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7日 星期五

加拉太書2: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上帝活著。

For through the law I died to the law, so that I might live to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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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是經過十字架上的死然後從死人中復活好拯救人脫離死亡這是上帝施恩的方法然而人要接受這恩典就不能再以律法的義來得著因為人是不可靠律法稱義律法的目的是要人知罪使人知道自己之所以會是因為的緣故今天我們要靠耶穌基督出死入生就必須先承認我們有罪的事實尤其是在律法面前這樣我們才能認定我們必須有耶穌基督的救恩我們才能進入上帝的國得享永生

    而向律法死就是要在上帝面前認罪,正如約翰一書19-10節所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上帝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

    因此我們要向上帝活就必須求聖靈來光照與鑒察讓我們將一切的不義向上帝敞開讓上帝來醫治如同我們的身體有病需要讓醫師知道醫師才能用他的專業來醫治我們才能讓生命延續。而我們永生的生命也是如此,要讓上帝的真光來照亮,才能得醫治,雖然惡行被照出來之時是難過,但是我們要相信上帝透過耶穌基督都接納我們為兒女,我們豈不更應接納自己的真相呢?將自己交託給上帝來更新我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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