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0日 星期六

希伯來書11:1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Now faith is confidence in what we hope for and assurance about what we do not s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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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不是人可藉由操練得到的,也不是人給上帝的禮物,雖然好像是由人發出的,卻也是上帝所賜給我們的,正如接續的兩節經文所說:『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上帝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

    這就是說因著「信」我們可以認出上帝的作為就是上帝的創造既然是「認出」表示上帝已經先做了只是因為人被罪惡蒙蔽所以看不清楚上帝的作為也因為如此人必須有上帝所賜的「信」讓我們可以對所盼望之事」和「未見之事」。而這些事都是與上帝有關係的,因為「信」是對真理的堅信,就是屬上帝的事的堅信,包含著信靠以及由相信而生的神聖火熱,尤其是在基督裡的救恩,更是如此。

    這也是說「信」可以讓我們火熱愛主成為見證上帝作為的人這更說明人是被引導被動的一切作為在上帝雖然祂看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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