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8日 星期三

約翰福音14:15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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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較新的中文譯本依據希臘文未來式,可譯為:「你們若愛我,就會遵守我的命令。」這不是改變意思,而是更貼近原文語氣。

約翰福音14:15是耶穌離別講論中的重要轉折點。在14:1-14,耶穌談到信心、禱告和祂與父的關係;從14:15開始,主題轉向愛、順服與聖靈。耶穌指出,真正愛祂的人,必然在生活中遵行祂的教導,而這樣的生命也將與聖靈的同在密切相連(14:16-17)。

一、經文背景

約翰福音14章的結構可以分成兩部分:

14:1-14

  • 不要憂愁
  • 我是道路、真理、生命
  • 奉我的名禱告

14:15-31

  • 愛與順服
  • 聖靈保惠師
  • 基督的同在
  • 真平安

因此,14:15是後半段的主題句,也是理解14:16-26的鑰匙。

二、逐句解釋

1.「你們若愛我」

希臘文:Ἐὰν γαπτέ με

「愛」使用的是:γαπάω(agapaō

指:

  • 委身的愛
  • 甘心的愛
  • 立約的愛

不是:情緒。

不是:一時感動。

而是:持續:忠心。

耶穌不是問:你們有沒有:感動。

而是:你們是否:真正:愛我。

2.「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希臘文:τς ντολάς μου τηρήσετε

「遵守」(τηρέω)

意思:不是:勉強遵守。

而是:

  • 珍惜
  • 保守
  • 持守
  • 實踐

同一個字,也可譯:保守。

因此,耶穌不是說:遵守法律。

而是:珍惜:我的話。活出:我的話。

三、「愛」與「順服」的關係

這節經文不是說:先順服,上帝才愛你。

而是:因為愛,所以順服。

注意:順序。

不是:順服得到:愛。

而是:愛產生:順服。

例如:

孩子:愛父母。所以:願意:聽父母。

不是:只因:害怕。

真正的基督徒順服,也是出於對基督的愛,而不是單純出於懼怕刑罰。

四、「我的命令」是什麼?

不是:只有:十誡。更包括:耶穌:全部教導。

尤其:約翰福音中特別強調:

13:34「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

因此,最大的命令:就是:愛。

約翰一書5:3也說:「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五、約翰福音中的重複教導

耶穌在離別講論中四次把「愛」與「遵守命令」連在一起:

  • 14:15:「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 14:21:「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
  • 14:23:「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
  • 15:10:「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

可見,愛基督不是停留在情感,而是透過順服具體表現出來。

六、與舊約的關係

舊約也常把:愛上帝。與:遵守誡命。放在一起。

例如:

申命記6:5「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

接著:申命記6:6「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

可見,耶穌不是提出新的律法,而是把舊約「愛上帝」的核心,集中在祂自己身上。這也再次顯明祂的神性:人對上帝的愛,如今也應表現在對基督的愛與順服上。

七、神學意義

(一)愛是順服的根源

耶穌沒有把信仰建立在律法主義上,而是建立在愛的關係上。真正的順服不是靠外在壓力,而是因為愛主,所以樂意遵行祂的旨意。

(二)順服是真實信仰的記號

約翰福音與約翰一書都強調,真正認識基督的人,生命必有順服的果子。順服不是得救的條件,而是得救生命自然流露的證據。

(三)順服與聖靈密不可分

14:15後面立刻接著14:16「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

表示:耶穌並沒有要求門徒靠自己的力量順服,而是應許賜下聖靈,幫助他們活出祂的命令。基督徒的順服不是憑血氣,而是靠聖靈更新的生命。

八、歷代教會的理解

奧古斯丁(Augustine

奧古斯丁說:「愛上帝,然後照著愛去行。」

他的意思不是可以隨意而行,而是當人的心真正愛上帝時,就會渴望遵行上帝的旨意,而不是與上帝的命令對立。

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加爾文指出,耶穌在此不是設立一個賺取救恩的條件,而是指出愛與順服不可分離。若有人口稱愛主,卻長久拒絕遵行主的道,他的愛就值得反省。

九、今日的應用

1. 愛主不只是情感,而是生活方式

一個人可以在敬拜時流淚,也可以在聚會中充滿感動,但耶穌提醒我們:真正愛祂的人,會在每天的生活中實踐祂的教導,例如誠實、饒恕、彼此相愛、追求聖潔。

2. 不要把順服看成沉重的負擔

當愛成為動力時,順服就不再只是外在要求。正如夫妻、父母與兒女之間,愛使人甘心付出;同樣,愛基督的人也會樂意遵行祂的話。

3. 倚靠聖靈活出順服

我們都有軟弱,無法憑自己完全遵守主的命令。因此,我們需要每天倚靠聖靈的幫助。這也是為什麼耶穌在下一節立刻應許保惠師的到來——不是留下命令卻任由門徒掙扎,而是賜下能力,使門徒能活出祂的命令。

十、總結

約翰福音14:15是整段離別講論的重要核心: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這節經文教導我們:

  • 愛是順服的根源,不是外在勉強,而是內心對基督的委身。
  • 順服是真實愛主的表現,不是賺取救恩,而是重生生命的果子。
  • 順服需要聖靈的能力,因此耶穌緊接著應許賜下保惠師(14:16),使門徒能活出祂的命令。

從約翰神學的角度來看,愛、順服、聖靈三者密不可分:愛基督遵守基督的命令經歷聖靈的同在與能力。

這不是一條靠人的努力完成的道路,而是一條在與基督建立愛的關係中,由聖靈不斷更新生命的道路。正如耶穌在約翰福音15章所說,當我們常在祂裡面,就能結出順服與愛的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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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7日 星期二

約翰福音14:14

  

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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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古抄本沒有「」字,因此譯為「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麼,必成就」。但多數現代重要版本〔如 NA28UBS5〕採納「你們若奉我的名向我求什麼,我必成就」的讀法,因此這節經文也成為新約中支持向耶穌禱告的重要經文之一。

約翰福音14:1414:13的重申與加強。耶穌再次應許門徒,只要奉祂的名祈求,祂必應允。然而,這節經文必須放在14:12-14以及整本約翰福音中理解,否則容易被誤解成「凡想要的都會得到」。

一、經文背景

14:12耶穌說:信我的人要做更大的事。

14:13完成使命的方法:就是:奉主名禱告。

14:14再次重複:禱告應許。

重複表示:禱告是教會事奉的重要根基。

二、逐句解釋

1.「你們若奉我的名」

希臘文:ν τ νόματί μου

「名字」(νομα

在聖經中代表:

  • 身分
  • 權柄
  • 品格
  • 同在
  • 使命

因此,奉主名:不是:一句公式。

而是:代表:耶穌。按照:耶穌。符合:耶穌。

例如,一位大使「奉國王的名」行事,並不是因為他口中提到國王的名字,而是因為他的言行符合國王授予的權柄和使命。同樣,「奉耶穌的名」就是按著耶穌的心意與旨意祈求。

2.「求什麼」

如果採納較可靠的希臘文本,原文是:άν τι ατήσητέ με

意思:「若你們向我求什麼。」

注意:不是:向父。而是:向:耶穌。

因此,這節也是:新約支持:可以向:基督禱告。的重要經文。

例如:

司提反:「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徒7:59

保羅:三次求:主。(林後12:8

啟示錄:「主耶穌啊,我願你來。」(啟22:20

這些都顯示,初代教會不僅向父禱告,也向復活的主耶穌祈求。

3.「我必成就」

希臘文:γ ποιήσω

直譯:「我自己要去做。」

這一句:十分重要。

表示:耶穌:升天後。

不是:停止:工作。

而是:今天:仍然:工作。

因此,今天:教會:禱告。耶穌:仍然:回應。

這與希伯來書7:25一致:「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三、為什麼耶穌重複禱告應許?

14:13已經說一次。

14:14又說。

原因:耶穌知道:自己:快要:離開。門徒:會:害怕。

因此:提醒:他們。即使:肉身:離開。仍然:可以:禱告。

因為:主:仍然:同在。

四、「凡求什麼」是不是一定得到?

答案:不是毫無條件。

因為:約翰自己:

後來:解釋。

約壹5:14「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

此外,雅各書4:3也提醒:「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

因此,真正奉主名:包括:

  • 合上帝旨意
  • 為上帝榮耀
  • 與福音使命一致
  • 在基督裡面

不是:滿足:人的私慾。

五、與約翰福音其他禱告應許比較

15:7「你們若常在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

前提:常在:基督。

 

15:16「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什麼,他就賜給你們。」

前提:結果子。

16:23「你們若向父求什麼,他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

前提:奉:主名。

因此,約翰福音所有禱告應許都有一個共同方向:與基督聯合、遵行祂的旨意、為上帝的榮耀而求。

六、神學意義

(一)復活的基督今天仍然垂聽禱告

耶穌說:「我必成就。」這表明祂不是歷史中的人物,而是今天仍然活著、掌權、垂聽信徒禱告的主。祂升天後並未遠離教會,而是藉著聖靈與信徒同在。

(二)禱告建立在基督的權柄之下

奉主名不是利用耶穌的名字達成自己的願望,而是承認自己是主的僕人,願意在祂的權柄和旨意下祈求。

(三)禱告與使命密不可分

這節經文緊接「更大的事」(14:12),說明教會完成福音使命不是依靠人的能力,而是藉著禱告,支取復活基督的能力。

七、歷代教會的理解

奧古斯丁(Augustine

奧古斯丁認為,真正奉基督之名祈求的人,所求的內容必定與基督的性情相符。因此,上帝拒絕人的私慾,不是違背應許,而是保守我們進入更美好的旨意。

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加爾文指出,這節經文不是鼓勵放縱人的慾望,而是邀請信徒憑著信心倚靠基督。凡真正奉主名的禱告,都以上帝的榮耀和教會的益處為目標,因此主必按祂的智慧與時間成就。

八、今日的應用

1. 禱告不是命令上帝,而是順服上帝

奉主名禱告,不是要求上帝照我們的計畫行事,而是願意讓自己的心意越來越符合基督的心意。

2. 可以坦然向耶穌禱告

雖然新約多數禱告是向父祈求,但這節經文以及使徒行傳、保羅書信和啟示錄都顯示,向復活的主耶穌禱告也是合乎聖經的。因為祂是永活的主,也是教會的元首。

3. 相信主今天仍然工作

耶穌說:「我必成就。」這提醒我們,禱告不是對一位遙遠的上帝說話,而是向一位今天仍掌權、仍垂聽、仍在教會中工作的救主祈求。我們可以把事奉、家庭、工作和生命中的重擔交託給祂。

九、總結

約翰福音14:14是耶穌留給教會的一項寶貴應許:「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麼,我必成就。」

這節經文不是一個滿足人一切願望的「空白支票」,而是關於奉主名禱告的重要教導。

它提醒我們:

  • 奉主名,就是按著基督的身分、權柄和旨意祈求。
  • 耶穌今天仍然垂聽並回應禱告,因祂已復活、升天,仍掌管教會。
  • 禱告的目的,是使上帝的旨意成就、福音廣傳,並使父上帝得榮耀。

因此,信徒每一次真正奉主名的禱告,都是一種信靠復活基督、順服祂旨意、參與上帝國工作的行動。這也自然銜接下一段經文(14:15-17),因為禱告、順服與聖靈的同在,正是耶穌離世後門徒生活與事奉的三大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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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4:13

  

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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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4:13是耶穌在離別講論中第一次教導門徒有關奉主名禱告的重要經文。這節經文常被誤解為:「只要禱告最後加上『奉耶穌的名』,上帝就一定照著成就。」然而,從上下文及整本約翰福音來看,「奉我的名」不是一句禱告公式,而是按著耶穌的身分、旨意和使命來祈求

一、經文背景

14:12耶穌剛說:「信我的人要做比這更大的事。」

接著:14:13-14耶穌告訴門徒:如何完成:這些工作?

答案:藉著禱告。

因此,14:13不是:一般性的:禱告應許。而是:與:門徒完成使命:有密切關係。

二、逐句解釋

1.「你們奉我的名」

希臘文:ν τ νόματί μου

直譯:「在我的名裡。」

猶太文化中,「名字」

代表:整個人。

包括:

  • 身分
  • 權柄
  • 品格
  • 使命

因此,奉主名,不是:嘴巴說:「奉耶穌的名」。

而是:按著:耶穌的心意。

例如:

一位外交官「奉國家元首的名」簽署文件,不是因為提到元首的名字,而是代表元首的權柄與旨意。同樣,「奉耶穌的名」就是在祂的權柄下,按祂的心意向父祈求。

 

2.「無論求什麼」

希臘文: τι ν ατήσητε

意思:「凡你們所求的。」

這裡不是:毫無限制。

因為:聖經自己:

限制:這句話。

例如:

約翰一書5:14「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

雅各書4:3「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

因此,不是:任何:人的願望。

而是:符合:上帝旨意。

3.「我必成就」

希臘文:γ ποιήσω

意思:「我必去完成。」

值得注意的是:耶穌沒有說:父:成就。

而是:我。

表示:即使:升天。

耶穌:仍然:工作。

祂今天:仍然:垂聽、應允、治理教會。這也顯示復活升天後的基督仍然參與信徒的生命與事奉。

 

4.「叫父因兒子得榮耀」

這一句,就是:整節:中心。

禱告:目的:不是:滿足:自己。

而是:榮耀父上帝。

約翰福音:一直:強調:榮耀。

例如:

11:4「為叫上帝的兒子因此得榮耀。」

17:1「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

因此,禱告:最後:

目的:上帝得榮耀。

三、「奉耶穌的名」真正意思

很多人以為:禱告最後:

加一句:「奉耶穌的名。」

就一定:有效。

其實,不是。

真正意思:包括:

承認耶穌是中保

提摩太前書2:5「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

我們不是憑自己的功德來到上帝面前,而是因基督的救贖得蒙接納。

按照耶穌的旨意

耶穌:不會:支持:違背:自己使命:的祈求。

例如:

求:報復、貪婪、犯罪。都不是:奉主名。

為榮耀上帝

如果:禱告:只是:榮耀:自己。

不是:奉主名。因為:14:13

最後:說:「叫父得榮耀。」

四、與約翰福音其他經文的關係

15:7 「你們若常在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

前提:住在:基督裡。

15:16「奉我的名求,就必得著。」前提:結果子。

 

16:23「你們若向父求什麼,他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

前提:父、子:關係。

因此,約翰福音中的禱告應許,都與與基督聯合、遵行祂的旨意、完成祂的使命密切相關,而不是毫無條件地滿足人的任何願望。

 

五、神學意義

(一)耶穌是信徒禱告的中保

這節經文顯示,信徒能坦然來到父上帝面前,不是因自己的義,而是因耶穌基督。祂升天後仍然為我們代求(參來7:25),並以祂的權柄成就合乎上帝旨意的禱告。

(二)禱告是參與上帝國工作的方式

這節經文緊接14:12「更大的事」,表示禱告不是逃避責任,而是教會完成使命的重要途徑。宣教、牧養、見證和服事,都需要藉著禱告倚靠上帝的能力。

(三)禱告的最高目的是榮耀上帝

真正蒙上帝喜悅的禱告,不是以自我為中心,而是願上帝的名被尊為聖、上帝的國降臨、上帝的旨意成就(參太6:9-10)。上帝回應禱告,最終是為彰顯祂自己的榮耀。

六、歷代教會的理解

奧古斯丁(Augustine

奧古斯丁指出:「奉基督的名祈求,就是祈求那些與基督名相稱的事。」若人的祈求違背基督的性情,即使口中說「奉耶穌的名」,也不能稱為真正奉主名禱告。

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加爾文認為,「奉主名」不是一種宗教咒語,而是承認我們只能藉著基督來到父面前,也願意順服基督的旨意。因此,凡真正奉主名的禱告,都必定以上帝的榮耀為終極目的。

七、今日的應用

1. 禱告不是公式,而是與基督同行

我們固然可以在禱告結束時說「奉耶穌的名」,但更重要的是:整個禱告是否反映基督的心意、是否願意順服祂的帶領。

2. 把自己的需要交託上帝,也學習尋求上帝的旨意

聖經鼓勵我們將一切憂慮卸給上帝(彼前5:7),但也提醒我們,在禱告中學習像耶穌在客西馬尼園那樣說:

「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26:39

3. 讓禱告成為上帝得榮耀的器皿

當我們為福音、教會、家人、職場和世界禱告時,不只是期待問題被解決,更要問:「這件事如何能使上帝的名得榮耀?」這樣的禱告更貼近耶穌在本節所教導的方向。

八、總結

約翰福音14:13不是一個「有求必應」的保證,而是一個關於門徒使命與奉主名禱告的重要應許。

「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

這節經文教導我們:

  • 奉主名,就是按著基督的身分、權柄和旨意祈求。
  • 禱告的能力,來自復活升天的基督,而不是人的虔誠或公式。
  • 禱告的終極目的,不是滿足個人的慾望,而是使父上帝因兒子得榮耀。

因此,真正奉耶穌名的禱告,是一種與基督心意對齊的禱告;當教會如此禱告時,就能在聖靈的大能中參與上帝國的工作,使福音廣傳,並使父上帝得著當得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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