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 我們知道誰說過:「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子民。」 10:31 落在永生上帝的手裏是多麼可怕呀!
For we know him who said, “It is mine to avenge; I will repay,” and again, “The Lord will judge his people.” It is a dreadful thing to fall into the hands of the living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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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對上帝的審判斷章取義,認為上帝要將不屬靈或不熱心事奉的基督徒丟入地獄。所以要好好事奉、熱心教會的事,才不會被上帝丟入地獄。
這是對這段經文大大的誤會。的確,落在永生上帝的手裡是多麼可怕。但是上帝在審判之外有設立恩典,在耶穌基督裡,祂赦免我們一切的過犯,因為一切的刑罰由耶穌基督承擔,也為上帝所喜悅,耶穌基督是上帝為我們預備的贖罪羔羊。
因著這贖罪羔羊,我們無法用行為稱義之處,靠著信心就可以領受上帝之恩,就收納我們成為後嗣,承受上帝永恆的國,享受永生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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