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 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
10:31 落在永生上帝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For we know him who said, "It is mine
to avenge; I will repay," and again, "The Lord will judge his
people." It is a dreadful thing to fall into the hands of the living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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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聖經學者拿這段話來恐嚇人,說到:「落在永生上帝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但是這樣的話只對一半,因為人若沒有解決犯罪的事情,的確要遭到上帝的審判,要被上帝追討,是多麼可的事!
然而這段話不是追討信耶穌的人,是追討那些明明知道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也明明知道耶穌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卻不願意接受祂的救恩,把祂就恩當成平常的人。甚至想以自己的義來討上帝喜悅,而不是以基督的義為自己來到上帝面前的基礎。
也因為如此,我們既然明白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我們就不能用輕忽的心來看待耶穌基督的救恩,以為有也好,沒有也沒關係。沒有將耶穌基督的救恩,看成最重要。若是如此,就要「落在永生上帝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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