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
But since we belong to the day, let us be
sober, having put on the breastplate of faith and love, and for a helmet the
hope of sal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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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經文是相對於—『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上帝面前是可悅納的。』(提摩太前書5:4)
這是聖經常用的修辭法之一,為了強調一些生活倫理的規則,讓信主以後的人如何在生活中,實踐出屬於基督的人的生活樣式。有其重要性,但不是以此為得救的條件,而是得救之結果,更是要得救之人思考而樂意去行,這是生活的見證,也是維持教會之重要規範。
然而這樣的話是用來勉勵人,不用來指責人或論斷人。所以,傳道者在講台上的教導與私底下之勸勉,要十分小心處理,避免造成個人反感而離開信仰;但是,也不能縱容那些以為「信耶穌了就可以任意而為」的人,讓他們知道信了耶穌以後,還是有「規矩」。保羅雖然強調「因信稱義」,也說:『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哥林多前書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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