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For God has done what the law, weakened by the flesh, could not do. By sending his own Son in the likeness of sinful flesh and for sin, he condemned sin in the fle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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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上帝的救恩先於創造,表示上帝在造人的時候已經知道人的軟弱,也知道人無法勝過罪的轄制,所以早就預定好救贖人的計畫,就如這段經文所說:『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因此,救贖本身是一件修復的手段。所以,有人定義「救贖」為「再創造」。當然這種修復是用劇烈的手段,先做翻轉的工作,是上帝主動執行,『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也就是說將那艱難不容易完成的事,上帝已經自己去做了,獲得決定性的勝利。
然而那份人性轉變的事,却是每一個人一生的工作。因為我們是「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所以,我們要不斷的去對付自己的罪,才能越來越有基督的榮美在我們身上顯現。因此,我們需要聖靈天天藉由上帝的話語來引導,也就由日常生活中的人、事、物來雕塑與陶造我們。
雖然,我們在現實生活中,在靈命上有時前進,也有時退後。但是我們要堅信,上帝已經透過耶穌基督完成救贖,並藉聖靈實踐在我們身上,在耶穌基督再來,上帝國實現時,救贖才是真正完成。也就是說,上帝的救贖必定實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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