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9日 星期五

馬太福音16:24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Then Jesus said to his disciples, ”If any of you wants to be my follower, you must give up your own way, take up your cross, and follow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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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英文的翻譯可以清楚捨己的意義就是要放棄自己擁有的道路也就是說,不再是照自己的規劃路程來走,而是要讓主耶穌來帶領走十字架的道路,不在意自己的好處為念,而是以上帝的旨意為心意,並且遵行

 

    而在主耶穌背十字架上各各他的時候,發生一件事情,如《馬太福音》2732節所說:「他們出來的時候,遇見一個古利奈人,名叫西門,就勉強他同去,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

 

    我們或許不能和古利奈人西門一樣位主背負十字架,但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位主作見證的使命,要在恨惡主耶穌的人面前來述說主耶穌的福音

 

    然而我們確信主耶穌是完全的上帝,祂本有如此的權柄要我們放棄自己的道路,揹起十字架來跟隨祂,正如古利奈人西門一樣而這差別只載人的強迫和上帝的呼召人的強迫都要做了,更何況是上帝的呼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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