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9 上帝啊,你必要殺戮惡人;所以,你們好流人血的,離開我去吧!
139:20 因為他們說惡言頂撞你;你的仇敵也妄稱你的名。
Oh that you would slay the wicked, O God!
O men of blood, depart from me!
They speak against you with malicious
intent;
your enemies take your name in v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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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是為人申冤的上帝,若沒有這樣的確信,會是這個世界成為人吃人的世界,因為人是有仇必報,是容不得別人侵犯的!要不是相信上帝會有所作為,人會親自來為自己的冤仇反抗!所以舊約當中講到:「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殺人的必被治死」、…。
然而我們想到古時的刑罰,覺得野蠻與殘忍,又怕有人是被誣賴,經過長期的演進,除非萬惡不赦的人才施予死刑。但是又有人認為生命在上帝手中,不是任何人可以剝奪的,導致有廢除死刑的觀念出來。這也是一種進步,讓人將懲罰權完全交託上帝。
所以,對於上帝作為的敬畏,我們相信上帝必定伸冤,這也是殉道者心中的盼望。但是基督的愛促使人更進一步,為逼迫者禱告:「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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