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 最重要的是:你們的生活應該符合基督福音的要求。這樣,無論我能不能親自來看你們,我都會知道你們抱著共同的目標,堅定不移,同心協力為福音的信仰爭戰。
1:28 在任何事上都不受反對你們的人的恐嚇;要勇敢,以此向他們證明,他們一定滅亡,而你們一定得救,因為這是上帝的作為。
1:29 你們得到特權來事奉基督,不只是信他,也要為他受苦。
1:28 在任何事上都不受反對你們的人的恐嚇;要勇敢,以此向他們證明,他們一定滅亡,而你們一定得救,因為這是上帝的作為。
1:29 你們得到特權來事奉基督,不只是信他,也要為他受苦。
Philippians 1:27-29 NIV
Whatever
happens, conduct yourselves in a manner worthy of the gospel of Christ.
Then, whether I come and see you or only hear about you in my absence, I
will know that you stand firm in one spirit, contending as one man for
the faith of the gospel without being frightened in any way by those who
oppose you. This is a sign to them that they will be destroyed, but
that you will be saved–and that by God. For it has been granted to you
on behalf of Christ not only to believe on him, but also to suffer for
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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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耶穌已經得勝了,這就是福音!
所以「生活應該符合基督福音的要求」,就是要過得勝的生活,也就是不再被罪和死的律所轄制。不僅如此,更要有教會群體之見證:『抱著共同的目標,堅定不移,同心協力為福音的信仰爭戰。在任何事上都不受反對你們的人的恐嚇;要勇敢,以此向他們證明,他們一定滅亡,而你們一定得救,因為這是上帝的作為。』
而且我們更要清楚:『你們得到特權來事奉基督,不只是信他,也要為他受苦。』
故基督徒是蒙召來背十字架,為主受苦,不是貪圖安逸。這更是要靠主勝過自己之惰性。人跟隨主最大的障礙就是「愛自己」,而「愛自己」最大之問題就是「懶惰」。這「懶惰」讓我們不追求真理,不願意被主改變,只求平安之假象。真正的悔改是恨惡自己不順服上帝誡命之罪性,求聖靈「催逼」我們,賜我們力量能遵行上帝的律例,離棄罪惡的生活。
所以保羅告訴我們要攻克己身,教身服我。也就是要勉強自己,以受苦的心志,要求自己過「聖潔與敬虔」的生活,以行動表明:我是基督的門徒。不僅自我要求,也要與弟兄姐妹彼此激勵,努力走天路!
如此,我們才能活出「應該符合基督福音的要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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