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2:9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2:10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2:11 所以你們應當記念,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
2:12 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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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非常重要之信息︰『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
而明白此真理有甚麼好處?
首先,『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自以為義是基督徒信仰之致命傷,人可以靠行為得義,就不需要耶穌基督的義,就可以不要救恩。當然人是不可能靠行為成義,但是許多人卻仍然夢想靠自己的努力可以成義,甚至用此來拒絕信仰:『我認為我是好人,也沒有犯甚麼錯,一定可以上天堂,我不必信耶穌。』
其次,這恩典勝過律法與種族之限制,不管是不是猶太人,有沒有沒受割禮,只要藉由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我們因著信,就可以成為上帝的兒女,承受上帝國的福樂與榮耀!
當然這又回到一個重要之原則︰『在基督耶穌裏。』
當然我們蒙拯救也有我們的使命︰『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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