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7日 星期一

約翰一書3:5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

You know that he appeared in order to take away sins, and in him there is no 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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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感覺被說是有罪的覺得很不光彩很討厭,也因為如此,許多人討厭基督徒,排斥基督教,因為動不動就說到「罪」,又沒有作殺人放火和傷天害理之事,何罪之有呢?

    但是,不管人如何討厭或是不悅,在這裡還是要談到罪,因為罪是現在人所處的狀況,不管你承不承認、喜不喜歡,這都是無法否認的!但是這不是一種「自然」狀態,是因為上帝迫切要拯救人,要恢復祂和人應有的「正常」狀態,祂不得以但是必要,要你明白:人要脫離罪才能與上帝恢復和好關係,享受祂要賜給我們的福份。因為罪實在是非常可怕,它讓人與上帝隔絕,使人失去生命的供應,走向滅亡!

    然而人以因為始祖亞當和夏娃聽信魔鬼的引誘,不遵守上帝的命令,使我們落入罪的泥沼中,無法自救。所以,上帝設立拯救,透過祂的愛子耶穌基督來除掉人的罪,使人在基督裡不再被定罪。透過祂耶穌基督是無罪的,才可以替我們有罪的人代受刑罰,將一切的罪都歸給祂,使我們因著祂的拯救,得以站在義的地位,與上帝和好,恢復與上帝合宜的關係。

    當然,我們要放下自己的誤解和成見,承認自己是有罪的人,才能進入耶穌基督的拯救中。若自認無罪,就會拒絕耶穌基督的拯救,因為覺得不需要,最後也就與祂的拯救無分,而仍然在滅亡的有罪之中。這是多麼奇妙的事:認罪就可以除罪,不認罪就永遠有罪。你豈可輕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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