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回答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或譯:禮)。」於是約翰許了他。
But Jesus answered him, "Let it be so
now, for thus it is fitting for us to fulfill all righteousness." Then he
consen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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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這裡看見耶穌基督雖然是上帝的兒子,但是祂謙謙卑卑取了人的樣式,也就完全遵行人當盡的「義」。而在這裡的「義」就是對的事情,也就是要按「規矩」而行。當然這「規矩」是與傳統有關,但是這是聖經與實況的橋樑,我們不可偏廢,不然會造成混亂。
正如所所屬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雖然讓人家覺得這事一個崇尚「自由民主」的教會,但是她卻有其他教派所沒有的重要指導原則,就是《教會法規》。雖然有些同工說,牧會牧到拿出《法規》,太失敗了!但是我個人了看法,牧會沒有按《法規》進行,才是真正的失敗。就如有位牧師前輩說的,不守法還能談信仰嗎?
所以,我們不要追求那毫無規範的自由,那不是真自由,那是破壞自由的混亂源頭。我們要如主耶穌和施洗約翰這段話所說:『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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