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4日 星期日

約翰福音10:19

 

猶太人為這些話又起了紛爭。

 

*********

 

希臘文:

Σχίσμα πάλιν γένετο ν τος ουδαίοις
δι τος λόγους τούτους.

直譯:「因著這些話,猶太人中間又起了分裂(紛爭)。」

一、這節經文是段落的轉折點

約翰福音10章可分為兩部分:

第一部分:好牧人講論(10:1-18

耶穌宣告:

  • 我是羊的門(10:79
  • 我是好牧人(10:1114
  • 我為羊捨命(10:1115
  • 我有權柄捨命,也有權柄取回來(10:18

第二部分:群眾的反應(10:19-21

約翰經常採用一種寫作模式:耶穌啟示人的回應

例如:

  • 7章:住棚節講論後引起爭論
  • 8章:我是世界的光後引起敵對
  • 10章:好牧人講論後引起分裂

因此10:19是整段講論的結論與過渡。

二、「又起了紛爭」

原文:Σχίσμα(schisma

意思:

  • 分裂
  • 裂痕
  • 黨派對立

英文 Schism(教會分裂)便來自此字。

「又」

原文:πάλιν(again

表示:這不是第一次。

在約翰福音中已多次出現:

7:43「於是眾人因著耶穌起了紛爭。」

9:16「法利賽人中也起了分爭。」

如今10:19再次出現。

約翰刻意強調:每當耶穌更清楚地啟示自己,人群就更加分裂。

三、為什麼會有紛爭?

經文說:「因這些話」

即:δι τος λόγους τούτους

意思:因為耶穌剛剛所說的話。

哪些話?

主要是:

1. 我是好牧人10:11

這已經暗示自己是上帝所應許的牧者。

2. 我認識我的羊10:14

顯示祂與信徒之間特殊關係。

3. 我另外有羊10:16

暗示外邦人將被納入上帝的子民。

4. 我有權柄捨命10:18

超越一般人的能力。

5. 我有權柄取回生命10:18

這幾乎是神性的宣告。

因此爭論的核心不是道德教訓,而是:耶穌究竟是誰?

四、約翰福音的重要主題:耶穌帶來分辨

許多人以為:耶穌來是要消除所有衝突。

然而約翰福音顯示:耶穌的來臨常常造成分裂。

不是因為祂喜歡衝突,而是因為:真理會揭露人心。

例如:

3:19「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

光一照出來,人就必須作出選擇。

因此:耶穌不是製造分裂的人,但祂是帶來抉擇的人。

五、猶太人的兩種反應

接下來20-21節記載兩派意見:

第一派

10:20「他是被鬼附著,而且瘋了。」

這是拒絕派。

第二派

10:21「鬼豈能叫瞎子的眼睛開了呢?」

這是願意思考的一派。

因此:同樣聽見耶穌的話,卻產生完全不同的結論。

六、神學意義

約翰福音中的「分裂」具有末世性意義。

當彌賽亞來到時,人類被分成兩類:

接受耶穌

拒絕耶穌

聽見牧人聲音

不認得牧人聲音

屬於羊群

不屬於羊群

得生命

留在黑暗中

這正呼應10:3-5:羊認得牧人的聲音。

因此10:19的分裂,其實顯露誰是真正屬主的羊。

七、今日的應用

這節經文提醒我們:真理不一定帶來一致

有時人以為:若信息出於上帝,所有人都應該接受。

但耶穌自己並非如此。

祂:

  • 醫治病人
  • 使瞎子看見
  • 傳講真理

仍然遭遇反對。

因此基督徒不應以:「是否人人都喜歡」

作為判斷真理的標準。

真正重要的是:是否忠於基督的啟示。

經文總結

約翰福音10:19是好牧人講論後的直接結果:耶穌關於自己身分的宣告,使猶太人再次產生分裂。

有人認為祂瘋狂、被鬼附;有人開始思考祂是否真是從上帝來的。

約翰藉此指出一個重要真理:當耶穌顯明自己時,人無法保持中立;祂的話必然要求人作出回應。

因此,「猶太人又起了紛爭」不只是群眾意見不合,而是約翰福音一貫的信息:耶穌的出現,成為分辨人心與信仰的關鍵時刻。(參約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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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0:18

  

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

 

希臘文:

οδες αρει ατν π’ μο,
λλ’ γ τίθημι ατν π’ μαυτο.

ξουσίαν χω θεναι ατήν,
κα
ξουσίαν χω πάλιν λαβεν ατήν·

ταύτην τν ντολν λαβον παρ το πατρός μου.

直譯:

「沒有人從我這裡把生命奪走,而是我自己主動放下。我有權柄放下它,也有權柄再取回它;這命令是我從父那裡領受的。」

這節是約翰福音關於耶穌受死與復活最重要的經文之一,也是10:11-18「好牧人講論」的高潮。

一、上下文的發展

耶穌已經連續三次說:

  • 好牧人為羊捨命(10:11
  • 我為羊捨命(10:15
  • 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10:17

到了10:18,耶穌解釋:祂的死不是被迫,而是主動。

二、「沒有人奪我的命去」

原文:οδες αρει ατν π’ μο

意思:沒有人能從我手中拿走它。

這是非常強烈的宣告。

從人的角度看:

似乎是:

  • 猶大出賣耶穌
  • 公會審判耶穌
  • 彼拉多判耶穌死刑
  • 羅馬兵丁釘祂十字架

但約翰福音要讀者看見:這些人都不是最終的掌權者。

真正掌權的是耶穌自己。

約翰福音19:11

耶穌對彼拉多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

因此:耶穌不是被歷史吞噬的受害者。

祂是救恩歷史的主宰者。

三、「是我自己捨的」

原文:γ τίθημι ατν π’ μαυτο

強調:

「我自己」

「主動地」

「甘心地」

放下生命。

這讓人想到:

以賽亞書53

受苦僕人:「祂將命傾倒,以致於死。」(賽53:12

不是被迫犧牲。

而是甘心獻上。

因此十字架首先不是人的暴力,而是基督的愛。

四、「我有權柄捨了」

原文:ξουσίαν χω θεναι ατήν

其中:ξουσία(exousia

意思:

  • 權柄
  • 合法權利
  • 主權

耶穌擁有:捨命的權柄。

這是非常獨特的說法。

一般人可能願意赴死,但沒有人能真正掌控自己的死亡。

耶穌卻說:我有權柄放生命。

因為祂不是普通人。

祂是:道成肉身的上帝兒子。

五、「也有權柄取回來」

原文:ξουσίαν χω πάλιν λαβεν ατήν

意思:我有權柄再得回生命。

這不只是預言復活。

更是宣告:復活是祂自己的權柄作為。

約翰福音 2:19「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

約翰福音 11:25「我是復活,我是生命。」

新約其他地方說:

父使子復活(徒2:24

聖靈使子復活(羅8:11

子自己取回生命(約10:18

這不是矛盾。

而是顯示:復活是三一上帝共同的工作。

六、基督論的重要高峰

這節經文揭示耶穌的兩個身份:

1. 真正的人

祂真的死。

不是假死。

不是幻影。

不是象徵。

祂真實捨命。

2. 真正的上帝

祂掌管自己的生命。

祂能再取回生命。

這是上帝才有的權柄。

因此:約翰福音10:18是耶穌神人二性的強烈見證。

七、「這是我從父所受的命令」

原文:ταύτην τν ντολν

「命令」不是冷冰冰的軍令。

而是:父交託給子的使命。

 

約翰福音 6:38「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

約翰福音 17:4「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

因此:耶穌的捨命與復活,既是祂自己的主動行動,也是對父旨意的完全順服。

八、神學意義

這節經文把兩個真理放在一起:

基督的主權

基督的順服

沒有人奪去祂的命

遵行父的命令

祂主動捨命

祂順服父旨

祂取回生命

完成父使命

約翰福音從不把主權與順服對立起來。

反而:子最完全的自由,正表現在祂最完全地順服父。

九、與好牧人主題的關係

10:11好牧人為羊捨命

10:15我為羊捨命

10:17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

10:18沒有人奪去我的命

因此:好牧人的偉大不只是因為祂死。

而是因為:祂自由地選擇為羊而死。

這種愛不是被迫的。

而是自願的。

十、今日信徒的應用

這節經文給信徒極大的確據:

1. 救恩不是偶然事件

十字架不是失控的悲劇。

而是上帝的救贖計畫。

2. 基督掌管死亡

如果祂能取回自己的生命,那麼死亡就不再是最終權勢。

3. 上帝的愛是主動的

耶穌不是勉強愛我們。

祂是甘心愛我們。

經文總結

約翰福音10:18是好牧人講論的頂峰:耶穌的死不是被人奪去生命,而是祂主動將生命獻上;祂的復活不是偶然發生,而是祂擁有取回生命的權柄。

因此,十字架顯明祂的愛,復活顯明祂的權能,而兩者都在父的救贖旨意之中。

這節經文讓我們看見:耶穌不只是為羊捨命的牧人,也是勝過死亡、永遠活著的牧人。(參希伯來書13:20:「那位憑永約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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