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 們 要 謹 守 遵 行 我 的 律 例 ; 我 是 叫 你 們 成 聖 的 耶 和 華 。
Keep my statutes and do them; I am the Lord who sanctifies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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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是使我們成為聖的上帝,也就是說,我們之所以「聖化」不是因為我們自己的言行舉止,是上帝讓我們成為聖。
舊約時代,上帝的聖化只臨到以色列人中的祭司、先知和君王,因為這些人受膏油塗抹,歸耶和華為聖。藉由律法之宣告,將以色列人也歸入聖化之中,始祂們與外幫人有分別,以至於要遵行上帝律法為被揀選的記號。
今日基督徒,受因為聖靈的內住,如同受膏一般,被上帝聖化了。也就是因為耶穌基督的代贖,被算為義,所以上帝以聖靈為印記。就因為如此,我們當以上帝的律法為生活準則,天天活出上帝兒女的新樣式。
我們之所以有兒女的見證是因為上帝的聖化,不是因為自己的努力修為。若是我們嘗試以自己的修為來做得救的條件,那就是藐是耶穌基督的恩典。以為祂的恩典不夠,還要自己的行為來補足,這就是自以為義了,更是輕忽耶穌基督的恩典了!
耶穌基督的恩典是足夠滿足上帝的要求,不需要我們加上什麼,就是我們的信心,都是上帝賜給我們用來領受恩典的管道。信心不是我們給上帝的禮物,我們只能靠上帝恩典,其他一無所有!
** 繼續閱讀: 利未記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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