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Everyone
who makes a practice of sinning also practices lawlessness; sin is lawlessness.
Só-yû
fam-chhui ke ngìn, chhiu-he vì-poi Song-ti ke fap-li̍t; yîn-vi chhui
chhiu-he vì-poi fap-l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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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對基督徒來說有兩種情況:一是由於亞當夏娃來的罪性,也就是所謂的原罪;另一是從行為來的罪,也就是所謂的罪行。
經文中說到,「凡犯罪的」,就是指行為上的犯罪,而標準在於「律法」,也就是「上帝的法律」。說到這裡馬上讓人想猶太人的律法,其實最基礎的還是「十誡」,而十誡的基礎還是愛上帝和愛人。因此「凡犯罪的」還是只侵犯到上帝和人的尊嚴的!
也因為如此,我們要常常用十誡來反省我們的言行,並求主赦免我們的罪,使我們可以認識到我們需要耶穌的救贖,因為若沒有耶穌的救贖與代求,我們是無法站立在上帝面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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