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 伯 蘭 信 耶 和 華 , 耶 和 華 就 以 此 為 他 的 義 。
And he believed the Lord, and he counted it to him as righteous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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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蘭信耶和華,是一種「堅定」的相信,甚至願意將生命都付出的信。所以,這不只是口頭相信,而是從內心感受上帝的偉大而信靠的信心。也因為這信心,他相信上帝是「使無變有、叫死人復活」的上帝。
也因為如此,我們成為基督徒,外表雖然沒有做甚麼,內心卻有所轉變。也就是說「信」是動詞,非名詞。雖然是靜態,卻是有大能的,因為上帝使有「信」的人稱為義,或算為義,這是因信稱義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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