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
18:22 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Then Peter came up and said to him,
"Lord, how often will my brother sin against me, and I forgive him? As
many as seven times?"
Jesus said to him, "I do not say to
you seven times, but seventy- seven times.
************
這事很有意思的對話,但是姑且不論當時的律法規定是甚麼,對今日的我們,要原諒人七次已經不容易了,但是主耶穌竟然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這當然不是次數的問題,誰能數得瞭原諒人幾次呢?重點就是要完全原諒人,因為耶穌告訴我們我們原諒人,上帝也必原諒我們。反過來說,上帝都願意原諒我們,我們可以不原諒人嗎?
雖然不容易原諒別人,但是我們想到上帝的原諒,我們就不會覺得:我原諒別人,誰原諒我呢?既然上帝的原諒都臨到我們了,我們就有力量,就有理由原諒人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