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上帝。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17:2 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
When Abram was ninety-nine years old, the Lord appeared to him and said, “I am God Almighty; walk before me faithfully and be blameless. 2 Then I will make my covenant between me and you and will greatly increase your numb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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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蘭的生命在之前已經與上帝相遇,也過著與上帝有交通的生命,然而在他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並且向他宣告:「我是全能的上帝。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
在這裡的「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照英文的翻譯是「你信實和無可指責的行在我面前」(walk before me faithfully and be blameless)。上帝這樣要求是有原因的是「我是全能的上帝」(希伯來文為[El Shaddai])!
其實「Shaddai」是源自「shadad」一詞,是有像天然災害一般猛烈的破壞力的意思,是讓人畏懼的,甚至要逃避的大能,對人來說是有巨大毀壞性的,是人要屈服的!也因此亞伯蘭聽到這段話的時候,是「俯伏在地」(17:3),連反抗的意志都被上帝所擊倒!
也因為這樣,為何我們要向人說上帝的全能和權能,因為人在始祖犯罪之後,就已經存著悖逆的心,處處與上帝為敵,若沒有真正感受到上帝的全能,是不知道上帝是有權能在我們身上的,不知我們的生命是掌握在他手中的,更不知他掌管我們的永恆。
也惟有透過上帝自己(包括聖靈)的能力,我們才能屈服。然而上帝的目的不是光讓我們屈服,更要我們與祂有美好的關係,這當然是靠祂所預備的救恩,正如祂應許亞伯蘭的「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
然而這樣的應許是讓亞伯蘭仰望基督,因為全能上帝透過基督與我們立永遠的約,這個約是超越生死與環境的困難,也超間和空間的,是永遠長存的!今天我們只要透過基督,也可以進入這永遠的約中,成為上帝的兒女、後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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