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2日 星期日

約翰福音15:25

  

這要應驗他們律法上所寫的話,說:『他們無故地恨我。』

 

*********

 

這節經文是約翰福音15:18–25這一段的結論。耶穌指出,世界對祂的恨並非偶然,而是早已在舊約聖經中預告。 人拒絕基督,不是因為祂做了惡事,而是因為人的心拒絕上帝的光。

一、上下文

整段15:18–25的發展如下:

  • 15:18 世界先恨基督,所以也恨門徒。
  • 15:19 門徒不屬世界,因此被世界恨惡。
  • 15:20 僕人不能大於主人。
  • 15:21 世界因不認識父而逼迫門徒。
  • 15:22 耶穌的教導使人無可推諉。
  • 15:24 耶穌的神蹟使人無可推諉。
  • 15:25 這一切都應驗了聖經。

因此,第25節不是說上帝迫使人去恨基督,而是指出人的敵對早已被上帝預知,並在聖經中有所預告。

二、「這要應驗」

原文:ἀλλ᾽ ἵνα πληρωθῇ ὁ λόγος

意思是:「但這一切發生,是為了應驗經上的話。」

約翰福音常使用「應驗」(πληρόω)這個詞。

例如:

  • 約12:38(應驗以賽亞)
  • 約13:18(應驗詩篇)
  • 約19章(十字架上的多次應驗)

約翰不是認為預言使人失去自由,而是強調:上帝的救贖計畫貫穿歷史,即使人的拒絕也沒有超出上帝的掌權。

三、「他們律法上所寫的話」

「律法」(νόμος)在約翰福音有時泛指整本舊約,而不只是摩西五經。

耶穌引用的是詩篇,卻仍稱為「律法」。

這在猶太人的用法中並不少見。

四、「他們無故地恨我」

原文:ἐμίσησάν με δωρεάν

意思是:「他們毫無理由地恨我。」

其中:δωρεάν(dōrean)

意思是:

  • 白白地
  • 無緣無故
  • 沒有正當理由

耶穌不是說:他們沒有理由「自認」恨祂。

而是說:客觀而言,祂沒有做任何值得被恨的事。

相反,祂:

  • 醫治病人
  • 餵飽飢餓的人
  • 使死人復活
  • 教導真理
  • 顯明父上帝

然而,人仍然恨祂。

五、耶穌引用哪一段舊約?

學者普遍認為可能引用:

詩篇35:19「無故與我為仇的,求你不要容他們向我誇耀。」

以及:

詩篇69:4「無故恨我的,比我頭髮還多。」

其中,詩篇69篇在新約被引用最多次,並且常被視為預表基督受苦的詩篇。

例如:

  • 約2:17(「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
  • 約19:28–29(「我渴了。」)

因此,約15:25很可能主要引用詩篇69:4。

六、神學重點

(一)基督的受苦不是失敗,而是上帝救贖計畫的一部分

耶穌並非因能力不足而被拒絕,而是人的罪使他們拒絕了上帝所差來的子。然而,這一切並未使上帝的計畫落空,反而成就了祂藉著十字架拯救世界的旨意(徒2:23)。

(二)人的恨沒有正當理由

約翰福音15:22–24已說明:

  • 他們聽見了耶穌的教導。
  • 他們看見了耶穌的上帝蹟。

因此,他們的恨不是建立在證據上,而是出於拒絕真光。

這與約翰福音3:19呼應:「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

(三)門徒也會經歷相似的遭遇

耶穌引用這段經文,不只是說明自己的遭遇,也是在安慰門徒。

既然主曾被「無故地恨」,門徒若忠心跟隨主,也可能遭受不公平的誤解和反對。因此,門徒不應因此灰心,而應知道自己是在走主走過的道路。

七、歷代教會的理解

奧古斯丁(Augustine)

奧古斯丁認為,「無故地恨我」顯明人的罪性。基督本身沒有任何可被定罪之處,因此對祂的仇恨完全出於人的驕傲和對真理的抗拒。他也指出,信徒遭受類似的對待時,不應報復,而應效法基督的忍耐。

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加爾文指出,耶穌引用詩篇,是要門徒知道逼迫不是偶然事件,而是上帝早已在聖經中揭示的現實。這不是叫人消極接受苦難,而是讓教會在遭遇敵意時,不致因驚訝而跌倒,反而更加信靠上帝的主權。

八、今日的屬靈應用

1. 相信上帝仍掌管歷史

即使世界拒絕福音,上帝的計畫仍然沒有失控。十字架本是人最大的惡,卻成了上帝最大的救恩。

2. 面對誤解時效法基督

有時忠心行善仍可能遭受誤會。彼得前書2:20–23提醒我們,基督在受辱時沒有以辱罵還辱罵,而是把自己交託給公義的審判者。

3. 堅守真理並存憐憫的心

世界拒絕基督,不代表教會可以敵視世界。約翰福音3:16提醒我們,上帝愛世人,因此教會也應以真理和愛心見證基督。

九、15:18–25的結構

經文

主題

重點

15:18

世界恨門徒

因為世界先恨基督。

15:19

身分改變

門徒不屬世界,因此遭世界拒絕。

15:20

門徒與主同路

僕人不能大於主人。

15:21–24

拒絕的原因

人既聽見耶穌的話、看見祂的作為,仍然拒絕祂,因此無可推諉。

15:25

應驗聖經

人無故地恨基督,應驗了舊約對義人受苦的預告,也顯明上帝的救贖計畫並未因人的拒絕而失敗。

深入的神學觀察

約翰福音15:25不只是引用一節詩篇,更是將耶穌定位為舊約中那位受苦的義人。大衛在詩篇中所遭受的無故逼迫,最終在基督身上達到完全的應驗。這也說明,耶穌不是一位偶然受害的宗教領袖,而是上帝救贖歷史的中心。祂承受世界無理的仇恨,最終卻藉著十字架成就了救恩。因此,門徒面對世界的敵意時,可以確信:上帝仍然掌權,而忠心跟隨基督的人,也將與祂一同分享最終的榮耀。

 

 

** 歡迎繼續閱讀:    約翰福音

約翰福音15:24

  

我若沒有在他們中間行過別人未曾行的事,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連我與我的父,他們也看見也恨惡了。

 

*********

 

約翰福音15:24與15:22彼此呼應。15:22強調耶穌的話語(教導)使人無可推諉;15:24則強調耶穌的作為(神蹟)使人無可推諉。換句話說,上帝已經藉著祂的言語與祂的工作充分啟示自己,但人仍然拒絕基督,因此顯明他們的罪。

一、上下文

15:22「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耶穌的話語)

↓

15:23「恨我的,也恨我的父。」

↓

15:24我若沒有行神蹟……(耶穌的作為)

↓

15:25「他們無故地恨我。」

因此,15:22–24形成平行結構:

經文

啟示方式

結果

15:22

耶穌的教導

人無可推諉

15:24

耶穌的神蹟

人無可推諉

二、「我若沒有在他們中間行過別人未曾行的事」

原文:εἰ τὰ ἔργα μὴ ἐποίησα ἐν αὐτοῖς ἃ οὐδεὶς ἄλλος ἐποίησεν

直譯:「如果我沒有在他們中間行那些別人從未行過的工作……」

這裡的「事」(ἔργα,erga)指的是耶穌的作為,尤其是約翰福音所稱的「神蹟」(σημεῖα,sēmeia,記號)。

約翰不像對觀福音只強調神蹟的能力,更強調它們是顯明耶穌身分的記號。

例如:

  • 水變酒(約2)
  • 醫治三十八年的病人(約5)
  • 五餅二魚(約6)
  • 醫治生來瞎眼的人(約9)
  • 使拉撒路復活(約11)

這些都不只是奇蹟,而是顯明耶穌就是彌賽亞、上帝的兒子。


三、「別人未曾行的事」

耶穌不是否認舊約先知曾行神蹟。

例如:

  • 摩西分開紅海
  • 以利亞使死人復活
  • 以利沙醫治乃縵

那麼,耶穌為何說「別人未曾行」?

重點不只是神蹟的數量,而是神蹟的性質與意義。

約翰福音中的神蹟共同指向一個核心:上帝自己藉著祂的兒子臨到世界。

例如:

約9章

醫治生來瞎眼的人。

舊約幾乎沒有醫治生來瞎眼者的記載,而這個神蹟成為耶穌是「世界的光」(約9:5)的記號。

約11章

拉撒路復活。

耶穌不只是使人復活,更宣告:「我就是復活,我就是生命。」(約11:25)

因此,神蹟本身與耶穌的身分密不可分。

四、「他們就沒有罪」

這與15:22相同,意思不是:如果耶穌沒來,人就是沒有任何罪。

而是:他們就不必承擔拒絕如此明確啟示的責任。

耶穌的神蹟已充分證明祂的身分,人若仍拒絕,就顯明不是因為證據不足,而是因為心不願接受。

五、「但如今連我與我的父,他們也看見也恨惡了」

這是本節的高潮。

注意兩個動詞:看見(ἑωράκασιν)恨惡(μεμισήκασιν)

意思是:他們不是沒有看見。

相反,他們:

  • 看見神蹟
  • 看見耶穌
  • 看見父藉著子所彰顯的工作

卻:仍然選擇:恨祂。

因此,問題不是:證據不足。而是:心拒絕真光。

六、「恨我,也恨我的父」

這一句再次強調約翰福音的重要神學:子與父不可分割。

約翰福音10:30「我與父原為一。」

約翰福音14:9「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

因此,拒絕耶穌,就是:拒絕父。

不是:可以:愛上帝,卻:拒絕基督。

 

七、神學重點

(一)上帝的啟示是完整的

15:22上帝:藉著:話語。

15:24 上帝:藉著:工作。

耶穌:說:又:做。

因此,上帝沒有留下:模糊不清的見證。

(二)神蹟不是信心的保證

很多人以為:只要看見神蹟,就一定相信。但約翰福音剛好相反。

宗教領袖:看見:拉撒路復活。結果:不是相信。

而是:想殺:耶穌。(約11:53)

因此,真正的問題:不是:眼睛。而是:心。

(三)拒絕基督,就是拒絕父

今天有人說:我相信上帝,但:不接受耶穌。

約翰福音回答:不可能。

因為:父,正是在子裡,完全顯明自己。

八、歷代教會的理解

奧古斯丁(Augustine)

奧古斯丁認為,耶穌所行的神蹟不只是能力的展示,而是上帝真理的記號。人若在親眼見證這些記號後仍拒絕基督,就顯明問題不在於上帝沒有啟示,而在於人的意志拒絕光,因此罪更加明顯。

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加爾文指出,耶穌的神蹟足以證明祂來自父上帝,因此宗教領袖沒有理由否認祂。他們的恨不是基於證據不足,而是因為自己的私慾和驕傲,不願順服上帝。加爾文也提醒,神蹟本身不能改變人的心,若沒有聖靈的工作,再大的神蹟也可能被人拒絕。

九、今日的屬靈應用

1. 留意上帝已經賜下的見證

今天我們沒有親眼看見耶穌在地上的神蹟,但我們透過四福音書看見使徒的見證,也透過教會歷代的見證認識基督。因此,我們應珍惜上帝已經賜下的啟示,而不是一味追求新的神蹟。

2. 信心不只是看見神蹟

真正的信心不是建立在不斷尋求超自然經歷,而是建立在對基督的認識與信靠。正如耶穌對多馬說:「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20:29)

3. 回應上帝的啟示

上帝既已在基督裡充分顯明自己,我們就當以順服和敬拜回應,而不是像當年的宗教領袖一樣,雖然看見卻仍然拒絕。

十、15:22–25的結構

經文

主題

重點

15:22

拒絕耶穌的話

耶穌的教導使人對自己的罪無可推諉。

15:23

拒絕子就是拒絕父

恨子的人,也恨父。

15:24

拒絕耶穌的作為

耶穌以獨特的神蹟充分顯明祂的身分;人既看見仍拒絕,就顯明他們對基督和父上帝的敵意。

15:25

應驗聖經

他們無故地恨基督,應驗了詩篇的預言。

神學總結

約翰福音15:24強調,上帝不僅藉著耶穌的話語,也藉著耶穌的作為向世人顯明自己。 約翰福音中的神蹟不是單純展示能力,而是指向耶穌就是道成肉身的上帝兒子。當人看見這些「記號」卻仍然拒絕祂時,問題便不在證據是否充分,而在心是否願意接受上帝的光。因此,本節再次呼應約翰福音全書的核心信息:耶穌是父上帝最終、最完全的啟示;接受祂就是接受父,拒絕祂就是拒絕父。

 

 

** 歡迎繼續閱讀:    約翰福音

約翰福音15:23

  

恨我的,也恨我的父。

 

*********

 

這節經文雖然只有短短一句,卻是約翰福音中關於基督論(Christology)和三一上帝關係的重要宣告。耶穌指出,人對祂的態度,直接反映人對父上帝的態度。

一、經文背景

15:18–25的主題是世界恨惡耶穌和門徒。

經文發展如下:

  • 15:18:世界先恨耶穌,再恨門徒。
  • 15:19:因門徒不屬世界,所以世界恨他們。
  • 15:20:僕人不能大於主人。
  • 15:21:他們逼迫門徒,是因不認識差耶穌來的父。
  • 15:22:耶穌來了並向他們說話,他們就沒有藉口了。
  • 15:23:恨耶穌,就是恨父上帝。

因此,第23節是前面論證的高潮。

二、「恨我的」

原文:ὁ ἐμὲ μισῶν

意思是:「那持續恨我的人。」

「恨」(μισέω)不只是情緒上的討厭,更包括:

  • 拒絕
  • 敵視
  • 排斥
  • 不接受

在約翰福音中,「恨耶穌」最明顯的表現就是:

  • 不接受祂是彌賽亞
  • 不相信祂是上帝所差來的
  • 拒絕祂的話
  • 最終將祂釘十字架

因此,「恨」首先是一種屬靈上的拒絕。

三、「也恨我的父」

這句話令人震撼。

猶太宗教領袖認為:「我們尊敬上帝。」

但是耶穌卻說:如果你們拒絕我,就是拒絕父。

原因是:父與子不能分開。

四、約翰福音中的父與子的合一

這節經文不是孤立的,而是呼應整卷約翰福音。

例如:

約翰福音5:23「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

尊敬子,就是尊敬父。

約翰福音8:19

「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

意思:不認識子,也不認識父。

約翰福音10:30

「我與父原為一。」

不是同一位格,而是在本質、旨意和工作上完全合一。

約翰福音14:9

「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

因此,15:23只是把同樣的真理,用「恨」來表達。

五、神學意義

(一)耶穌是父上帝最完全的啟示

希伯來書1:3說:「他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

因此,人若拒絕上帝最完全的啟示,就是拒絕上帝自己。

(二)真正認識上帝不能離開基督

這節經文否定了一種觀念:「我相信上帝,但我不接受耶穌。」

按照耶穌自己的教導,這是不可能的。

因為:父是藉著子啟示自己。

正如14:6:「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因此,拒絕基督,就是拒絕父上帝。

(三)基督徒受逼迫,是因為他們屬於基督

從15:23可以理解:世界真正反對的,不是教會本身,而是教會所見證的基督。

因此,門徒若因基督而受拒絕,實際上是因世界拒絕了父上帝。

六、舊約背景

耶穌的話也呼應舊約中「差遣者與被差遣者」的觀念。

在古代猶太文化中,一位使者代表差遣他的。

接受使者,就是接受主人;拒絕使者,就是拒絕主人。

耶穌把這觀念提升到最高層次:因祂不是普通先知,而是父所差來的獨生子(約3:16–17)。

所以,拒絕子,就是拒絕父。

七、改革宗的理解

加爾文在《約翰福音註釋》中指出,人若聲稱敬拜上帝,卻拒絕基督,那樣的敬拜是不完全且錯誤的。因為父上帝已將自己顯明在子裡,凡拒絕子的,就是拒絕父的啟示。加爾文強調,真正的信仰必須以基督為中心(Christocentric),離開基督,就無法真正認識上帝。

八、今日的屬靈應用

  1. 認識上帝必須透過基督:耶穌不是眾多道路中的一條,而是父上帝完全的啟示。真正認識上帝,不能繞過基督。
  2. 以基督為信仰的中心:教會的核心不是道德、文化或宗教傳統,而是耶穌基督本人。
  3. 忠心見證基督:當我們傳揚基督時,有些人可能拒絕福音;這首先是他們對基督的回應,而不只是對傳福音者的反應。我們仍當以謙卑、愛心和真理繼續作見證。

九、總結

約翰福音15:23宣告了父與子不可分割的關係:「恨我的,也恨我的父。」 耶穌是父上帝最完全的啟示,因此,人對耶穌的態度,就是對父上帝的態度。這節經文不僅彰顯基督的神性,也提醒信徒:真正的信仰不能只有「相信上帝」而沒有基督;唯有接受基督、相信基督、跟隨基督,才能真正認識父上帝,並進入與祂的生命關係。

 

 

** 歡迎繼續閱讀:    約翰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