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 你們從前遠離上帝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裏,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
2:14 因他使我們和睦(原文是因他是我們的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
2:15 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2:16 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
2:17 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
2:18 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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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不僅使上帝與人合好,也使人與人因聖靈之動工在基督裡合一,都成為上帝之兒女。
“上帝與人”以及“人與人”之間之所以不和睦,是因為“罪”所造成的,上帝為解決人之“罪”的問題,主動預備救恩,在創世以先就知道人有敗壞之可能,祂仍然賦予人自由,使人為其所做所為以及所思所言負責,祂又不願人因錯誤之決擇,讓罪進入人的生命,從恩典中失落,墜入“永死”,故在基督裡預備救恩和揀選一群人,使他們出“永死”入“永生”,以免人走向滅亡之路。
然而人類祖先亞當語夏娃真為魔鬼所化身的蛇引誘犯罪,使全人都敗壞,還遺傳到每個人,使得“上帝與人”以及“人與人”完全破壞,所以上帝超然的智慧也在此彰顯,因為祂早已預備之救恩,在此就可以發生功效,也因此救恩,讓人有“永生”之盼望,雖然“罪”仍然肆虐著人類,造成世界動蕩不安,戰火連連,天災也不段發生,似乎有一天人類真的會滅絕。人類雖然越來越文明,嘗試消弭戰爭,改善環境,似乎徒勞無功。雖然醫學發達,使人類壽命延長,卻無法完全使人不死亡。
所以,我們必須承認,人類無法自救,須倚靠上帝之拯救,唯有上帝之救贖計劃與救贖大功,才是人類永遠且終極之盼望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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