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9日 星期四

利未記17:11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

For the life of the flesh is in the blood, and I have given it for you on the altar to make atonement for your souls, for it is the blood that makes atonement by the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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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很多人不能接受「罪」的事實;也有許多人覺得上帝是仁慈的,不會用祂的兒子當贖罪祭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這太殘忍了;所以,他們說上帝不會用祂的兒子為我們代罰,因為我們在怎麼壞,上帝都會接納我們,都不會認為我們有罪,更不會用憤怒待我們。他們更說,舊約的上帝是殘忍的,新約的上帝是慈愛的。

    真的是如此嗎?我們的上帝既是舊約的上帝,也是新約的上帝。然而在舊約中讓人感受到上帝對罪人如烈火一般,可是詩篇的作者仍然說:『上帝的慈愛永遠長存』。新約的上帝雖然如父親疼愛小孩,卻也擊殺對欺騙聖靈得亞拿尼亞夫婦。所以,我們可以看見新舊、約上帝是同一位,而這為上帝的確是恨惡罪,不容許罪來汙染上帝的子民。

    所以在舊約時代藉由獻祭的贖罪禮儀,來預表耶穌基督的死在十字架上,是為了有罪的我們成為贖罪祭,救我們脫離罪與死的轄制。也因為耶穌基督的復活,我們得以更新,獲得生命與聖靈,來活出上帝兒女的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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