宣告赦免,也向拒絕基督的人宣告罪仍然存留。

可以把20:21–23濃縮成:「基督差遣,聖靈裝備,教會宣告,基督赦罪。」

而這也讓我們看見約翰20章非常完整的教會神學:復活的基督賜平安顯明傷痕門徒喜樂差遣門徒賜下聖靈託付赦罪的福音。

值得特別注意的是,你提供的《新約導論》也把 20:19–23 整體視為復活敘事中的一個重要單元,特別突出「聖靈的賜下與罪的赦免」這兩個主題,而不是把20:23孤立理解。

下一節20:24–29「多馬的疑惑」其實正好接續這個主題:為什麼約翰先講「赦罪」,接著馬上講「多馬不信」? 這會讓我們看見「信、見證、赦罪與復活」之間非常深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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