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8日 星期日

耶利米哀歌3:1-3

 

 

3:1 我是因耶和華忿怒的杖,遭遇困苦的人。
3:2
他引導我,使我行在黑暗中,不行在光明裏。
3:3
他真是終日再三反手攻擊我。

 

אֲנִי הַגֶּבֶר רָאָה עֳנִי

בְּשֵׁבֶט עֶבְרָתוֹ׃

אוֹתִי נָהַג וַיֹּלַךְ חֹשֶׁךְ

וְלֹא־אוֹר׃

אַךְ בִּי יָשֻׁב יַהֲפֹךְ יָדוֹ כָּל־הַיּוֹם׃ 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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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節在現代中譯本的翻譯如下「我被上帝懲罰,深深體驗到苦難。他把我趕入黑暗中,使我愈陷愈深。他一再打擊我,毫不憐惜。」

    先知這段話讓我們想到主耶穌的處境,祂為了完成上帝的旨意,親自成人的樣式,承受各樣苦難和試探,再加上十字架的刑罰而死。這一切的過程都是在承受苦難。

    不只主耶穌受苦難,主耶穌的門徒也受苦難,甚至今日的信徒也必須為信仰付上代價,造受不信的人的壓迫、成長的環境中也有各樣的災難,似乎也是主刻意的安排。

    這一切的狀況正如哀歌的作者在這裡所說的,受到上帝的刑罰。然而我們知道,在這一切的苦難中,是上帝對我們的熬練,此我們在基督的受苦上有分,才能在基督的榮耀中有份!

    因此,基督徒不是主動追求受苦,也不是美化痛苦本身,而是在不可避免的苦難中,學習把自己的生命交託在那位曾經受苦、如今得榮耀的主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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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7日 星期六

耶利米哀歌2:22

 

 

你招聚四圍驚嚇我的,像在大會的日子招聚人一樣。耶和華發怒的日子,無人逃脫,無人存留。我所搖弄所養育的嬰孩,仇敵都殺淨了。

 

תִּקְרָא כְיוֹם מוֹעֵד

מְגוּרַי מִסָּבִיב

וְלֹא הָיָה בְּיוֹם אַף־יְהוָה פָּלִיט וְשָׂרִיד

אֲשֶׁר־טִפַּחְתִּי וְרִבִּיתִי

אֹיְבִי כִלָּם׃ 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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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節經文中「תִּקְרָא」(召集、呼喚)一詞,描繪上帝以主權的姿態,召集四圍的仇敵臨到耶路撒冷。這裡的語言極其震撼:上帝召集災難的方式,竟然被比喻為在節期中招聚會眾。原本象徵敬拜與喜樂的節期,如今卻轉化為審判與驚嚇的聚集,顯示錫安一切秩序與安全感已完全崩解。

 

哀歌作者在此並非冷靜地教導道德原則,而是在災難已經發生之後,痛苦地承認:這一切並非偶然,而是在立約關係中,上帝容許審判臨到祂的百姓。這不是為了合理化暴力,而是向上帝發出近乎質問的呼喊——為何連節期的祝福,都變成毀滅的場景?

 

從改革宗神學來看,這段經文提醒我們:上帝的憤怒是真實的,且不是輕忽罪惡的上帝。然而,這憤怒並非祂最後的話。正如哀歌稍後所宣告的,祂「並非甘心使人受苦」,也「不永遠丟棄人」。在新約的光中,我們更看見,上帝對罪的憤怒已在基督的十字架上被完全承擔。

 

因此,這節經文不是要教會活在對憤怒的恐懼中,而是呼召我們在十字架的光照下,認真對待罪與悔改。上帝的慈愛不是縱容罪惡,而是引人悔改;若人輕看這恩典,拒絕回轉,最終所面對的審判,將比哀歌所描繪的災難更加可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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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哀歌2:21

 

少年人和老年人都在街上躺臥;我的處女和壯丁都倒在刀下;你發怒的日子殺死他們。你殺了,並不顧惜。

 

שָׁכְבוּ לָאָרֶץ חוּצוֹת נַעַר וְזָקֵן

בְּתוּלֹתַי וּבַחוּרַי נָפְלוּ בֶחָרֶב

הָרַגְתָּ בְּיוֹם אַפֶּךָ

טָבַחְתָּ לֹא חָמָלְתָּ׃ 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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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節經文中「שָׁכְבוּ」(躺臥)一詞,原意為「躺下」,在此並非指睡眠,而是指死亡的狀態。少年人與老年人躺臥在街上,描繪的是耶路撒冷淪陷後,屍體暴露、無人埋葬的極端慘況。這不是抽象的神學語言,而是哀歌作者以極其具體、殘酷的畫面,呈現上帝子民所經歷的歷史災難。

在哀歌第二章中,詩人將這一切直接歸因於耶和華的烈怒,並非因為他冷酷無情,而是因為在立約關係中,百姓的敗壞與悖逆已經使審判無可避免。然而,這樣的描寫並不是為了宣告「他們死有餘辜」,而是向上帝發出痛苦的哀號與質問:為何立約的主,容許祂的百姓落到如此地步。

從改革宗神學的角度來看,這段經文並不能被理解為「未被揀選之人的下場」。相反地,躺臥街頭的,正是上帝所揀選、所立約的百姓。這清楚表明:上帝的揀選從來不是免於歷史審判的保證,也不是避免苦難與死亡的護身符。揀選關乎的是上帝最終不放棄祂的百姓,而非他們在今生必然平安順遂。

因此,哀歌 2:21 不是用來警告我們「若不是被揀選就必滅亡」,而是提醒我們:即便是被揀選的百姓,也可能在歷史中經歷上帝嚴厲的管教,甚至看似被棄絕的處境。然而,改革宗信仰同時堅信,這樣的審判並不是上帝最後的話。正如哀歌稍後所宣告的:「主必不永遠丟棄人;他雖使人憂愁,還要照他諸般的慈愛發憐憫。」

最終,這段經文把我們帶向基督。上帝並沒有揀選一群永不受苦的人,而是揀選祂的獨生子,親自進入被審判、被棄絕、甚至躺臥在墳墓中的處境,使凡在基督裡的人,即便穿越死亡與審判,也不會失去上帝憐憫的應許。這正是揀選論所要指向的福音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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