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上帝、
6:2 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
6:3 上帝若許我們,我們必如此行。
Therefore let us move beyond the elementary teachings about Christ and be
taken forward to maturity, not laying again the foundation of repentance from
acts that lead to death, and of faith in God, 2 instruction about cleansing
rites, the laying on of hands, the resurrection of the dead, and eternal
judgment. 3 And God permitting, we will do 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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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列了六個初信的項目,包括認罪、信靠、洗禮、按手、復活與審判,是信徒該有的基本認識。但是,成為一位成熟的基督徒,不要以為作到這些基礎的就沾沾自喜。反而要想到,我們要進到更深的部分,不是因為我們守住了規條和律例就得救,而是要靠耶穌基督我們才能得救!
這有甚麼不同呢?因為我們若是按世間的小學,是論功行賞,有作甚麼就有甚麼報償;這樣的結果,就是讓人以為作工才能得到工價,沒做工就不配得甚麼,這就是奴僕的心態。但是,上帝要讓我們知道,我們不必做甚麼,就可以享受祂的恩惠,正如兒女繼承父母的財產是理所當然,是出於身分和應許,是白白得來的,這就是恩典!
這也告訴我們基督信仰既是說上帝的恩典,就不是將根基建立在人遵守了些甚麼法則,而是建立在上帝應許給人甚麼,人願意不願意藉著承認無法靠自己得著,願意把感謝和榮耀歸給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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