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
For
it was fitting that he, for whom and by whom all things exist, in
bringing many sons to glory, should make the founder of their salvation
perfect through suff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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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告訴我們基督的受苦是「合宜的」,是為了讓祂的救贖大功能完全。這樣說來,讓我們覺得很不可理解是:難到基督沒有受苦,祂的救贖就不夠完全嗎?這受苦是必要的嗎?上帝為何要讓基督受苦呢?
說到受苦,其實和「忍耐」是同義。而「忍耐」是愛的重要成分,也就是說有「忍耐」,才會有「愛」,有「愛」就必須「受苦」。也因為如此,基督的受苦是使基督的愛可以完全展現,進而讓我們透過基督的受苦,可以真真感受到上帝在基督裡的愛,這樣的救贖才是完全的。
說到這裡,基督受苦也讓我們這些屬基督的人得以參與,如此我們將來也就能在榮耀中,與基督一同得榮耀有分,這是上帝在基督裡的應許!因此,我們若與督同受苦難,是有益處的,是讓我們更體會基督的愛,而得已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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