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上帝活著。
For through the law I died to the law, so
that I might live to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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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是經過十字架上的死,然後從死人中復活,好拯救人脫離死亡,這是上帝施恩的方法。然而人要接受這恩典,就不能再以律法的義來得著,因為人是不可靠律法稱義,律法的目的是要人知罪,使人知道自己之所以會「死」是因為「罪」的緣故。今天我們要靠耶穌基督出死入生,就必須先承認我們有罪的事實,是「死」的,尤其是在律法面前,這樣我們才能認定我們必須有耶穌基督的救恩,我們才能進入上帝的國,得享永生。
而向律法死就是要在上帝面前認罪,正如約翰一書1章9-10節所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上帝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
因此,我們要向上帝活,就必須求聖靈來光照與鑒察,讓我們將一切的不義向上帝敞開,讓上帝來醫治,如同我們的身體有病,需要讓醫師知道,醫師才能用他的專業來醫治我們,才能讓生命延續。而我們永生的生命也是如此,要讓上帝的真光來照亮,才能得醫治,雖然惡行被照出來之時是難過,但是我們要相信上帝透過耶穌基督都接納我們為兒女,我們豈不更應接納自己的真相呢?將自己交託給上帝來更新我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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