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5日 星期日

申命記29:29



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 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The secret things belong to the Lord our God, but the things that are revealed belong to us and to our children forever, that we may do all the words of this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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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西這段話告訴我們遵行上帝的律法是我們的責任,不要去推敲神祕的事,尤其是關於上帝的本身,我們必須有一個謙卑的心,承認我們的無知。

    這是很重要的原則,正如摩西底下的經歷(出埃及記33:18-23):

摩西說:「求你顯出你的榮耀給我看。」
耶和華說:「我要顯我一切的恩慈,在你面前經過,宣告我的名。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又說:「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
耶和華說:「看哪,在我這裡有地方,你要站在磐石上。我的榮耀經過的時候,我必將你放在磐石穴中,用我的手遮掩你,等我過去,然後我要將我的手收回,你就得見我的背,卻不得見我的面。」

    上帝為了祂的榮耀隱藏了自己,是為了要保護我們免於死亡,因為『因為人見上帝的面不能存活』!所以,上帝將神祕的事隱藏是為了保護我們,祂願意開放(明顯)的事,是要我們戮力遵行,好讓我們有上帝兒女的記號,成為尊貴的人。

    也因為如此,祂透過聖經啟示、聖子道成肉身、聖靈引導,進入生命的實際,使我們在這世上作為上帝的子民與見證人。這一切都是上帝的救贖大恩,祂要拯救我們,進入祂榮耀的國,享受永遠的福樂!

    而能夠保守我們在恩典之中,就是透過遵行上帝所頒布的律法,就是祂明顯的話,使我們同得聖靈的見證,成為上帝的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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