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1日 星期三

加拉太書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I have been crucified with Christ and I no longer live, but Christ lives in me. The life I now live in the body, I live by faith in the Son of God, who loved me and gave himself for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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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保羅的自白,也是每個屬基督的人之生命狀態。而這樣的生命不是人努力來的,而是上帝的工作結果。祂讓我們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讓我們要向世界與罪惡宣告,雖然過去曾受這樣的綑綁,但是這被綑綁的人已經死了,不再受限制了。

    然而基督在釘十字架後第三天復活,這也是我們更新的力量,要不是這大能,我們無法對過去的綑綁有抵抗的能力,對新的方向也就是『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有力量。

    感謝主,透過聖靈讓我們確信與感受到『基督在我裡面活著』。而保羅在此說到:『基督是愛我,為我捨己』。而這個『捨己』在英文是『gave himself for me』,也就是說基督將祂自己給我們,好像我們領受聖餐一樣,領受了基督的身體與寶血中,讓永生進入我們的生命中。

    也因為永生進入我們的生命中,我們生命才有自由,才能展現上帝的榮光,活出真正有尊嚴之人的生命

2013年12月10日 星期二

啟示錄5:9-10




他 們 唱 新 歌 , 說 : 你 配 拿 書 卷 , 配 揭 開 七 印 ; 因 為 你 曾 被 殺 , 用 自 己 的 血 從 各 族 、 各 方 、 各 民 、 各 國 中 買 了 人 來 , 叫 他 們 歸 於 神 , 又 叫 他 們 成 為 國 民 , 作 祭 司 歸 於 神 , 在 地 上 執 掌 王 權 。

And they sang a new song, saying,
"Worthy are you to take the scroll
and to open its seals,
for you were slain, and by your blood you ransomed people for God
from every tribe and language and people and nation,
and you have made them a kingdom and priests to our God,
and they shall reign on the ear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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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讓我們看到上帝透過耶穌基督的作為,就是祂藉由十字架上的受刑,流出寶血,成為多人的贖價,將人從四方召聚,來到上帝面前,成為上帝的祭司,在地上具有統治權,如同君王一般。

    然而我們要清楚,我們今天也是在耶基督的寶血之下,才能成為服事上帝的人,不是因為我們有何才能,有何智慧,有何社會地位和權勢。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我們才發現自己的價值,才知自己是何尊貴。一切皆因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作為。

    所以,我們當感謝與順服,讚美上帝,一切都是因著恩典,都是上帝的揀選,我們理當將自己得一生交託上帝,為榮耀上帝並以上帝為樂而生活。

啟示錄2:26-27




2:26 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
2:27
他必用鐵杖轄管(轄管:原文是牧)他們,將他們如同窯戶的瓦器打得粉碎,像我從我父領受的權柄一樣。


To the one who is victorious and does my will to the end, I will give authority over the nations—
that one ‘will rule them with an iron scepter and will dash them to pieces like pottery’—just as I have received authority from my Fa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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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段話常常被誤解,尤其是照著和合本的翻譯,因為『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讓人覺得好像是複數的,所以一般讀這段文字的人,就努力成為這樣的人,好讓上帝『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像我從我父領受的權柄一樣』。

    然而在英文的翻譯中強調『the one』、『that one』,表示那一位是獨特的,既然說到獨特的,就要回到基督的身上,因為這是唯有基督可以完成的,不是任何一個人可以完成的,雖然我們是屬基督的,但是我們沒有一位是完全的,即使是「教宗」或「教皇」。

    這裡所說的the one』,是我們透過聖靈接觸的那一位「復活的基督」。也惟有這位才能在教會中領導我們,在教會中建造基督的身體,讓復活的基督在世界展現,讓人感受到「再來的基督」的急迫性,因為『他必用鐵杖轄管(轄管:原文是牧)他們,將他們如同窯戶的瓦器打得粉碎』。

    也因為如此,世人都害怕「再來的基督」,用盡更種辦法拒絕祂、否認祂,但是祂是確確實實的要審判世界,而且是現在就在進行中:肯接受祂的救恩的就是屬基督的,不肯接受的就是不屬基督了!

    我們看見這樣的審判是即時性的,是按照我們的行為:「接受和不接受」或是「順服或不順服」。也因為如此,我們今天必須決定,我們願意接受與順服基督,成為基督肢體,加入教會,與其他基督徒聯合,才能進入永生。這在教會的聖禮--洗禮和聖餐,所展現出來的。

2013年12月9日 星期一

彌迦書

          彌迦書概論  ,   彌迦書神學 ,

         彌迦書1章  ,   彌迦書2章  , 彌迦書3章   ,

         彌迦書4章   , 彌迦書5章   ,  彌迦書6章  ,

         彌迦書7章   ,

彌迦書7:19




必再憐憫我們,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

You will again have compassion on us; you will tread our sins underfoot and hurl all our iniquities into the depths of the s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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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帝的公義不是將我們定罪,而是將我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正如先知在這裡所宣告的:必再憐憫我們,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

    這也彰顯出人常常誤解上帝的公義,常常將公義當成正義」。而上帝所為不只是賞善罰惡的正義,正如人所為的一般。而這樣的正義是無法明白上帝的公意,又常常將是違反上帝的公義。正如上帝用不正義的方式,讓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讓上帝的公義張顯,就人脫離罪惡的綑綁,使人得著真正的自由,正是人類的正義所無法完成的。

    也因為耶穌基督的死,使受害者與迫害者都得著恩典因為受害者看到耶穌基督所付出之代價而原諒迫害者,因為正義的要求已被耶穌基督受死的公義滿足了,所以得著赦免的力量,不再成為受害者。而迫害者因為耶穌基督的死是他所要付出的代價,讓他感到罪惡的嚴重,所以勇敢的認罪,罪惡就得赦免,也就得自由不再為罪咎所綑綁,才有離惡行善之力量,不再成為迫害者。也因為如此,耶穌基督的公義滅了冤仇。

    故此,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上,使上帝與人和好之外,也使人與人得以和睦。這就是上帝所要給人的真正平安,是以上帝的公義完成的!

2013年12月7日 星期六

路加福音24:46-47




又對他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裏復活;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

and said to them, "Thus it is written, that the Christ should suffer and on the third day rise from the dead, and that repentance and forgiveness of sins should be proclaimed in his name to all nations, beginning from Jerusal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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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耶穌復活之後向們徒們說的話,也讓我們認識我們所信仰的基督和我們要完成的使命為何。

    而耶穌這段話是有動力的,祂是那復活的基督雖然祂受害,卻不是為自己的罪受刑罰,祂本是無罪的上帝,成為人的樣式,為人的罪而被定死於十字架上,成為贖罪祭。然而死並不能綑綁祂,在死後第三天,上帝讓祂從死人中復活,表示祂敗壞死亡和掌死權的魔鬼。

    然而上帝不僅讓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更賜下聖靈,也就是與人同在的上帝,也因為有聖靈我們才可以成為基督徒而聖靈同在的表現,就是要奉耶穌基督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

    也就是說,一個人之所以能為上帝的同工,不是靠自己的努力,而是上帝親自動工在我們身上。我們不被上帝動工,我們就不能做上帝的工!這絕不是口號,必須願意花時間親近上帝,才能讓上帝動工,如此才有能力作上的工。

    我們常常以為人要有服事,靈命才會成長;其實要反過來,靈命要成長,我們才可以服事的有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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