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2:6 他本有上帝的形象,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
2:7 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
2:8 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2:9 所以,上帝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
2:10 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
2:11 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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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雖有神性與父上帝是同等地位,為完成上帝在創世以先所預定之救贖大功,順服父上帝之旨意取了奴僕之形象,成為人的樣式,在地上生活三十三年半,常經憂患,甚至為了世人的罪孽成為贖罪祭,捨身被釘死於十字架,不僅承受肉身的死亡,更被上帝棄絕成為咒詛,好除去人的罪與咒詛。
因著耶穌基督的死,就敗壞了掌死權的,第三日從死裡復活,上帝以大能顯明祂是上帝之兒子,並且將天上地下所有之權柄再次賦予祂,使祂得著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稱他為主。
當我們在解釋這段經文要小心,因為這段經文是告訴我們基督耶穌有順服謙卑的心,但是基督被高舉不是因為祂的作為,是祂本就有崇高之地位。祂也不是暫時的道成肉身,而是永遠之道成肉身,祂現在仍然以道成肉身在上帝之右邊,將來亦要以道成肉身再臨。祂被高舉也不是人性被提升,是因為祂是神性取了人性,本當受尊崇。
我們不可能以道德上效法基督,就可以提升我們之地位,我們只能靠基督之救贖恢復上帝起初造人類之上帝之形象。我們仍然是受造之物,但是我們能承受永生和上帝的國,與上帝之性情有份,仍然要倚靠上帝,才能存有。我們得蒙救贖完全是上帝之恩典,我們本不配,完全是上帝至極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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