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0日 星期日

耶利米書31:33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This is the covenant I will make with the people of Israel
    after that time,” declares the Lord.
I will put my law in their minds
    and write it on their hearts.
I will be their God,
    and they will be my 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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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約與舊約的差異就是:新約是將律法寫在心版上,使人有自由可以行上帝所喜悅的事;舊約是將律法寫在石版上,使人是因為害怕上帝的憤怒,而努力遵守律法的要求,是不自由的,是被迫的!

    然而上帝透過耶穌基督來呼召我們,讓我們心中領受聖靈,使我們透過聖靈享受在地如天的生活,使我們可以過「上帝做我們心中的上帝,而我們做上帝子民」的生活,這就是基督徒真正的生命。

    也因為如此,我們不是害怕將來的審判而跟隨上帝,反倒是我們因為上帝的慈愛與憐憫,悔改而接受他所賜的救贖大恩,成為上帝家中的人,享受福樂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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